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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晚育假取消了吗 晚育假取消后173天产假受影响吗

青岛晚婚晚育假会被取消吗

你年龄多大? 如果你升孩子前 年龄达到24周岁, 就能享受晚育条件 一般 产假 98天, 晚育+15天 独生子女+35天 剖腹产+30天 多胞胎生育,每增加一胎,增加15天。

现在晚育假取消了吗

2016年以后晚婚晚育假取消了吗

据报道:按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从明年1月1日起将取消晚婚假、晚育假。 但是报道并没有说,将来的婚假和产假会调整到几天,而且《草案》也不一定就肯定会获得通过。新政策到底如何规定、到底什么时候实行,所有的说法都是预测。 瞎猜毫无意义。

现在晚育假取消了吗

晚育假取消后173天产假受影响吗

2016年休产假,取消晚育假。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12月21日至27日在北京召开,此次会议初次审议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明确在2016年1月1日施行。明确全国统一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地方可以结合实际对允许再生育子女的情形制定具体办法(具体延长生育假到几天各地还未定)。修正案草案修改了与全面两孩政策不协调的奖励保障措施,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
申请产假需要的资料有:申请书,结婚证,准生证,身份证,医生开的怀孕周数的证明,有些单位还要求B超结果显示胎儿周数的证明等等。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现在晚育假取消了吗

2019现在还有晚婚假吗

没有晚婚假了,已经取消了。2016年1月1日起,晚婚晚育夫妻将不再有晚婚假、晚育假。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夫妇,可享受3天婚假。

晚婚假期取消好久实行

晚婚假期取消2016年1月1日施行。

  今天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①全国统一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②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可获得延长生育假等。③草案删除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的规定。

  翻译一下大概意思就是:晚婚假取消后就意味着婚假从15天变成3天了!!!3天!!!晚育假取消后就意味着少了30天的假!30天!!

晚婚婚假凭什么要取消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实施只有13年,但“只生一个好”的计划生育政策从上世纪70年代便开始。

  修正案草案修改了与全面两孩政策不协调的奖励保障措施,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

  根据现有《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夫妇,可享受3天婚假。

  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夫妇,根据当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可享受晚婚假10-30天不等(含3天法定婚假),四川为23天(含原有的3天婚假)。

  符合晚育年龄(女子24周岁后生育第一胎)的夫妇,可延长30天产假(女)。

  按照修正案草案,从明年1月1日起将取消晚婚假、晚育假。

  记者采访了某国企人力资源部,对方说,只要新政策没实施,就按老政策执行,所以,只要12月31日前拿着结婚证去请假,符合条件的仍可享受23天的晚婚假。

晚婚晚育假取消产假延长是怎么回事

产假延30天 陪产假增至15天
  12月30日,新修订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通过。这意味着广东将于2016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二孩政策,同时,广东晚婚假确定取消。
  广东省卫计委相关负责人称,新条例修改了与“全面两孩”政策不协调的奖励规定,取消晚婚晚育假。也就是说,从1月1日起,婚假也就只有三天了。
  此外,新的条例将原来的独生子女母亲产假调整为奖励假30天。这意味着,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不论是生育一孩、还是二孩,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的,都可以享受增加30天产假的优待。同时,丈夫的陪产假从10天增加到15天。
  此前,女性产假是98天基本产假+35天独生子女假+15天晚育假=148天。调整后,则是98天基本产假+30天计生奖励(即二孩以内)假=128天,相比少了20天。但对于此前并不享受独生子女假(比如“超生”)和晚育假(比如“早育”)的女性而言,则是新增30天产假。
注意:各地略有不同。

取消晚育产假后一孩能休多少天产假

2016年休产假,取消晚育假,一般是98天产假,各地还要延长,具体规定还没出台。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12月21日至27日在北京召开,此次会议初次审议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明确在2016年1月1日施行。明确全国统一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地方可以结合实际对允许再生育子女的情形制定具体办法(具体延长生育假到几天各地还未定)。修正案草案修改了与全面两孩政策不协调的奖励保障措施,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
申请产假需要的资料有:申请书,结婚证,准生证,身份证,医生开的怀孕周数的证明,有些单位还要求B超结果显示胎儿周数的证明等等。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