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生育二胎新政策
四川是一个人口比较多的省,为了有效做计划生育工作,针对农村有生二胎的风俗习惯,但又需响应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现在我们对四川省可以申请生第二个子的情况做以下的说明。
第十四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第一个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再生育的;
(二)独生子与独生女结婚的;
(三)农村人口中男到独生女家结婚落户的;
(四)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的;
(五)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为二等甲级以上的伤残军人的;
(六)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因公致残,相当于二等甲级以上的伤残军人的;
(七)农村人口中几个亲兄弟只有一个有生育能力的;
(八)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两代以上都是独生子女的;
(九)盆周山区县和经设区的市批准的盆地内的山区乡(不含其行政区域内的平坝、丘陵、河谷地带)的农村人口中,缺乏劳动力的独生女户;
(十)盆周山区县的边远高寒大山区的农村人口中的独生子女户;
(十一)婚后患不育症,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
第十五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因丧偶再婚的,再婚前丧偶一方子女不超过两个,另一方无子女的;
(二)因离婚再婚的,再婚前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
前款所称无子女,是指未生育、未收养和生育或者收养后子女死亡的。
你的条件好像不符合。
2013三中全会后四川二胎政策
三中全会提出: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四川的单独二胎政策应该很快就能放开。
计划生育二胎新政策
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条件,各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相关规定。<<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四条规定:“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第一个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再生育的;
(二)独生子与独生女结婚的;
(三)农村人口中男到独生女家结婚落户的;
(四)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的;
(五)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为二等甲级以上的伤残军人的;
(六)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因公致残,相当于二等甲级以上的伤残军人的;
(七)农村人口中几个亲兄弟只有一个有生育能力的;
(八)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两代以上都是独生子女的;
(九)盆周山区县和经设区的市批准的盆地内的山区乡(不含其行政区域内的平坝、丘陵、河谷地带)的农村人口中,缺乏劳动力的独生女户;
(十)盆周山区县的边远高寒大山区的农村人口中的独生子女户;
(十一)婚后患不育症,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
第十五条规定:“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因丧偶再婚的,再婚前丧偶一方子女不超过两个,另一方无子女的;
(二)因离婚再婚的,再婚前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
前款所称无子女,是指未生育、未收养和生育或者收养后子女死亡的。”
二胎政策开放现在生三胎还罚款吗
在计划生育政策中,两孩生育政策(不是“二胎政策”)规定了一对合法夫妻的生育子女的数量,如果需要生育第三胎的夫妻,应该符合法定再生育条件。
不符合法定再生育条件生育子女的,即为违法生育子女的行为,当地计生部门当然会向违法生育子女的当事人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也就是你所说的罚款),这在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中是规定的非常明确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让你对政策的了解有所帮助。
四川南充农村计划生育政策二胎的罚款是多少
第二十九条违反规定,生育计划外二胎的,按夫妻双方上年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合计征收七年的超生子女社会抚养费;违反规定,生育计划外三胎的,按夫妻双方上年总收入的百分之四十合计征收十四年的超生子女社会抚养费。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私自收养孩子的,按超计划生育处理。 一般就是当地的人说了算。。。具体金额。。
关于四川双独生生二胎的条件
符合条件,也必须完善相关审批手续。
什么是计划生育,就是要有计划、要先申请、要层层审批!
生二胎必须提前办理准生证的。你办了么?如果没办,就等着罚款吧。
罚多少?自己算算吧!
《四川省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五条:计划外怀孕的,每月分别收取男女双方30元至50元计划外怀孕费,逐月征收,直至终止妊娠。终止妊娠的,所收费用全部退回。
符合生育第一个孩子的条件但生育前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征收300元计划外生育费。
符合再生育一个孩子的条件未到规定间隔时间生育的,除按第一款征收计划外怀孕费外,并按所差的时间,每月分别收取夫妻双方计划外生育费30元至50元。
第三十六条计划外生育一个孩子的,按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征收计划外怀孕费,并从孩子出生之月起,分别按夫妻双方当年工资总额或年总收入的20%至30%一次性计征七年的计划外生育费,其总额不得低于2000元,其中已按本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生育后计划外生育一个孩子的,其总额不得低于3000元;继续计划外生育的,加重征收计划外生育费。
四川省二胎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四川省二胎的补偿标准是: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涉及二胎的问题,其实在我国也在不断完善以前的法律法规,在法律法规上尽力给予“二胎”一定的赡养。但是,对于有二胎的家庭来说,无疑不能再享受独生子女的优惠政策。
不过现在生二胎也有补偿,主要补贴以下几个方面:
1、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指的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
生育津贴计算方法: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注:假期天数,各地区细则规定不同,以各地区为准。)
2、生育医疗费
(1)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2)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1)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2)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
4、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现在四川那些家庭有资格生弟二个小孩.条件有没得限制
四川我不知道,但上海好像只要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的就可一申请声第二个。在纹川地震是失去儿女的可一申请声第二个。在具体一点你最好到相关部门去咨询。没什么不好意思的。
一切为了孩子,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