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儿指南

怀孕37周了能生二胎吗 37岁生二胎剖腹产可以吗

怀孕37周可以生吗

但没有异常情况最好是到398-39周分娩可以的,有利于孩子健康,是可以终止妊娠的。怀孕满37周生产为孕足月

怀孕37周了能生二胎吗

37岁想生二胎

你好,只要身体情况可以也可以生的,建议怀孕之前把相关检查先完善,看看你的身体情况如何,另外怀孕后也要定期产检。

怀孕37周了能生二胎吗

37岁生二胎剖腹产可以吗

可以顺产的话还是顺产的好,顺产恢复快,对自己和宝宝都好的了,实在不行的话在选择剖腹产的了
意见建议:按照人体规律来说肯定是顺产好,不过还是要看宝妈的身体状况。

怀孕37周了能生二胎吗

大家说37岁生二胎算是高龄产妇了吗

说的没错。37岁生育子女,应该已列入“高龄产妇”的行列。
因此,建议你在怀孕前应该先去正规的医院作详细的检查,检查是否有妇科炎症、子宫是否异常、输卵管是否通畅、优生五项、排卵是否正常、内分泌功能等。男方要检查精子的质量、活动度、成活率,前列腺的检查等。高龄要小孩风险性是非常大的,高龄妊娠增加了难产、死产、胎儿畸形和其他妊娠并发症发生率。
当然,如果卵巢功能正常,加上身体条件良好,是可以生育的,但必须在怀孕期间密切观察,定期复查。
关键的是,你要听从医嘱,这真的很重要。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怀孕37周,胎儿脐带绕颈2周,请问可以顺产吗?

如果发现宝宝有脐带绕颈一周,妈妈们可能会担心自己顺产时会出现危险,而不得不剖腹产。事实上,大多数脐带绕颈一周的情况不会对宝宝造成影响或威胁,因为一般脐带不会绕得很紧。少数情况下,如果宝宝脐带缠绕过紧或脐带过短,在出生以前会出现缺氧,表现为胎心减速,医生会在胎心监护中发现这种情况。这也是为什么定期做产前检查非常必要的原因。 脐带绕颈一周顺产的过程 在分娩时,一旦宝宝的头已经娩出,助产士或医生会检查宝宝的脖子周围有没有脐带,一般情况下,脐带都是很松散的绕在颈周,因而很容易将它从宝宝的头上绕下来。如果脐带绕颈2周以上,会多需要一些时间把它绕下来,这时助产士往往会告诉产妇暂时不要向下用力。 有时脐带绕颈太紧了,必须在宝宝整个身体娩出前将脐带剪断。助产士或医生会用两把脐带钳夹住脐带,然后在两把钳子之间把它剪断,这之后需要尽快地让宝宝娩出,因为宝宝已经不能继续由妈妈的胎盘供血供氧。有时宝宝生出来得太快,这些方法都来不及使用。当宝宝穿过了脐带的缠绕而娩出来时,一位有经验的医生或助产士会平稳地托着宝宝的头部,让宝宝接触母亲的身体。这看起来有些像宝宝自己蹦出来了似的。 脐带绕颈一周顺产的风险 如果在顺产时,胎心监护表现出的问题严重或问题持续的时间较长,医生就需要使产程加快或实施剖腹产,从而尽早娩出胎儿。 在极少数情况下,如果脐带受压严重并且持续时间很长,宝宝出生后的新生儿评分会降低并且可能会有脑损害,从而可能导致智力问题或脑瘫;如果脐带受到的挤压非常严重,而产妇还没开始生,宝宝有可能会出现胎死宫内。 不过,因为产程中都有胎心监护,一旦监护异常,提示有脐带受压胎儿缺氧时,医生会做出决定迅速结束分娩,根据当时产妇的产程进展情况来选择是阴道助产还是剖宫产,所以,这两种情况几乎不可能发生。总的说来,大多数脐带绕颈的宝宝都能平安地生出来。

医生说我37周啦??足月了?

11.28的MC,按照医生28天周期推算是8月4日预产期,可是我很准很准的30天周期,那就是8月6日的YCQ(另外27W时候BC推算也是8.6YCQ),但是医生说按照首次BC的才是准的(首次BC偏小8天),结果现在给推迟到8.12,唉~~~我也不知道到底那个准了,二胎,好怕8.4日左右就生了,来不及去医院可咋办哦

我怀孕已经37周,现在胎儿脐带饶颈一周请问我能不能顺产

您好! 胎儿脐带绕颈一周是可以顺产的,您不用担心。在正式临产后,医生会观察产程,并根据您和胎儿的情况决定阴道分娩还是剖腹产的。 您现在怀孕37周了,在预产期前或后二周内分娩都是正常的,所以您要随时做好分娩的准备。放松心情,准备当个快乐的妈妈。 祝您和腹中的宝宝健康!

可以生两胎吗?

第二十一条 具有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二)经设区的市以上计划生育技术鉴定组确诊第一个子女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三)曾患不育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四)夫妻双方均为少数民族的; (五)夫妻一方从事矿工井下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六)夫妻一方从事外海、远洋捕捞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七)夫妻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或者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的; (八)夫妻一方因非遗传性残疾失去劳动能力,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九)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第二十二条 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且以农林牧渔业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具有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男方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与女方父母共同生活并履行赡养义务的(女家姐妹数人,只照顾一人); (二)兄弟两人以上,只有一个有生育条件,且只生育一个子女,其他兄弟均已丧失生育条件并未收养子女的; (三)在与内陆不连结的海岛定居的。 第二十三条 只生育一个女孩,母女均为农村居民且母亲居住在农村连续五年以上,以农林牧渔业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第二十四条 夫妻双方再婚前各有一个子女,均随前婚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第二十五条 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女方为初育的须年满二十五周岁,女方为再育的须年满三十周岁。 第二十六条 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在妊娠前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证。申请办理生育证时应当提交生育申请书,并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 (一)双方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二)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生育证明; (三)已收养子女的,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明; (四)具有本条例规定的特殊情形之一的证明。 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对公民的生育申请及时受理、审核,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将审核意见和申请人的申请材料报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日内对符合生育条件的发给生育证;对不符合生育条件的以书面形式告知不批准生育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