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与惩罚是我们在教育、培训的时候最常用到的激励手段,旨在调动人的积极性,最大程度地挖掘人的潜能。
我们的普遍认知中,在别人达到一定成就时给予丰厚的奖励,一方面为了奖赏他过去努力,另一方面诱导他未来继续努力;而当别人犯错时给予足够的惩罚,也可以让他改正错误。
奖惩制度在大人教育小孩时尤为明显。比如把小孩的成绩与奖励挂钩,如果孩子考到前十,奖励孩子手机、游戏机、电脑;如果孩子考得不理想,不及格,就没收他的奖励,甚至体罚、斥责孩子。
这种奖惩方法看似合情合理,但在实际运用中,很容易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
首先,我们来看看奖励机制会对人产生哪些影响。
美国社会心理学家费斯汀格曾做过一项关于认知失调”研究。他召集了一些志愿者,然后让他们做一些非常无聊的工作,比如把东西从箱子里一个个拿出来,然后再一个个放回去;比如,把螺丝拧出来,再拧进去。然后持续一个小时,一个小时什么都不干,就搬东西或拧螺丝。最后要求完成工作的志愿者跟下一位志愿者说: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工作。”
完成工作后会有两组奖励,一组是获得20美元(高奖励组),一组是获得1美元(低奖励组)。第二天,费斯汀格找来这两组志愿者问他们对这个无聊工作的态度。你猜哪组会觉得拧螺丝有趣?
是1美元(低奖励组),是不是有点不可思议?低奖励组并不觉得弄螺丝无聊,并认为这是个有意义的工作;而高奖励组因为收了钱,嘴上说有意义,内心实则觉得无聊透顶了。
这个现象其实很好理解,高奖励组因为有外在意义(20美元)来解释自己的撒谎行为,而低奖励组找不到这样的理由,他们认为不值得为了1块钱而撒谎,所以只能麻痹自己,说这个工作有点意思。因此,低奖励组的认知失调更为严重。
下面我们再来看看惩罚机制对人产生的影响。
美国社会心理学家阿伦森曾做过一项儿童认知行为实验。他召集一群儿童,给他们一堆玩具,其中某些玩具是不允许玩的,如果有孩子玩了这个玩具,就给予他轻重不同的两种惩罚。你觉得哪种程度的惩罚会让孩子明白,这个玩具是不准碰的?
答案是低惩罚组,是不是又觉得不可思议?实验结果表明,受到重罚的孩子并不会改变孩子对玩具的喜爱,如果有机会,他们还是会违背大人的命令,偷摸玩玩具;而低惩罚组,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不再违背大人的命令。
这个现象也很好理解,因为重罚组的重罚给了孩子充分的外在理由,即我的错误已经受到了惩罚,因此抵消了认知失调,不会长记性(我错了但我还犯);而低惩罚组没有这种外在理由导致认知失调,会觉得非常内疚,于是改变知行,从而达到认知平衡。
这就是费斯汀格所说的认知失调理论:如果某人被诱导或被强迫去做与他自己观点相矛盾的事情,他就会产生一种改变自己原来观点的倾向,以便达到与自己知行的一致。”而用于引发个体这种行为的压力越小,态度改变的可能性就越大,反之,则越小。高奖励组与重罚组就是导致人们心理压力过大的原因。
我给大家翻译翻译,拿教育孩子学习举例子。一个孩子本身不喜欢学习,而又必须去学习,这就是认知失调。当你通过奖励硬逼他学习,低奖励往往比高奖励更有效,因为高奖励会把学习的意义转移到物质奖励上,对学习的态度还是一如既往的讨厌;而低奖励会让孩子的认知产生严重失调,而后调整对学习的态度,逐渐变得喜欢学习。
教育改革家科恩在《奖励的惩罚》中说道:奖励会将本来有趣的事变得乏味。”奖励会消磨被教育者的内在动机,并具有强大的消极心理暗示。所以,请不要用高奖励培养孩子或员工对于不喜欢事情的兴趣,当然,如果被教育者本身就具备很强的兴趣,任何奖惩都会破坏他的兴趣。
这就是教育的最优结果:自我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