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如何领取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作为产假期间的工资,由单位带齐所需材料,在成功生育后的次次月,例如,一月生育,三月来做业务,到当地的社保中心支付部办理生育津贴支付业务。(一)、所需材料:
1、《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男女双方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6、外埠职工须提供《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及《北京市外地为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北京市生育登记表》一式两份;
注:以上复印件必须用A4纸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办理时间:每月5-25日(婴儿出生后的次次月办理)
(三)经办流程:参保单位持以上材料每月5-25日报社保经办大厅二层支付部,当月最后一次申报生育津贴时,还需上报《北京市参保职工生育津贴支付月报表》(生表二)(一式两份)。符合享受晚育奖励津贴条件的,夫妻双方应在《生育登记表》中选择享受晚育津贴的对象,且夫妻双方本人签字确认,并由双方单位的盖章。
(1)夫妻双方均已参加生育保险的,由女方单位填报《生育登记表》。
(2)女方未参加生育保险,男方已参加生育保险,且由男方享受晚育津贴,则男方单位须填报《生育登记表》(一式两份),携带男职工的《结婚证》及其复印件和相关材料报四险支付岗进行人员登记。
注:表中单位负责人、填报人、联系电话和填报日期必须填写完整,如有涂改,请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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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晚育津贴发放标准?
《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四十四条:“根据本规定第十四条计算加班工资的日或者小时工资 基数、根据第十九条支付劳动者休假期间工资,以及根据第二十三条第一款支付劳动者产假、计划生育手术假期间工资,应当按照下列原则确定:(一)按照劳动合 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确定;(二)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以及休假期间工资标准确定;(三)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 定的,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依照前款确定的加班工资基数以及各种假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北京市《关于调整本市职工生育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生育津贴调整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为基数,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计发。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副处长杨菁表示:“原则上生育津贴等于产假工资,发了津贴就没必要发产假工资,如果产生差额的,根据北京市 《关于调整本市职工生育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 用人单位补足。”
关于申领北京市生育津贴?
将收费单据及本人结婚证或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交给单位经办人员即可,只需经办人签字无需男方单位盖章,生育津贴下来是先到单位账户,然后由财务人员发给你。
生育津贴基数=单位基本医疗参保人缴费的平均值除以30
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基数乘以产假天数
北京晚育津贴(或生育津贴)怎么领取
我原来是一家成都公司的员工,在公司期间已怀孕8个月,在第8个多月时由于公司原因要求将我的劳动关系转移到南京公司,当时叫我办理离职,但是我没有签过任何字,只是由成都公司直接将关系转移到了南京公司,但仍在成都上班,南京公司把社保外包给了外服公司代为在成都交,到南京公司后一个月我生产了,休假期间工资照发。根据成都的政策我报销了相应的生育保险(包括生育津贴和住院补贴)。现在南京公司说根据公司政策只能给我住院补贴,工资照发。但是在成都公司时报销的生育保险是全部都会给本人的,工资也是照发。注:在成都我的劳动合同并没到期,也没签解除劳动合同书,和南京签了劳动合同,但都是直接给我们空白的让我们签字。成都公司和南京公司同属一个集团公司,并且有独立的法人。
外埠人口在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
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保险金=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
其中,生育生活津贴=缴费基数×产假时间
生育医疗费补贴按上面计算,一般正常生产,就是3000元;缴费基数按上一年的社保来看。
北京海淀 生育津贴领取流程详细,最好是现在的。谢谢,
生育服务证、出生证、诊断证明、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先去社保领取生育职工信息登记表,填好后,带着上述材料,办理即可
北京市生育险提取
按照规定外地人在北京是没有生育险的.
如果你们确定上了保险,就可以提取,你可以联系一下你原来上保险的社保中心咨询一下,不过好像就是只要有人代办就可以了,不用亲自来,需要的证件有身份证,社保卡,还有能证明你生产情况的一些资料
外地人在北京领取生育津贴都要什么手续?谢谢!
参保女职工产假结束后或流(引)产后一年内,由单位经办人携带
(1)《北京市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灵活就业人员无需盖章);
(2)结婚证原件;
(3)《独生子女证》原件(生育第二胎需提供《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
(4)出院记录复印件(门诊流(引)产手术提供病历及病假条)。每月1~10日(遇节日顺延)到市医保中心办理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补助费的申领。医保中心审核材料后,确认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按相关规定将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费划入参保单位帐户。
生育津贴按月发放,职工分娩或流(引)产当月开始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