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婚晚育大龄女性产假多少天
由劳动法统一规定: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晚婚晚育假期多少天啊?
为鼓励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条例》第十八条“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之规定,《条例》第三章“生育调节”部分在《劳动法》休假制度的一般性规定之上,又针对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不同情形进行了具体的规定。
一、关于晚婚晚育:《劳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国家法定婚假3天。《条例》第三十五条则对晚婚晚育的夫妻延长了假期,规定“职工实行晚婚的,增加婚假十日;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日”。即,晚婚者的婚假为13天,晚育妇女的产假为105天。要注意的是,一方晚婚的,仅由晚婚一方享有13天婚假。城镇其他人员(失业、无业人员和个体经营者等)晚婚晚育的,由各地人民政府制定具体的表扬和奖励办法。
二、关于独生子女父母:为加大对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力度,《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五项规定“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产假、看护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即,独生子女的母亲可在《劳动法》规定90日产假的基础上增加35日,如果又符合晚育要求,可再增加15日,达到140日;父亲一方则可享受10日的看护假。且休假期间,视为出勤,不影响全勤评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此为由扣发工资奖金。要注意的是,对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夫妻,在其生育第一个子女时要求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假期待遇的,应按规定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否则不予批准。
三、关于接受节育手术:为鼓励广大职工自觉实行节育手术,《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接受节育手术的,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同时施行两种节育手术的,合并计算假期。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其中,国家规定的假期是指按照卫生部、国家计生委《关于印发节育手术常规(第三版)的通知》规定内容:(1)放置宫内节育器,休息2天;(2)取除宫内节育器,休息1天;(3)输精管结扎,休息7天;(4)单纯输卵管结扎,休息21天;(5)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根据医疗部门意见,给予15至30天的产假;怀孕4个月及以上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对同时实施两种手术的,相关假期合并计算。如怀孕5个月后引产并结扎的,休息63天。同时,在节育手术休假期间,视为出勤,不影响全勤评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此为由扣发工资奖金。(省人口计生委政法处)
晚育初产妇产假是多少天?
晚育的初产妇,延长产假30天
在产假期间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延长产假30天,男方享受10天护理假;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20天。
正常产假90天+晚育奖励产假30天+难产假15天,一般生一个小孩的且是晚育和难产的,也就是135天了。
请问晚婚晚育的男方护理假是多少天?
男方有护理假7天,如果是晚婚晚育的男方可享有10天护理假,如一方做绝育手术确需配偶护理的,视情节给予7——10天护理假。(一般是这样的规定,在此期间视为全勤带薪,也因地区、单位而异,一般单位都需要出具证明手续)
重庆地区陪产假几天?男方晚育
《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晚育产假期间,男方所在单位应给护理假七个工作日,护理假视为工作时间。
再没有其他的规定。
补充
还有结婚证啊
1公务员现在的晚育产假有多少天?
产假98天是包括双休日和国定假日,晚育假30天是包括双休日,但不包括国定假日必须享受的假产假:98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
根据《劳动法》及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任何用人单位的女职工均享有产假,假期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国家规定2014晚婚晚育产假多少天?98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
晚婚休假天数
我国《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男方不得早于22周岁,女方不得早于20周岁。符合晚婚年龄的夫妇,可以在法定三天婚假的基础上增加婚假一周。双方达到双方享受,一方达到一方享受。当然,各地区也出台了相关法规,假期有所不同。经济条件好的地方可能会长一些。 晚婚一共是10天假期,不含星期六和星期天假日.
《劳动法》中晚婚可以休多少天?
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一项基本国策。提倡晚婚,推行晚育。 1、 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结婚为晚婚,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或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为晚育。 2、 晚婚晚育享受以下待遇: (1)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双方晚婚的,婚假延长到15天; (2)晚育的给男方护理假7天; (3)育妇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产假延长到135天至180天,由所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具体规定。 (4)婚假、护理假、产假期间,按出勤对待,工资照发,不影响工龄计算、晋升、调级。 3、 男女双方未达晚婚年龄要求结婚者,应动员晚婚。仍要结婚者也应服从国家生育安排,实行晚育。 4、 严禁未达法定年龄结婚生育,严禁计划外生育,严禁非法收养、送养子女。对晚婚,各国没有统一的界定标准,英国、美国、法国、德国、日本等经济发达国家的实际结婚年龄平均为25岁。在中国,一般男25岁以、女23周岁以上的初婚被认为晚婚。1980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5条明确规定:“晚婚晚育应给予鼓励”。晚婚晚育第5条明确规定:“晚婚晚育应给予鼓励”。晚婚晚育与法定婚龄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法定婚龄是人们结婚必须具备的条件,在此基础上,国家实行晚婚晚育的政策。晚婚晚育与法定婚龄具有一致性,是在法定婚龄基础上的晚婚晚育。为此,婚姻法在规定法定婚龄的同时,又规定了晚婚晚育应予鼓励。作为提倡性条款,鼓励人们自觉实行晚婚晚育,并受到国家一定的优待。中国现行政策规定的具体鼓励方法是:男女双方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3天婚假外,各另外增加奖励假7天。奖励假期间,工资照发,农民由所在村给予鼓励。晚婚晚育与法定婚龄在效力上的根本区别是不具有法律强制力,是提倡性条款。当事人已达法定婚龄要求登记结婚时,可动员教育其实行晚婚,经动员当事人坚持要求结婚时,应准予登记。如当事人所在单位以其仅达法定婚龄未达晚婚年龄为由,拒不出具结婚证明时,当事人可直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时,应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