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六十岁的本份女人,近五年丈夫婚外情,孩子败家,对此佛教怎么解释
一切皆因果.
讲个故事, 有个寺院, 僧人找方丈抱怨僧厨斋饭差, 方丈微笑着说, 这不能怪僧厨, 怪只怪你们自己! 你们过去生中以及现在生中修行太差, 故有如此果报!
多说无益, 自己体会.
法律和道德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衍变
A 法律与道德调整婚姻家庭关系
法律与道德是上层建筑中两个紧密相关的部分,二者相互配合、相互促进、互为补充。法律只调整与人们利益最直接、最重要的社会关系,需要以国家权力进行干预的社会关系;而道德所调整的范围几乎涉及社会生活的一切方面,许多不由法律调整的问题如友谊关系、爱情关系等只能由道德调整。但是这个范围不是绝对的,一成不变的,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随着社会生活的发生变化,原本属于由法律调整的问题可以转化为只由道德来调整;原来属于由道德调整的问题,可能转化为要由法律来加以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伦理性是道德调整和法律调整的客观基础。社会道德和法律共同规范着婚姻家庭关系。道德调整和法律调整的手段和领域不同。道德调整和法律调整在婚姻家庭关系中某些领域界限明确,可分别调整;但在另一些领域难以明确界定自己的调整范围,道德和法律可从不同层次规范。在法律和道德结合的最紧密,冲突最多的就是婚姻家庭社会领域,如何才能找到最合适的定位和标尺,即法律和道德所要寻求的契合点,让法律与道德携手并进,优势互补,确需经过长期的探索。
婚姻家庭领域法律调整与道德调整的关系
1.道德调整与法律调整的区别
道德是调整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规范和规则,用善恶荣辱等观念评价人们的行为,并通过社会舆论、传统习俗和人的信念来规范人们的行为,由人们自觉自愿遵守。法律则是通过立法机关制定出的权利义务规范,强制人们遵守。道德调整与法律调整的区别主要体现为两者在调整功能方面的不同。
首先,两者实施的方法不同,即凭借不同的力量实现。法律的实施主要是凭借社会的强制力量,即有组织的惩罚机关和有系统的惩罚措施,由专门机构来实行。社会成员必须遵守法律规范,否则将受到法律制裁。道德的实施主要依靠社会舆论和个人的自觉自愿遵守。法律调整与道德调整相比,在手段上显得更为严厉,从行政制裁、民事制裁到刑事制裁。
其次,两者调整的婚姻家庭关系的范围有所区别。法律调整的范围要比道德调整的范围窄,法律只在它所规定的范围内发生效力。而道德既能规范调整法律范围的行为,又能规范法律所不能触及到的行为。如法律只能规范婚后夫妻权利义务关系;道德即可规范婚前恋爱关系,又能规范婚后夫妻关系。
第三,在两者共同的调整对象中,道德与法律可分层调整。分层在此指对对象从不同角度划分,如从调整对象的横向组成方面,可将行为分为内在动机与外部表现两部分:法律调整人们的外部关系,而道德则支配人们的内心生活和动机,被博登海默称为“康德式理论”;即法律着重调整人们的外部行为,道德则支配人们的思想意识。从调整对象的纵向发展方面,可将行为的进程分为受道德调整阶段和受法律调整阶段:道德调整某一领域的轻度违法行为,法律制裁其严重违法行为。
2.道德调整和法律调整的联系
道德和法律作为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由社会的经济基础所决定,共同对婚姻家庭关系进行调整。由于社会生活的复杂性,需要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相互补充共同调整。任何单一的规范都不能胜任调整现代复杂的社会关系的重任,尤其在婚姻家庭领域。因为本来婚姻家庭关系有伦理性强的特点,法律与道德相辅相成,共同调整着婚姻家庭关系,有助于稳定婚姻家庭关系。而且,一个社会的法律,不管我们如何界定它,与包括道德伦理规范在内的其他社会规范之间,具有某种深刻的支持性关系。法律调整和道德调整都是将人们的行为纳入一定的秩序范围,在调整婚姻家庭关系中,两者常常相互补充。当某些行为不能或不便于进行法律制裁时,便采用道德调整。一旦这些行为已经不能靠道德调整时,就可能适用法律调整。例如,婚姻家庭中的夫妻矛盾、父母和子女的矛盾,一般采取道德调整,但当矛盾激化,道德已不能调整时,就需要法律调整,进行法律制裁。
婚姻家庭关系所具有的伦理性决定了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规范具有伦理性特点,表现为这一领域在现代社会仍需要社会道德规范调整,同时调整这一领域的法律规范也具有伦理性。社会道德与法律在婚姻家庭领域的关系较为密切,两者有着根本一致的地方:在调整目的方面,两者都维护和完善婚姻家庭关系;在调整的内容方面,如婚姻家庭关系的成立、存续和终止,以及主体的权利义务等方面,都是共同的。因此,这就需要我们一方面应认识到婚姻家庭道德与法律的共同的客观基础即婚姻家庭关系具有的伦理性;另一方面应界定法律调整与道德调整的具体领域,使法律与道德充分发挥各自的作用。
3.对如何解决婚姻家庭中法律调整与道德调整的紧张关系的思考
对婚外恋的法律调整和道德调整之争,应充分认识到婚姻家庭关系的自然性特征和社会性本质,认识到婚姻家庭在我们今天社会的存在功能。法律调整也好,道德调整也好,最终目的在于权衡这一领域的个人利益、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关系,维护合法的婚姻家庭关系,与我们的现行社会制度相适应。因此,有必要弄清以下问题:
一、道德调整的领域是否完全排斥法律?否则就被视为“法律道德主义”。对婚外恋造成严重危害社会后果的,如一方因婚外恋而伤害,遗弃配偶和子女的,重婚纳妾的,其行为不仅违反婚姻法,而且触犯刑律,将受到刑罚制裁;对因婚外恋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主观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对无过错方的经济补偿。比如夫妻婚后生活多年,一方资助另一方学习工作而使其功成名就,此时,受资助方有外遇而提出离婚,资助方理应得到经济补偿。法律可以对这方面给予规定。如果仅由道德规范调整,则难以保护受害方的合法利益。因此,我们不能不考虑到对婚外恋处理的复杂性而仅用一种规范来处理。
二、对违法行为法律必须主动干预,而不主动干预就意味着该行为就不具有违法性?婚姻家庭法保护合法的夫妻关系,而婚外恋正是对正常夫妻关系的伤害,从婚姻家庭法角度讲婚外恋具有违法性,但对其处理我们又不得不考虑婚外恋产生和存在的复杂性。夫妻忠实义务虽然是维系婚姻关系最起码的要求,但是它表现为双方的内在的感情活动过程,法律对此如做正面规定,较难运作实施,如同将“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规定为判决离婚的条件一样,司法实践中还需增补一系列的司法解释才能便于操作执行。法律一方面可从正面规定“婚姻家庭受法律保护”、“夫妻享有配偶身份权”、“夫妻有义务维护自己的婚姻关系”;另一方面相应规定当事人违反或侵犯婚姻家庭关系所应承担的责任。对婚外恋问题的处理,可采用道德调整与法律调整相结合的方式,分层规范。因此,我们不能简单地采取一刀切的方式,而应面对现实,研究法律和道德等有关方面对婚外恋处理的效力问题。如果属于法律规范的领域,法律调整应具有可操作性,相关法律条文能被有效执行;如果进行道德调整,应充分发挥道德调整的效力。比如新闻媒体应配合,多从正面报道婚姻家庭生活,而不过分渲染婚外恋情节,以实现道德的调整作用。
大家怎么看待婚外恋?
婚外恋————就像是一瓶高档的法国香水,闻着是香气宜人,但是千万不能喝~ 婚外恋————就像是一个烟蒂丢到了汽油桶边,随时会有爆炸的可能~ 婚外恋————就像是无虱自痒的冲动情节~ 为他人身心健康,为你自己思绪不在紧张,为了“小三”能够独立成长;请远离婚外情~!
道德和法律对婚姻家庭关系调整的特点和作用是什么?
在规范和调整婚姻家庭关系中,道德和法律缺一不可,只有在约之以法的同时束之以德,才会使千千万万个婚姻家庭更加和谐美好,社会更加文明进步。道德是基础,法律是保证,法律不是万能的。 如果把本属于道德调整的范围纳入法律规范,就会降低道德的权威性,法律执行起来也失去了基础;得不到法律支持的道德,其影响力也将大打折扣。二者关系相互依存又相互转化,只有将这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更好地发挥其积极作用。 家庭是伦理的实体,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是一部带有鲜明伦理色彩的重要法律,它所规定的义务,也是道德的要求,像婚姻自由,是婚姻法的一项基本原则,一切形式的包办强迫或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都是违法的,如果采取暴力,则触犯刑律,将被追究刑事责任,这是法律的功能。同时实行婚姻自由,也就意味着要以爱为前提,感情才是缔结和维系婚姻的道德基础。如果感情已经消失,那么结束这种死亡婚姻将是明智的选择,强制维系无感情婚姻是不符合道德原则的。但感情破裂是一方的过失引起的,要视情节承担相应的责任,其中包括道德的责任和法律的责任。感情破裂是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对于配偶一方有过错的,有的要承担行政、民事责任,有的触犯刑律,还要被追究刑事责任。这种有层次的处理体现了法律和道德的不同作用。
婚姻伦理一男士和女士的妈妈爸爸是姐弟,他们能否结婚(不生养小孩)
虽然说不生养小孩,但道德和法律都不允许,近亲结婚办不了结婚证,形式上就过不去了,但两个人决定在一起过日子的,结婚证也只不过一张纸而已
漂亮女孩堵气嫁给结巴丈夫是那是什么电视
漂亮女孩堵气嫁给结巴丈夫的电视剧叫《只要你过得比我好》,是第31集的剧情
《只要你过得比我好》是由马鲁剑执导,于漫洋编剧,张国强、 陈创、戚迹、宋轶领衔主演的家庭伦理情感剧,于2012年3月13日在山东齐鲁电视台首播。
该剧以20世纪70年代的“五·七·干·校”为背景,演绎了一个家庭两代人的生活和情感
第31集
晚上,柱子充满期待地等待小白进屋睡觉,可小白似乎被一部滥电视剧深深地吸引,迟迟不肯上床。电视剧终于播完了,小白打着哈欠说好困上了床便立即“睡着”,柱子看着小白,无奈、失望地叹了口气。柱子终于把宿舍收拾好了,家具也买了回来。他高兴的把小白带回自己的小家,并早早的备好了酒菜,要庆祝一下两人结婚。小白合衣躺在床上,嫌凑上前的柱子喝了酒口气难闻,于是柱子一遍遍的去刷牙;最终小白挡不住柱子的苦苦哀求,松开了紧紧抱在胸前的手,而此时她的脑海中却闪现当年自己看到的母亲与周自横拥抱的情景,一下感到恶心。小白猛的推开柱子跑出家门,看似盲目地跑着,却一路跑到了周家,而此时的大鹏却因喝太多酒住了院。
一部电视剧的名字
电视剧《无法抗拒》
【中文名称】:无法抗拒
【集 数】:24集
【发行时间】:2007年
【导 演】:王小康
【出 品 人】:刘建、柳小清
【总 监 制】:关方方、王金声
【总 策 划】:刘建
【监 制】:王世英
【制 片 人】:刘建
【制片主任】:孙学志,张世伦
【作 曲】:张艾文
【歌曲演唱】:沙宝亮、红豆
【编 剧】:王静茹
【地 区】:大陆
【语 言】:普通话
【类 型】:家庭伦理情感剧
【主 演】:邵兵—郑川平 涓子—裴欣怡 王坤—朱大可 李明启—裴母 雷恪生—裴父
刘建—裴勇明 于滨滨—杨月 林永健—罗永俊 高洁—肖然 文婷—秋雪
【剧情介绍】
这是一部因“闪婚”、“闪离”而造成的家庭伦理情感剧。
裴欣怡与朱大可闪电结婚又闪电离婚,离婚后欣怡发现自己已有身孕。善良的欣怡不顾家人的反对, 决定生下孩子并单独抚养长大,为此欣怡的父亲付出了生命的代价。空有满腹才华的朱大可与欣怡离婚后决定到国外打工,发誓以五年为限,一定要出人头地。他刚刚出国,裴欣怡的哥哥裴勇明就把孩子抱走,放到了朱大可曾经租住的房子里,并向妹妹谎称说把孩子交给了朱大可。阴差阳错,孩子被正准备结婚的郑川平收养,由于孩子的出现,女友肖然提出了分手……
五年后,当年的婴孩已长成了小男孩,由于郑川平的溺爱,有“小霸王”之称的乐乐在裴欣怡的调教下变得更加聪明可爱,也正是乐乐的缘故,郑川平爱上了裴欣怡,殊不知,乐乐竟是欣怡的亲生儿子。朱大可以“顺通”集团总经理的身份荣归故里,与郑川平的电脑公司合作。裴欣怡与朱大可见面后才得知孩子丢了,为了寻找孩子,两人暗自在一起四处奔波,彼此埋藏在心底的感情又渐渐复苏。 “顺通”集团老总的女儿、朱大可的现任女友秋雪看在眼里,妒火中烧,设计了一系列的阴谋……
欣怡和乐乐能母子相认吗?…… 一个是念念不忘的前夫—朱大可,另一个是养育她孩子,并深受她的男人—郑川平,在两个男人之间,她又将做何选择……
爱是一种幸福;是一种折磨;是一种责任;是一种负担;是一声声的叹息;是狂欢散尽的疲惫与忧郁。他们闪电式结婚,又闪电式离婚。但是,这份爱情并没有就此结束,而是在潜移默化中得到了延续,他们的孩子降临了!岂料,却又在阴差阳错间,孩子意外丢失。由此,原本相爱之心变得越发冰冷,而一场悲剧更是注定无法抗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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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称】:无法抗拒
【集 数】:24集
【发行时间】:2007年
【导 演】:王小康
【出 品 人】:刘建、柳小清
【总 监 制】:关方方、王金声
【总 策 划】:刘建
【监 制】:王世英
【制 片 人】:刘建
【制片主任】:孙学志,张世伦
【作 曲】:张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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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剧】:王静茹
【地 区】:大陆
【语 言】:普通话
【类 型】:家庭伦理情感剧
邵兵—郑川平 涓子—裴欣怡 王坤—朱大可 李明启—裴母 雷恪生—裴父 嘟嘟—郑乐乐
刘建—裴勇明 于滨滨—杨月 林永健—罗永俊 高洁—肖然 文婷—秋雪
【剧情介绍】
这是一部因“闪婚”、“闪离”而造成的家庭伦理情感剧。
裴欣怡与朱大可闪电结婚又闪电离婚,离婚后欣怡发现自己已有身孕。善良的欣怡不顾家人的反对,决定生下孩子并单独抚养长大,为此欣怡的父亲付出了生命的代价。空有满腹才华的朱大可与欣怡离婚后决定到国外打工,发誓以五年为限,一定要出人头地。他刚刚出国,裴欣怡的哥哥裴勇明就把孩子抱走,放到了朱大可曾经租住的房子里,并向妹妹谎称说把孩子交给了朱大可。阴差阳错,孩子被正准备结婚的郑川平收养,由于孩子的出现,女友肖然提出了分手……
五年后,当年的婴孩已长成了小男孩,由于郑川平的溺爱,有“小霸王”之称的乐乐在裴欣怡的调教下变得更加聪明可爱,也正是乐乐的缘故,郑川平爱上了裴欣怡,殊不知,乐乐竟是欣怡的亲生儿子。朱大可以“顺通”集团总经理的身份荣归故里,与郑川平的电脑公司合作。裴欣怡与朱大可见面后才得知孩子丢了,为了寻找孩子,两人暗自在一起四处奔波,彼此埋藏在心底的感情又渐渐复苏。 “顺通”集团老总的女儿、朱大可的现任女友秋雪看在眼里,妒火中烧,设计了一系列的阴谋……
欣怡和乐乐能母子相认吗?…… 一个是念念不忘的前夫—朱大可,另一个是养育她孩子,并深爱她的男人—郑川平,在两个男人之间,她又将做何选择……
爱是一种幸福;是一种折磨;是一种责任;是一种负担;是一声声的叹息;是狂欢散尽的疲惫与忧郁。他们闪电式结婚,又闪电式离婚。但是,这份爱情并没有就此结束,而是在潜移默化中得到了延续,他们的孩子降临了!岂料,却又在阴差阳错间,孩子意外丢失。由此,原本相爱之心变得越发冰冷,而一场悲剧更是注定无法抗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