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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生育津贴发放政策咨询 天津市生育津贴和单位工资怎么拿?

天津生育津贴如何领取发放?

天津生育津贴领取发放都是有相关的规定的,天津市社保中心提醒,女职工生育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发放工资。女职工产假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向登记参保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生育津贴。值得注意的是,申领的生育津贴不是全部支付给女职工本人,因为单位已经支付了产假期间的基本工资,因此生育津贴将支付给单位。如生育津贴高于工资,单位应当将高出部分的差额足额发放给职工本人

天津市生育津贴发放政策咨询

天津生育津贴怎么算

为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维护参保职工生育保险权益,天津进一步调整了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生育津贴计发标准,正常生育或妊娠满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将享受98天的生育津贴,比之前的标准增加了8天的生育津贴。

  今后,女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按日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日标准,按照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即女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当月,其所在用人单位职工人均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基数)除以30.4计算。女职工生育津贴计发标准为:妊娠不满12周终止妊娠,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12周至不满16周终止妊娠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16周至不满28周终止妊娠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正常生育或妊娠满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98天的生育津贴,比之前的标准增加了8天的生育津贴。

  女职工生育遇有下列情况时,增加生育津贴: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分娩时实施输卵管结扎术的,增加14天的生育津贴;女职工晚育(年满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增加30天的生育津贴。

  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可享受产前检查费、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计划生育手术费四项待遇,而“生育津贴”如何支付,许多女职工都不太清楚。据介绍,生育津贴是在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不再从事有报酬的工作以致收入中断时,及时给予定期的现金补助。女职工生育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发放工资。女职工产假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向登记参保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生育津贴。值得注意的是,申领的生育津贴不是全部支付给女职工本人,因为单位已经支付了产假期间的基本工资,因此生育津贴将支付给单位。如生育津贴高于工资,单位应当将高出部分的“差额”足额发放给职工本人。

天津市生育津贴发放政策咨询

天津市生育津贴和单位工资怎么拿?

生育津贴就是法定产假的工资。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社会保险立法,对生育职工给予经济、物质等方面帮助的一项社会政策。其宗旨在于通过向生育女职工提供生育津贴、产假以及医疗服务等方面的待遇,保障她们因生育而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时的基本经济收入和医疗保健。

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

天津市生育津贴发放政策咨询

天津北辰区生育津贴怎么领

生育津贴申领流程:

申领生育津贴、男职工护理假工资、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补贴(产前检查补贴)以及报销异地就医的生育医疗费。
1、参保人应于分娩后3个月内,由单位经办员(灵活就业人员及城镇居民参保人员由本人或书面委托人)持相关资料于每月1-15日到所属医保局办理申领手续。
2、医保局对参保人员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核定其享受期限和标准,并将享受的补贴(津贴)一次性拨付到参保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及城镇居民划入个人银行卡内),再由单位发放给参保人员。
天津生育津贴计算公式:

1、天津日生育津贴=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4;
2、天津生育津贴总额=天津日生育津贴X生育津贴天数。
【生育津贴天数规定】:
1、妊娠不满12周终止妊娠:15天;
2、妊娠满12周至不满16周终止妊娠:30天;
3、妊娠满16周至不满28周终止妊娠:42天;
4、妊娠满28周以上终止妊娠:98天;
5、生育婴儿:98天加30天,总共128天;
6、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7、难产:增加15天;
8、分娩时实施输卵管结扎术:增加14天。

关于天津生育保险和生育津贴

请问本月及本月之前,你公司给职工连续交了有1年的社保吧?
如果是,因为本月分娩时还是你公司给她交社保的,所以申请生育保险待遇的还是你公司,比如申请标的单位就是你公司名称,如果盖章也是你公司,相应的生育津贴也是打给你公司,但是要等到当月社保到账后再去社保局。
但是如果你公司不打算支付该职工产假工资的话,就直接把社保局打给你工资的生育津贴转账给该职工就是了。

单位要准备的材料没什么吧,主要就是职工要提供什么生育证/准生证/出院小结/结婚证什么的,其实职工本人也可以去社保局申请待遇。具体你可以电话咨询下当地社保局,有些地区是网上申报,有些是现场审核。

天津生育津贴和工资计算问题!

女职工按规定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人平均缴费工资计发。每日的假期工资=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人平缴费工资/30天(详见上表)
打字不易,如满意,望采纳。

z咨询生育津贴和晚育津贴问题,请大家帮忙

产假98天,标准按你单位的基数6000(单位和你的基数,谁的高按谁的),30天的晚育假,可以按你老公的,也是一样,你老公和他单位的,谁的高按谁的。产假期间单位可以照常发工资,生育津贴到账后,单位再补给你差额。

生育津贴如何补贴

根据《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五条:“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生育津贴和产假期间工资是一个性质,有的单位既在产假期间正常发放工资,又在生育津贴申领后全额发放给个人,是不对的,那样就发重复了.那么在苏州也是这样执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