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生男生女,无论中外,历史悠久。中国人习惯于将性别决定的权利归结到女性身上,而西方人似乎更理智一些,亚里斯多德曾说过“种子只是产自男性,而女人则不会产生种子”,认为是男人决定胎儿的性别。
古人对胎儿性别的控制和选择进行了多方努力,产生了各种千奇百怪的说法。
环境影响论
中国涉及胎儿性别选择的最早医疗书籍是长沙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的《胎产书》——中国最早的妇产科专著,主张用“同属通感”来影响胎儿性别,“预产男,置弧矢,乘牡马。观牡虎;预产女,佩蚕(簪)耳(珥),绅珠子”。在发育过程中,怀胎未满三月之孕妇,通过食用与接触(观看、佩戴、 乘坐等)与男性有关的象征性物品——雄鸡、弓矢、牧马、牡虎等,或与女性有关的簪珥、珠子等,给予胎儿发育以外在性刺激。
阴阳二气说
隋唐开始出现阴多生女的观点,“三阴所会,则多生女”,“阳精多则生男,阴精多则生女”。也就是说,人类受孕缘自阴、阳二气相交相合。二者之强弱不同,决定胎儿性别。尽管胎儿性别在受孕之始即已决定,但在前三个月时,胚胎男女之别未显,其间阴、阳二气在势力上仍可变化,假以外力引导,可使胎儿由女胎向男胎最终转定。
受孕时机论
在宋朝出现了有关于胎儿性别形成机理、性别判断的理论,谓之“阴血和阳精运行不同,阴血先至生男,而阳精先至生女”,并采用多种方式在受孕、怀孕初期来干预胎儿的性别。在月经结束后一、三、五日是最佳时机,而且要选时辰,求男胎在半夜后,求女胎在半夜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