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婚晚育假期多少天啊?
为鼓励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条例》第十八条“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之规定,《条例》第三章“生育调节”部分在《劳动法》休假制度的一般性规定之上,又针对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不同情形进行了具体的规定。
一、关于晚婚晚育:《劳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国家法定婚假3天。《条例》第三十五条则对晚婚晚育的夫妻延长了假期,规定“职工实行晚婚的,增加婚假十日;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日”。即,晚婚者的婚假为13天,晚育妇女的产假为105天。要注意的是,一方晚婚的,仅由晚婚一方享有13天婚假。城镇其他人员(失业、无业人员和个体经营者等)晚婚晚育的,由各地人民政府制定具体的表扬和奖励办法。
二、关于独生子女父母:为加大对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力度,《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五项规定“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产假、看护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即,独生子女的母亲可在《劳动法》规定90日产假的基础上增加35日,如果又符合晚育要求,可再增加15日,达到140日;父亲一方则可享受10日的看护假。且休假期间,视为出勤,不影响全勤评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此为由扣发工资奖金。要注意的是,对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夫妻,在其生育第一个子女时要求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假期待遇的,应按规定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否则不予批准。
三、关于接受节育手术:为鼓励广大职工自觉实行节育手术,《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接受节育手术的,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同时施行两种节育手术的,合并计算假期。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其中,国家规定的假期是指按照卫生部、国家计生委《关于印发节育手术常规(第三版)的通知》规定内容:(1)放置宫内节育器,休息2天;(2)取除宫内节育器,休息1天;(3)输精管结扎,休息7天;(4)单纯输卵管结扎,休息21天;(5)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根据医疗部门意见,给予15至30天的产假;怀孕4个月及以上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对同时实施两种手术的,相关假期合并计算。如怀孕5个月后引产并结扎的,休息63天。同时,在节育手术休假期间,视为出勤,不影响全勤评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此为由扣发工资奖金。(省人口计生委政法处)
北京男职工晚婚晚育有多少天陪产假?
正常生产是98天产假,晚育增加30天,女方总共有128天产假,另外,男方有7天陪产假。各地规定可能会不一样,具体的可以咨询下51社保网,祝福你们。
北京晚婚晚育的产假多少天是128天还是98天
晚婚晚育产假多少天晚婚晚育现如今在社会主流的倡导下,已经越来越被广大人们所这接受。一般规定的产假是98天,具体情况还要根据每个人的生育年龄和生育状况来决定,例如难产、多胞胎生育等。但是过长时间的晚婚晚育则会导致生产的危险。因此,对于晚婚晚育来说,相关政策也有一定的侧重。那么晚婚晚育的产假究竟有多少天呢?在2012年4月18日,我国正式通过并实施的新产假标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这个文件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的产假。另外特别规定晚婚晚育人士还将多延长30天的假期。因此,晚婚晚育至少有128天的假期。所以晚育人士可以安心生产,安心养胎,安心坐月子。
晚婚晚育大龄女性产假多少天
由劳动法统一规定: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晚婚婚假是多少天?北京私企只给5天合理吗怎么办
婚假的计算可以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法定的婚假,另一部分是按照计划生育条例增加的婚假。
一般法定婚假是5天,这个5天是可以含周末的(部分企业要求婚假必须连带周末,实际就只放了3天婚假)。
增加的婚假就是平时说的晚婚假。晚婚假必须符合2个条件,即结婚时男方满25周岁、女方满23周岁;结婚时双方都是初婚。
根据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奖励假7天。”
因此,你若符合晚婚条件,可以请婚假12天。
《劳动法》中晚婚可以休多少天?
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一项基本国策。提倡晚婚,推行晚育。 1、 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结婚为晚婚,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或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为晚育。 2、 晚婚晚育享受以下待遇: (1)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双方晚婚的,婚假延长到15天; (2)晚育的给男方护理假7天; (3)育妇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产假延长到135天至180天,由所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具体规定。 (4)婚假、护理假、产假期间,按出勤对待,工资照发,不影响工龄计算、晋升、调级。 3、 男女双方未达晚婚年龄要求结婚者,应动员晚婚。仍要结婚者也应服从国家生育安排,实行晚育。 4、 严禁未达法定年龄结婚生育,严禁计划外生育,严禁非法收养、送养子女。对晚婚,各国没有统一的界定标准,英国、美国、法国、德国、日本等经济发达国家的实际结婚年龄平均为25岁。在中国,一般男25岁以、女23周岁以上的初婚被认为晚婚。1980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5条明确规定:“晚婚晚育应给予鼓励”。晚婚晚育第5条明确规定:“晚婚晚育应给予鼓励”。晚婚晚育与法定婚龄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法定婚龄是人们结婚必须具备的条件,在此基础上,国家实行晚婚晚育的政策。晚婚晚育与法定婚龄具有一致性,是在法定婚龄基础上的晚婚晚育。为此,婚姻法在规定法定婚龄的同时,又规定了晚婚晚育应予鼓励。作为提倡性条款,鼓励人们自觉实行晚婚晚育,并受到国家一定的优待。中国现行政策规定的具体鼓励方法是:男女双方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3天婚假外,各另外增加奖励假7天。奖励假期间,工资照发,农民由所在村给予鼓励。晚婚晚育与法定婚龄在效力上的根本区别是不具有法律强制力,是提倡性条款。当事人已达法定婚龄要求登记结婚时,可动员教育其实行晚婚,经动员当事人坚持要求结婚时,应准予登记。如当事人所在单位以其仅达法定婚龄未达晚婚年龄为由,拒不出具结婚证明时,当事人可直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时,应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
北京市关于晚育产假是如何规定的?男方陪产假是如何规定的?
北京无男员工陪产假的规定,十五天的假是对于晚育的奖励假,而不是陪产假.
产假:90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符合《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在国家规定的产假基础上,增加晚育假30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3天。晚育假一般应当与产假合并连续使用,晚育护理假应当在产妇产假期间使用。晚育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晚育护理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晚婚假、晚育假、晚育护理假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相关法律条文: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六条鼓励公民晚婚、晚育。
女年满二十三周岁、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初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年满二十四周岁初育的为晚育。
第二十条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奖励假7天。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不休奖励假的,按照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给予奖励。
个体工商户的雇工晚婚、晚育的,由雇主按照本条前款规定奖励。
农村居民、城镇无业居民和个体工商户晚婚、晚育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给予适当奖励。
北京对晚婚晚育的夫妻有什么政策规定和奖励制度?
第二十条 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奖励假7天。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不休奖励假的,按照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给予奖励。 个体工商户的雇工晚婚、晚育的,由雇主按照本条前款规定奖励。 农村居民、城镇无业居民和个体工商户晚婚、晚育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给予适当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