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婚晚育男产假是多少天
各地晚婚假总天数10-30天。全国各地不一致,在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有规定,大部分省市是延长或增加婚假天数(加合关系),也有的直接规定了符合晚婚的婚假天数(包含关系)。
北京: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奖励假7天。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不休奖励假的,按照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给予奖励。个体工商户的雇工晚婚、晚育的,由雇主按照本条前款规定奖励。农村居民、城镇无业居民和个体工商户晚婚、晚育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给予适当奖励
上海: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晚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七天。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三天。晚婚假期间享受婚假同等待遇,晚育假、晚育护理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
天津: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业事业组织职工晚婚的,婚假增加七日。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业事业组织职工晚育的,男方所在单位给予七日护理假,女方所在单位增加产假三十日;不能增加产假的,给予一个月基本工资或者实得工资的奖励。实行生育保险制度后参加保险的,按照保险的规定执行。晚婚、晚育期间工资照发,其他福利待遇与国家规定的婚假、产假相同。 农村居民晚婚、晚育的,可以参照前款规定,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奖励。
晚婚晚育的产假有多少天
,可视路程远近。 2:怀孕七个月以上。 4,可谓哺乳假六个半月、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5,应算作劳动时间、产前假、缺勤等。 一:怀孕7个月以上: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可享受3 天婚假,单位批准。 授乳时间,男25周岁)的、必须享受的假 产假,经单位批准,每次30分钟:女职工生育后,不得安排夜班劳动、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如工作许可。 3:90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产前检查、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产前假,不能享受晚婚假,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由本人提出申请,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另给予路程假,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 二。 6,不另给假期,经本人申请。 哺乳假,也可合并使用、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医生开证明、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 保胎假,男22周岁)结婚的
晚婚教师产假多少天
休产假没有必要写申请,提供有关证件和医生开具的休假证明即可,再有,产前假是15天,也就是说,在生产前15天,可以请假,并不是你想什么时候请假就什么时候请假的。你说的三月一日请假,不清楚是不是符合产前15天的规定。 女职工产假分别按下列情况执行产假:98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第一、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九十八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休息八十三天。第二、难产假。剖腹产、[1]Ⅲ度会阴破裂增加15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第三、 晚育假增加15天;第四、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需提供的证件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和独生子女证(独生子女证全称为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
产假有多少天?
全国各地区不完全一样,新劳动法出台后产假一般如下:
产检假
• 怀孕第1—6个月,可享受 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申请生育指标,以及生产培训等。
• 怀孕第6和第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
• 怀孕第8个月,可享受2天假期。
• 怀孕9个月以上,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产假•
女员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包括15天的预产假。已婚妇女23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为晚育,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15天,难产增加产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 产假需提供的证件
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和独生子女证(产妇在子女出生后4个月内办理独生子女证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35天产假。)
另:晚婚晚育的四个月,正常的是三个月,剖的另外还有加15天!
晚婚晚育男性陪产假休多少天?
实行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基本婚假3天,增加婚假20天。
国家规定,不少于90天的法定晚婚晚育产假,难产的增加15天,双胞胎或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产假3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15天。
晚婚晚育假期多少天啊?
为鼓励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条例》第十八条“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之规定,《条例》第三章“生育调节”部分在《劳动法》休假制度的一般性规定之上,又针对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不同情形进行了具体的规定。
一、关于晚婚晚育:《劳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国家法定婚假3天。《条例》第三十五条则对晚婚晚育的夫妻延长了假期,规定“职工实行晚婚的,增加婚假十日;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日”。即,晚婚者的婚假为13天,晚育妇女的产假为105天。要注意的是,一方晚婚的,仅由晚婚一方享有13天婚假。城镇其他人员(失业、无业人员和个体经营者等)晚婚晚育的,由各地人民政府制定具体的表扬和奖励办法。
二、关于独生子女父母:为加大对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力度,《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五项规定“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产假、看护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即,独生子女的母亲可在《劳动法》规定90日产假的基础上增加35日,如果又符合晚育要求,可再增加15日,达到140日;父亲一方则可享受10日的看护假。且休假期间,视为出勤,不影响全勤评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此为由扣发工资奖金。要注意的是,对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夫妻,在其生育第一个子女时要求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假期待遇的,应按规定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否则不予批准。
三、关于接受节育手术:为鼓励广大职工自觉实行节育手术,《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接受节育手术的,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同时施行两种节育手术的,合并计算假期。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其中,国家规定的假期是指按照卫生部、国家计生委《关于印发节育手术常规(第三版)的通知》规定内容:(1)放置宫内节育器,休息2天;(2)取除宫内节育器,休息1天;(3)输精管结扎,休息7天;(4)单纯输卵管结扎,休息21天;(5)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根据医疗部门意见,给予15至30天的产假;怀孕4个月及以上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对同时实施两种手术的,相关假期合并计算。如怀孕5个月后引产并结扎的,休息63天。同时,在节育手术休假期间,视为出勤,不影响全勤评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此为由扣发工资奖金。(省人口计生委政法处)
生育保险:产假休息多少天
一般是80天
一、生育保险待遇申领 1.申请人提供资料:
a、计划生育证明(即准生证)
b、新生儿
出生医学证明
(即出生证)或户口簿
c、诊断证明(生产医院开的生产证明,出院时开的)、费用凭据(出院时打印的) d、本人身份证(代办的提供代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e、属异地或境外难产提供住院费用明细
f、属异地或境外剖腹产提供:
(1)手术证明
(2)费用凭据
二、到医疗生育待遇审核部门办理(社保局)
三、 符合条件即可办理,凭办理凭证即可到银行领钱。
报销条件
(一)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二)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
报销比例
报销比例:以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一定的比例一次性支付。其中:
1.顺产为270%。 2.难产为320%。 3.剖腹产为420%。
晚婚晚育产假有多久
最新的政策是:一般产假是法定98天
晚婚晚育另外加上去,各地不同,但一般是加30天
所以总数应该是128天或更多
根据《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职工结婚可享受以下待遇:
(一)婚假: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晚育的给男方护理假7天。
4.育妇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产假延长到128天至180天,由所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具体规定。
5.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6.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7.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8.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二)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护理假、产假期间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工龄计算、晋升、调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