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儿指南

鉴定费用由谁承担最高院解释 伤残鉴定费由谁承担

伤残鉴定费用由谁承担

1、应在30日内由单位申请;
2、如公司不申请,个人一年内也可以申请;
3、单位申请个人不承担费用;
4、个人申请具体标准由地方行政规章、办法规定;但2008年05月01日后不再收费。

鉴定费用由谁承担最高院解释

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由谁承担

1、因工负伤、患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2、因病、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支付;由被鉴定人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在申请时预付,如经鉴定结论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及以上的,鉴定费用应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负担。没有单位的,鉴定费用由个人负担。3、重新鉴定的鉴定费用,由申请方预付。重新鉴定结论与原鉴定结论相符,鉴定费用由申请方负担。重新鉴定结论与鉴定结论不相符,鉴定费由原鉴定机构负担。4、因伤情病情变化要求再次申请鉴定所需的费用,由申请方负担。

鉴定费用由谁承担最高院解释

伤残鉴定费由谁承担

1、因工负伤、患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2、因病、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支付;由被鉴定人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在申请时预付,如经鉴定结论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及以上的,鉴定费用应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负担。没有单位的,鉴定费用由个人负担。3、重新鉴定的鉴定费用,由申请方预付。重新鉴定结论与原鉴定结论相符,鉴定费用由申请方负担。重新鉴定结论与鉴定结论不相符,鉴定费由原鉴定机构负担。4、因伤情病情变化要求再次申请鉴定所需的费用,由申请方负担。

鉴定费用由谁承担最高院解释

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由谁来承担

工伤职工鉴定费不需个人支付。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要是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费由用人单位承担。但如果是因病或非因工伤残进行鉴定的,鉴定费由申请人承担。在申请伤残鉴定之前,需要先进行工伤认定。但是,实际中有些公司为逃避工伤责任,没及时给劳动者做工伤认定,这时劳动者可以在一年之内自己去申请做工伤认定。

司法鉴定费用谁来承担

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承担;民事诉讼,由败诉方承担,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笔迹鉴定费由谁承担?

谁申请谁先垫付,最终由败诉方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 。第七十八条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支付鉴定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鉴定费用。

民事诉讼鉴定费用并非败诉承担的其他情况:
1、《诉讼费交纳办法》第12条规定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公告、勘验、翻译、评估、拍卖、变卖、仓储、保管、运输、船舶监管等发生的依法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有关机构或者单位。
由此可见鉴定费、评估费等费用应当由负有举证义务的一方承担而不是应当由被告承担。也就是说谁对待证明事实负有证明义务,谁就承担有关鉴定费、评估费。
2、《诉讼费交纳办法》第6条鉴定人、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属于诉讼费用的一种,这项费用应当由被诉方承担。
但是在人身损害等案件中由于当事人可以在伤残鉴定确定后变更诉讼请求,在变更诉讼请求时可以把鉴定费变更到新的诉讼请求中去,而有关伤残鉴定等事项的鉴定费用又属于由于人身损害导致的间接损失,往往这样的鉴定费得到了法院的支持,但是需要注意这样的鉴定费是支持在诉讼请求之中的,而不是在处理诉讼费时进行的分配。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费用由谁承担

司法鉴定的鉴定费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一般应由患方提出鉴定申请,患方垫付鉴定费。最终的鉴定费的承担与鉴定结果有关。经过鉴定,医疗机构存在医疗过错、造成了患者的医疗损害、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按照鉴定结论的责任比例承担,医疗机构应退还部分或者全部预缴的鉴定费。如果经过鉴定,医疗机构没有过错、不承担法律责任的,鉴定费由提出鉴定申请方承担。如果是医疗机构提出的鉴定申请,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承担,由患方提出的鉴定申请,鉴定费由患方承担。

交通事故鉴定费由谁承担

1、《诉讼费用缴纳办法》规定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举证方支付的鉴定费用,仅仅指在诉讼过程中由举证方先垫付,如果最后确定责任在于哪方则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结后在裁判书中确定由哪方最后支付。2、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是诉讼费用承担的一般原则。是对败诉方消耗司法资源的一种制裁,基于司法资源与诉讼费用相一致的原理,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可以防止民事主体滥诉,减少和防止司法资源无味的浪费,维护国家主权和其经济利益。3、受害人的伤残鉴定行为是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明确权利和责任,使诉讼顺利进行,其鉴定结果也与被告的违法行为有因果关系。当事人进行的是有根据、有必要的鉴定,由此支付的相关费用理应由加害人承担。所以,交通事故中的鉴定费由被告承担,胜诉方自愿负担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