育儿指南

是罚读罚写罚站罚跑,还是打板子,这是一个老师最基本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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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发表了一篇文章《舆论胜了, 教育毁了, 孩子们还有将来吗?》,很多网友发表了自己的意见,争议颇大。一种观点认为,老师应该有惩戒权,可以体罚学生;而另一种观点认为,教育不该用体罚。我是赞同赋予老师惩戒权的人!

无论用什么样的手段,什么样的方法,都是为了把孩子教好,而教好孩子”应该是所有家长和老师的目的。目的明确了,那就该考虑用什么方法才行得通——是任其发展,不管不问;是给他不停的讲道理,告诉他学习的重要性”,告诉他不好好学习的坏处”,做对了就赞扬他、鼓励他,做错了就批评他。有些孩子很自觉,不用家长老师操心,任其发展就能发展的很好;有些孩子可能讲讲就明白了,就知道是非了,就开始好好学习了。但是,另一部分呢?另一部分孩子,可能会觉得你絮叨,他听不进去,那这种方法对他就没有用处。教育,总要对症施药,阴阳虚实,总要对症了才有效果。对于那些既不能任其发展,又不能用讲道理去教育的孩子,对于那些赞扬鼓励和批评都无效的孩子,自然就要用到惩戒”了。

切肤之痛”,老祖宗发明的这个词非常好。知道痛了,就是有效果了,知道怎么做会痛”,怎么做不会痛”,自然而然就会选择不痛”的方向去做,也就达到了教育的目的。惩戒”就是要让孩子有这种切肤之痛”,让他通过这种痛”去矫正自己的方向,做出正确的选择。

赋予老师惩戒权”不是说让老师随便打孩子,而是让老师在苦口婆心”无能为力之后,可以多一种教育孩子的方法和手段。教育,首先还是要讲道理,怎么讲都不听了,才会用到惩戒”。我们应该相信,不会有哪个老师丧心病狂到不问青红皂白,上来就打”的,真有那样的人,也不配做一名老师。

赋予老师惩戒权”不是不管不问,对于惩戒的方式,要有一定的规范,哪里可以打,哪里不可以打,要规范清楚,对于惩戒的程度也要有一定的约束。做成一整套的惩戒规范,让家长明白,让老师清楚。

而惩戒的方法也不只是打”这一种。可以罚写,可以罚读,可以罚站,可以罚跑,总之,只要是能促进孩子学好的,而又行之有效的方法,都可以尝试。

究竟采用哪种方法去惩戒”,这个应该是由老师自由决定的。有些老师可能不太喜欢打”,而是喜欢罚站”罚跑”等;而有些老师可能觉得用戒尺打板子”的方法更有效;当然,也可能有些老师觉得这些都不合适,觉得自己讲道理,批评教育就可以让孩子学好了。这是一个老师的自由,无论学校还是家长,都不该横加干涉。当然了,更不能在事后说你用的方法不合适”,并以此对老师进行处罚。

我始终认为,教育的主体是家长和老师,是直接管理孩子的人,不是校长,不是教导主任,更不是教育局长。只有在明确的范围内充分放权给老师,让老师充分发挥其教育孩子的能力,穷尽其教育的方法,才有可能教育好更多的孩子。这才是孩子的大幸,也是家长的大幸,更是国家、民族的大幸!放权给老师,让老师放心大胆地去管理孩子,同时也要保护好老师,不能动不动就对老师进行追责。没有保护的放权就是残害,老师不能一边殚精竭虑教育孩子,一边还要防着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和家长的板子。给老师保护,就是给教育保护。认识不到这一点,做不到这一点,所有的惩戒权”都是空谈。

我们也不能忽视家长的看法,毕竟家长是孩子的家长,孩子是家长的孩子,老师、学校、教育主管部门终归要在家长的授权下开展教育活动,进行惩戒教育”。如果家长不同意,惩戒权”也是无从谈起的。但是,我们不能避免,有些家长对惩戒教育”的不认可。我倒是有个不成熟的建议,对学生进行分班管理,一类班级是家长授权,可以按照惩戒规范进行惩戒教育的;另一类班级是不认可惩戒教育,严格杜绝惩戒教育的。这样你好我好大家好,也就不会为是不是需要惩戒发生分歧了。

其实,我觉得惩戒在更多的时候只是一种威慑,让孩子知道,有些事情是不能做的,做错了是要承担责任的,是要打板子的。有了这种威慑的存在,教育才能有尊严,才能真正朝着好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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