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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怀孕起诉离婚法院怎么判 法院怎么处理孕妇提出的离婚诉讼

妻子怀孕精神疾病复发被诉离婚法院怎么判?

婚后一段时间,丈夫突然发现妻子的精神有些异样,通过医院就诊报告丈夫了解到,妻子婚前曾经患有精神分裂症,并在婚前隐瞒了病史。丈夫无法接受现实,将已经怀孕两个月的妻子诉至法院,要求宣告婚姻无效,或者要求法院判决离婚。房山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这桩婚姻不属于无效婚姻,也不符合离婚的条件,故驳回丈夫一切诉讼要求。




妻子精神疾病复发被诉离婚
2016年初,张先生与李女士在工厂打工时相识并恋爱,不到半年二人就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夫妻二人经常因为一些琐事发生争吵,李女士变得非常容易激动。2017年,李女士精神状况继续恶化,经医生诊断,确认李女士是精神分裂症复发。
张先生称,直到这时他才知道,李女士婚前曾得过此病。他表示,两人谈恋爱时,李女士看起来与常人没什么不同,也没告诉他得过病的事。张先生无法接受这个现实,遂将李女士送至娘家。此时,李女士经医院确诊已怀孕两个月,暂由娘家照顾、治疗,张先生知道这个情况后,拒绝了李女士娘家要求其将李女士接回的请求,同时打算起诉李女士,要求法院宣告二人之间的婚姻关系无效,或者要求法院判决其与李女士离婚。




法院认定婚姻合法有效
张先生的诉讼请求是否能够得到支持呢?房山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婚姻法》对无效婚姻的情形进行了规定,无效婚姻的情形有四种: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未达到法定婚龄的。其中,精神分裂症属于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本案中的情况,李女士婚前曾得过精神分裂症,婚后复发。
根据《母婴保健法》规定,即使患有有关精神疾病,但结婚的时候不在精神疾病的发病期内,是可以结婚的。也就是说,如果婚前患相关精神疾病,但经治疗后已经治愈,结婚时精神正常,不处于发病期,这种情况下男女双方结婚,该婚姻关系应是有效的。
本案中,李女士虽然婚前曾患精神分裂症,但经治疗已经治愈,并正常参加工作,其恋爱期间、办理婚姻登记手续时以及婚后一段时间的精神都是正常的,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这种情况下,张先生与李女士缔结的婚姻关系是有效的。

法院驳回离婚诉求
关于张先生离婚的诉求,法院认为,审理离婚案件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准予或不准予的依据。根据相关规定,“婚前隐瞒了精神疾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疾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疾病久治不愈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
就本案的具体情况来说,李女士虽然在婚前隐瞒了自己曾得精神分裂症的事实,但她此病在婚前已经治愈,且在婚后一段时期内属于精神正常状态。李女士所得精神分裂症是婚后复发,且确诊旧病复发之后,张先生即将其送回娘家,未对李女士的治疗做任何安排,并非“婚前隐瞒了精神疾病,婚后经治不愈”的情形,亦非“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疾病,久治不愈”的情形。
法院认为,张先生作为精神疾病患者的配偶,若要起诉离婚,需对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承担举证责任。结合本案的基本事实,张先生一时无法接受李女士患精神分裂症的事实,就想起诉离婚,法院不应认定“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不能判决张先生与李女士离婚。
另外,根据《婚姻法》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现李女士已经怀孕,且没有证据证明李女士妊娠与张先生无关。最终,法院驳回了张先生的所有诉讼要求。
法院表示,李女士患病之后,即被张先生送回娘家,李女士的一切生活、治疗费用都是其娘家负担的,没有离婚之前,李女士可以按照法律的规定起诉张先生,要求张先生支付扶养费,包括必要的生活费和治疗费。
先把孩子生下来再说吧,积极治疗,争取康复。

妻子怀孕起诉离婚法院怎么判

妻子怀孕期间 丈夫突然起诉离婚 法官怎么判

法律规定:男方在女方怀孕期间不可以提出离婚,女方如有诉讼请求法院可以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妻子怀孕起诉离婚法院怎么判

法院怎么处理孕妇提出的离婚诉讼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由此可以看出,在女方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照样是可以提出离婚的。如果选择诉讼离婚,则需要到法院去起诉。《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妻子怀孕起诉离婚法院怎么判

如果女方怀孕起诉男方离婚该怎么办

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女方提出且法院认为的确应该受理的,则应开庭审理,男方经传唤未到庭的可缺席判决。

妻子怀孕了可以要求离婚吗,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什么

易轶律师解答:
您好,很高兴能够为您解答关于婚姻这方面的法律问题。我国婚姻法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如果是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由此可以看出,女方在怀孕期可以离婚。我国法院受理女方在怀孕期提出的离婚诉讼,然而在女方怀孕期间,男方不可以提出离婚,除非是法院认为“确有必要”的情况发生,男方才可以在女方怀孕期间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由此看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我国离婚制度中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是人民法院处理离婚纠纷,决定是否准予离婚的基本原则。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

孕期女方提出离婚会怎么判

嗯,那就看男方同意不同意,或者是双方感情是不是已经破裂。要根据实际情况才能给予相关正解。详细不妨通过律伴,选个律师问下呗。希望能帮到你。

我想离婚,请问孕期法院起诉离婚流程是怎样的

起诉离婚需要以下步骤:


第一,原告提起民事诉讼,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立案。
第二,申请立案的时候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以及诉讼费。
第三,原告就其诉讼请求需要提交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据,比如财产的证据,孩子抚养的证据,双方分居两年的证据;
第四,法院立案后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会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

怀孕了怎么离婚,法院会禁止离婚吗,我想离婚怎么办?

易轶律师解答:女士您好!很高兴回答您关于法院禁止离婚的问题。 首先,结婚自由、离婚自由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但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为了保护一方的利益,法律对夫妻一方的权利作了限制,法院仅仅会在以下这两种情况下禁止离婚: 1、是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实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特别情况是,女方按照计划生育的要求中止妊娠的,在手术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2、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则不属于禁止的范围。 那么根据您所叙述的,您的离婚权利是不受限制的,您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法律中的限制是针对您在怀孕期间,您的丈夫提出的离婚请求。孩子是无辜的,身体很重要,我建议您先不要着急,等把孩子生下再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