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日光浴:气温在22摄氏度以上,无大风时进行。以早餐后1—5小时最佳。小儿应躺在树荫或凉棚下,头戴白帽,眼带遮阳镜。先晒背部,再晒身体两侧,最后晒胸腹部。
(3)温水浴:小儿可从擦浴开始,从手臂、脚、退做向心性擦抹,至皮肤微红为止。水温从32—33摄氏度开始。婴儿可降至26摄氏度,幼儿至24摄氏度。3岁以上小儿可淋浴,,水不可直冲头部,每次20—30秒。水温从33.5—36摄氏度开始,幼儿可降至26—28摄氏度,年长儿至24—26摄氏度,动作迅速,随即用干毛巾擦身至皮肤微红。小儿适应淋浴、日光浴、空气浴后才可开始游泳。学龄前儿童游泳时应有成人带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