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的多少岁算晚育
你好:
1、我国《婚姻法》规定:女性年满二十岁,男性年满二十二岁,方可结婚。
2、晚婚是指初婚男女双方都按照《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的结婚的最低年龄各推迟三周岁,即男二十五周岁,女二十三周岁即以上结婚为晚婚。
有问题可以继续咨询,满意请采纳。
女人多大年龄生小孩不算晚
据专家称,女性的最佳生育年龄段为25—30岁,女性在25岁时,身体基本发育成熟,
卵巢功能最旺盛,生殖功能也较高。此时骨骼钙化完全,尤其是盆骨进一步宽大,适合怀孕、生育。并且年轻人精力充沛,有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选择孕育,有利于小孩的健康状况。超过30岁,女性的卵巢功能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下降,生育能力随着降低,乳腺的分泌能力也将下降,无论是生育还是哺乳状况都相对差些。所以不得不提醒现在的年轻人,在决定选择“丁克”生活前一定要考虑清楚,别等到反悔时已错过了最佳生育年龄。如果下定决心选择“丁克”,就坚持到底,不要等到奔四十的时候突然反悔,那时才生小孩对母亲、孩子都很不利
妇女多少岁算晚婚,晚婚育假工资怎麼计算?
我国《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男方不得早于22周岁,女方不得早于20周岁。现行计划生育政策鼓励晚婚,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的初婚为晚婚。晚婚晚育一般只会在假期上多几天,属于带薪假,工资与平时水平不变,不会更多的
生育金晚婚晚育年龄范围
生育保险津贴,与晚婚晚育无关。换句话,在假期等待遇上有区别,但在津贴上没有区别。
一、生育保险享受对象:
1、女职工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一年的;
2、男职工,在其配偶生育前,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一年的,且配偶必须为农业户口或领取失业金人员。
注:配偶为非农业户口者还必须以自由职业者缴纳社会保险方可享受生育报销。
二、生育津贴是根据本人所在城市的平均工资的比例来划分的。
1、生育保险报销适用对象是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并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的从业或者失业生育妇女。
2、缴费基数:以用人单位缴纳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为本单位缴纳城镇生育保险费基数。
3、缴费规定:用人单位每月按缴费基数0.8%的比例缴纳城镇生育保险费。个人不缴纳城镇生育保险费。
4、生育生活津贴期限: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的,享受3个月。妊娠布满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享受1个半月。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享受1个月。
5、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生育妇女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的)
(1)从业妇女:按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的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
(2)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自由职业者:最高不超过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内的失业妇女:按经失业保险机构核准的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
例如:25岁职业女性,月收入2500元,按正常情况生育,可享受3个月每月2500元左右的月生育生活津贴,外加生育医疗费补贴2500元,共计约10000元。
6、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的或不满7个月早产的,享受2500元。
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享受400元。
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或者患子宫外孕的,享受200元。
如果没有缴纳生育保险那么就不能享受以上待遇,如果有生育保险,则在当地的社保中心领取。
我今年24周岁算晚育吗?
有缘啊!我是1988.10.21的生日,2012.12.12结婚的,12月底怀孕的.预产期是2013.9月中旬。我们应该都算晚育了,我今天也是刚写的请假单,按照国家规定,我们产假天数是98(基本产假时间)+30(晚育)+15(剖腹产)=143天。呵呵~~~望采纳!
23周岁结婚后怀孕的初次生育算晚育是什么意思?
算呀!头胎宝宝出生的日期一般在预产期后面!
再说你领证时你以经有23周岁了!23周岁结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
是指你在2010年8月后生下的小孩都是只你23周岁之后的第一个小孩!
女性多大年龄多大年龄算晚婚?
我国新婚姻法规定结婚的法定年龄为:男性22周岁,女性20周岁。全国都一样.特区除外.女的满23周岁,男的满25周岁结婚属于晚婚。
晚育妇女的年龄和产假问题
完全可以的,因为你超过了晚育的23周岁的起始点。一般可请90天+15天=105天,难产可请90+15+15=120天。女的满23周岁后十个月生育的算晚育。
对晚育的奖励:符合晚育年龄的夫妻,女方增加产假十五天,男方给予假期三天。享受三天假期的男方必须是初婚者或者未生育过孩子的再婚者。女方十五天假期应当在规定的产假后连续使用。男方三天假期应当在女方产假期间使用。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 .产假期间,工资照发。对于产假国家政策有详细规定:
对于生育假期,国家劳动法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就是不少于九十天。另外,每个地区对产假都有自己的补充规定。
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相关规定)
劳动部还下发了一份《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对女职工产假、产假期间待遇以及适用范围等问题更为详细的解释:
一、 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四十二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二、 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