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取消二胎准生证了吗 宝宝知道
不仅仅是四川取消了二胎谁生证,全国都取消了。
两孩生育新政策正式实施后,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无需再申领二胎准生证。
国家卫计委早已明确:全面实施两孩生育新政策后,“取消二孩审批,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也就是说,一对夫妻生育第二个子女的,不再发放二胎准生证。
具体如何登记,登记需要什么手续,可以直接与当地计生部门联系。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四川生育二胎新政策
不够年龄要罚款,各个地区的罚款不一样!我们都是在横栏土生土长的横栏人,我们因读书强制农转非,本质是农村居民,享受的待遇是农村居民的待遇,第一胎是女孩,为什么不能生育第二胎呢?我们多次向横栏计生办,市计生办,反映我们的问题,但哪个部门都不管。我们都是生活在横栏镇三十多年的实实在在的农村居民。我们父辈都是本村的农民,有什么理由说在计划生育中我们不是农村居民呢?我们除了读书强制农转非,一直以来都是横栏镇的农业居民户口。因读书强制农转非,毕业后不能转回农业户口,我们成了户籍改革的“试验品”这是谁害的,是当初的政策。我们一直在等政策变的一日。但十年来,就因这户口苦恼了十年,十年来我们投拆无门,哪个部门都不管。我们这种情况现在很多地区都有明确规定可以生育第二胎,但为什么就横栏镇不行呢?而且罚款是惊人的,按城镇户籍来罚,一个农转非,第二胎要十二万,两个就近二十万,这数目对于我们农民出生的农村居民来讲是一个天文数字,是要用一辈子来还的债,难道读书有错吗?难道我们还不如坐牢的人回来,难道要用一辈子来承担这个错误?不是我们的错,是当初的政策害的,现在我们只要求还我们应有的待遇,“第一胎是女孩,可以生育第二胎”这个要求过分吗?一个太孤单了。为什么其它地区可以,我们横栏镇却不可能呢?以下是我们同学的超生事项! 1,我原为横栏三沙农村户口,95年因读书迁出,但迁回村时就变成了城镇居民.我于04年跟08年各生一女孩和男孩,被定为非法生育.本人不服,加上他罚款是按城镇居民的社会抚养费来征收,而本人及我的孩子却从来没有享受过所谓的城市待遇.所以我带着这些疑问没有接受处理.但今天横栏计生办一下来了七八个人把我抓上车送到了计生办关了几小时.搞到我满身抓痕,脚还出血了.在这过程中,他们态度恶劣,行为粗暴,凶神恶煞,口角过程中还威胁说要打死我,跟黑社会没什么区别.希望相关部门能够纠正一下这歪风. 来信人:吴 * * 2,某女同学,怀孕七个月,因横栏镇计生办在某大厦楼下,包围两日两夜,准备上楼抓人时,在六楼由这大厦爬到另一大厦逃跑!才能避开这次强制人流! 3,某男,正在在走难中,六个月,为避计生,历经6个镇,还在逃难当中! 计划生育的原则是优生优育,这样的计生能优生优育吗?我们有什么错,一个人坐十年的牢回来还可以享受他应有的待遇,“生育第一胎女孩可以生育第二胎”,但因读书强制农转非还不如一个犯人!不能享受我们原有的待遇!
请问四川那些地方生第2胎罚款吗
都罚款,不过现在出台了,两边都是独生子女可以生二胎的政策,我们四川已经实行了,你可以向,地方政府申请,申请审核成功后就可以生第二个宝宝了,希望我的回答能给你帮助。
我这样的情况能生二胎吗?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双方均为归国华侨,或者来本省定居不满6年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只有一个子女在内地定居的;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有两个子女且丧偶的;
婚后不育,夫妻双方均满30岁,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二等乙级(现在的六级,有的地方规定还是五级残疾军人)以上的残废军人,五级以上的因公(工)致残人员,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矿工井下作业连续5年以上,并继续从事井下工作,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农村夫妻一方是独生子女,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男方到女方家落户且女方没有兄弟的农村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农村夫妻只生育一个女孩的;在大山区的乡里,女方在农村,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具体你自己去衡量吧,但是各地的政策是有所不同的,差异不大。 修改回答
我老婆今年四十岁,孩子十六了,刚生了二胎是先天愚形夭折了,请问再生还会是愚形吗?几率有多大?
40岁属于高龄产妇了,孕期要定期产检,一般都能筛查出来,再就是头胎的孩子是健康的,三胎应该问题不大,但是产检时要和医生说明你第二胎的情况,医生会告诉你该注意什么,并且需要做哪些相关检查
湖南瑶族女跨省嫁四川汉族男,一胎女生二胎未有申请准生证如要罚款多少?
你的户口上在四川,就按四川的计生政策执行,上在湖南那边,可能会有优惠条件。具体价格多少,建议你咨询一下当地计生办,因为这罚款没有明文规定的,一般是按你的个人收入来定的。
我成都的,我独生老公招的,22岁,娃娃两岁,可以生二胎吗
2014四川单独二胎新政策
一、可申请生育二孩的单独家庭:
第一类单独家庭,即“夫妻一方是父母生育的唯一子女”的情形,这是四川省“单独两孩”政策主要人群。值得一提的是,父母即使有合法收养子女,也不影响该唯一亲生子女享受“单独两孩”政策。
第二类单独家庭,为“夫妻一方是父母现存的唯一子女,其兄弟姐妹均在生育前死亡”的情形。这类单独家庭的界定,以死亡的兄弟姐妹是否有生育行为为标准。
第三类单独家庭,为“夫妻一方是父母合法收养或由依法设立的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的情形。被养父母合法收养的子女,即使养父母有亲生子女,也可享受“单独两孩”政策。在福利机构长大的孩子,也可享受“单独两孩”政策。
二、四川可以申请生育二孩的情况:
1、病残儿。即第一个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再生育的。
2、独生子女。即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3、残疾军人。即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为二等甲级以上伤残军人的。
4、因公致残。即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因公致残,相当于二等甲级以上的伤残军人的。
5、生育能力。即农村人口中几个亲兄弟只有一个有生育能力的。
6、独生女户。即盆周山区县和经设区的市批准的盆地内的山区乡(不含其行政区域内的平坝、丘陵、河谷地带)的农村人口中,缺乏劳动力的独生女户。
7、高寒山区。即盆周山区县的边远高寒大山区的农村人口中的独生子女户。
8、婚后不育。即婚后患不育症,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