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姓氏问题起诉离婚
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夫妻感情破裂不能继续共同生活,协议离婚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起诉离婚。因为你所述的情形,属于家庭矛盾,需要妥善处理,选择离婚对孩子成长及家庭都是不利的。如果诉讼离婚,法院通常将孩子判由有利于孩子成长的一方来抚养。
夫妻双方无过错而起诉的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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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感情没有破裂或者尚未完全破裂,还能够维持,有和好的可能,即使一时调解无效,也不能准予离婚
2、法律依据:《婚姻法》(2001修正) 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夫妻二人都是安徽的离婚要回到当地吗
如果协议离婚就必须回安徽,
如果起诉离婚就不用回安徽。
离婚有两种途径,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婚姻登记条例》和《民事诉讼法》对于两种途径离婚的办理地点规定不同,我们完全可以做一下变通。
协议离婚,也就是离婚双方对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事项达成一致情况下,夫妻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因此,通过协议离婚方式离婚的,即使男女双方身在异地他乡,也必须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双方均在外工作,不在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则双方均必须回到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诉讼离婚,是男女双方通过诉讼方法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途径。如果有一方不同意已婚,或者对于财产和子女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就要诉诸法院。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当事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但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一可以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也可以向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原告可以向现在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因此,双方在异地办理离婚,如果满足在居住地居住满一年的条件,采用诉讼离婚方式而不须回到原籍登记机关办理。
非法二胎可以离婚吗
【1】超生一个子女,如果夫妻感情破裂,
可以申请离婚。
【2】多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就是离婚了,
计划生育部门也照样对男女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
夫妻生下一个孩子后二人不合法律上离婚知识怎样说
你这个问题我看不懂,你是要问孩子会判给谁吗?下面是几个法条的规定,看看是否能解决你的问题。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我怀二胎了夫妻感情破裂想要离婚大孩会判给谁我肚子里
法院针对子女抚养权的判决,一般遵循以下规则。经济能力,抚养能力(监护人无重大疾病,无犯罪记录的),对于婴幼儿,脯乳期的是必须判给母亲的。所以,你的情况,如果丈夫由能力抚养的情况下,大孩会判给父亲,小的判给你
女方二胎期间离婚孩子随女方姓的程序,及办法
这没有别的办法,因为法律规定孩子出生既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只要孩子父母商量好就行,也可以把孩子的名字直接写成父母双方的姓,如果执意要随母亲姓,那就离婚,一般刚出生的孩子离婚会判给母亲,那样就可以随母亲姓了。再说既然父亲不同意随母亲姓,那为啥还要说生三胎呢,做人还是要留住自己的底线
二次起诉离婚,会判离婚吗,对方和法院有亲戚关系
二次起诉离婚法院是认定为你们夫妻二人的感情破裂,已经不存在调解和好。所以会在判决时不考虑被告的意见判决你的离婚。被告在法院有关系此刻也是无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