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儿指南

视力受损者的学习成绩与社交能力 视力受到阻碍的表现是什么

  视力受损者的情况千差万别,这一点应当是无可非议的。而且,尽管他们在认识的发展上存在困难,但却可以在其他某些方面显示出能力。

  学习成绩

  很少有人就视力受损儿童和正常儿童的学习成绩进行过比较研究。许多专家一致认为,直接的比较是不可靠的,因为必须在不同的条件下对视力受损儿童和正常儿童进行测验.例如,尽管“斯坦福学习成绩测验”有专为二至十二年级视力受损儿童提供的布莱叶盲文和大号字体印刷的测验题,但是,由于阅读布莱叶盲文自然要慢于阅读普通印刷物,而且视力受损儿童即使能够阅读印刷物,大多数孩子的阅读速度也很慢,因此,通常允许视力受损儿童用较长时问接受测验。

  尽管对视力受损儿童学习成绩的研究还存在问题,但我们还是能从现有的研究结果中得出一些笼统的结论:没有很多迹象表明在智力年龄相等的情况下半盲和全盲儿童的学习成绩落后于正常儿童;视力受损儿童的学习成绩不会像听力受损儿童那样因自身残疾而受到很大影响。就在校学习而言,听力显然比视力更重要。无视力者也许比无听力者能够更轻易和更有效地获得重要的学习刺激。例如,洛温菲尔德197l年指出,对盲童的教育由于增强了声源的使用,已使原来受到影响的学习成绩有所提高。

视力受损者的学习成绩与社交能力

  社交调整

  在视力受损者的社交调整能力是否低子正常人这一点上,有许多证据是相互矛盾的。没有研究结果表明视力受损儿童的社交普遍失调,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个性问题并非失明所固有。卡兹福斯1951年首先强调指出,如果一个盲人出现社交失调,更可能是社会歧视他的结果。实际上,正是社会对盲人的反应决定着他们能否进行社交调整。

  许多专家多年进行的研究清楚地表明,视力受损儿童不易被同龄正常儿童所接受。有一项研究还令人吃惊地发现,与失明程度较轻的儿童相比,重度失明儿童反倒更容易被人接受。这可能是因为人们更同情重残者,或者是因为轻度残疾者在行为上更易引起他人的消极反应。

  就自我认识而育,一般证据表明视力受损儿童并不自悲。然而,判断自我认识研究的价值往往十分困难,因为视力受损儿童回答问题时可能并没有表达其真实感情。考恩(Cowen)等人在1961年进行的一次大范围研究中发现,视力受损青少年和正常青少年在社交调整方面并没有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