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儿指南

要二胎的三大条件 生二胎的标准

徐州市的计划生育准生二胎的条件

首先,你有两个姐姐,不管你是不是双胞胎还是二胎三胎你都不是独生子女。
你如果想生。必须符合几个条件。
1.你和你老婆两个都是农村户口。那不管你们有几个兄弟姐妹都可以生二胎。必须是双方农村。
2.你和你老婆都是独子。当然现在看你们不是。
3.你第一个女儿有残疾,不能自理的那种。那国家允许还能生一个。

最后只能罚款了。要么等政策。最近在讨论还没出台的的政策也只是单方独子生二胎。

要二胎的三大条件

45岁女人生二胎要具备什么条件

比如上学的孩子不能算吧!两个角!所以没必要担心这一点!数据而已!
把精力放在教育一个孩子的身上!二
你想啊!
把一个孩子的素质教育提上去很容易!很多可能性都没有算进去!跟现实还是差距很大的!我是觉得不值得,但把一群孩子的素质教育提上去就没那么容易了?呵呵
生二胎的人上辈子肯定属牛的,还花精力!呵呵!
花时间!呵呵!没必要!还是好好的培养一个吧!
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人口基数会成倍增长!呵呵!
越生越穷!我觉得更像是计生委摆设圈钱的陷阱!既然要抚养!生出来你要抚养吧!花钱那是必须的,越穷还越生!
生两个管的过来不!
夸大其词,那就要花更多的精力照顾!
而且没有像计生委说的那么恐怖,会更好!
钱每天跟水一样流出去生二胎

要二胎的三大条件

生二胎的标准

如果你是女的的话,只要你是农业户口,你和你妈你妹三对夫妻到公证处办下相关的公证,然后再办理相关手续,是可以生的;如果你的男的话,你老婆的户口必须是农业户口,还有各省的政策有些不同, 得具体些我才能详细解答

要二胎的三大条件

现在生育三胎必须应有的条件是什么?

1、夫妻都是农村的少数民族并且都为独生子女。现在民族大融合,会出现不同民族通婚的情况,假如夫妻一方为少数民族另外一个是汉族,而汉族到少数民族所在地落户并且居住在所在地乡或者村五年以上,这时可以生三胎。
2、如果为再婚夫妻,那么夫妻双方在再婚前一方育有一子而另一方没有,双方再婚后生了一个孩子的。这时也是可以再生一胎的。
3、前提是再婚夫妻,双方再次结婚前一方已经生育了两个孩子,另一方没有,或者双方再婚前各有一个子女的。简单说就是夫妻双方再婚前,加起一共有两个孩子,这时可以生育第三胎。
4、如果夫妻所生的第一个和第二个孩子中有残疾并且独立生活成问题,不能成为正常的劳动力,但是夫妻经过医学鉴定还可以生育的,可以生第三胎。
5、除了以上几种情况,如果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也是可以生三胎的。
所以,如果夫妻符合以上条例并且想生第三胎的,到当地相关的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提交申请说明有关的情况,核定情况属实的,生育服务证将在十五个工作日里批准并且发放。

符合特批二孩的条件有哪些

全国大部分地区的二胎政策:
1、头胎经医院证明有先天性疾病如心脏病等政策允许生二胎疾病的。
2、夫妻双方符合少数民族准生二胎政策的。
3、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二胎距头胎差5年的。

农村户口孩子大人够什么条件可以生二胎

1头胎是女孩,相隔5--7岁可以要二胎。2孩子有残疾。3夫妻双方都是独生子女。4其中一个人是少数民族。

生二胎的相关法律法规条款?

已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有下列情况之一,要求再生一个孩子的夫妻。须在前一个 孩子满3周岁。 一、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二、双方均为少数民族的; 三、双方均为归国华侨、或从港、澳、台地区来本省定居不满6年的; 四、再婚夫妻一方末生育过,另一方只生育一个孩子的; 五、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过,另——方是有两个孩子的丧偶者; 六、婚后不孕,经鉴定为不育症,依法收养一个孩子后,女方又怀孕的; 七、第一个孩子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八、残疾军人和因公致残人员,残疾等级在二等乙级以上的; 九、矿工井下作业连续5年以上,并继续从事井下作业,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十、农村夫妻一方是独生子女的; 十一、农村男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的(仅适用姐妹中一人); 十二、大山区的乡,女方的农业户口,其他地区夫妻双方均为农业户口且朋事农业生 产,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在四川农村免费生第二胎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一、事项名称再生育审批二、设定行政审批的法律依据(附件1)《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章第十四条1、第一个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再生育的;2、独生子与独生女结婚的;3、农村人口中男到独生女家落户的;4、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的;5、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为二等甲级以上的伤残军人的;6、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因公致残,相当于二等甲级以上的伤残军人的;7、农村人口中几个亲兄弟(包括亲姊妹)只有一个有生育能力的;8、农村人口中两代以上单传的;9、盆周山区和经设区的市批准的盆地内的山区乡镇(不含其行政区域内的平坝、丘陵、河谷地带)的农村人口中,缺乏劳动力的独生子女户;10、盆周山区县的边远高寒大山区的农村人口中的独生子女户;11、婚后患不育症,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章第十五条1、丧偶再婚,一方不超过两个子女,另一方无女子;2、离婚再婚,一方有一子女,另一方无子女。三、行政审批数量无审批数量限制,申请方式为直接向本机关申请四、行政审批条件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夫妻五、申请材料《户口薄》、《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婚育情况证明》、《病残儿医学鉴定书》、夫妻2寸合影照1张、夫妻双方书面申请六、申请表格申请人需提交《再生育审批表》(附件2),表格可在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免费领取七、行政审批程序1、夫妻双方提出书面申请;2、村(社区、居)或单位核实,张榜公布;3、镇(街道)计生办初审,报区人口计生局;4、区人口计生局审查后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5、持《批准通知书》到女方户籍所在镇(街道)计生办换取《生育服务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