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女员工产假的规定有哪些
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增加30天产假;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按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奖励假。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享受15天至30天产假;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享受42天产假;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75天产假。
2016年广东省产假规定有多少天
2016年广东产假安排如下: 1、女职工享受98天基本产假+30天计生奖励假(即二孩以内)=128天; 2、男职工享受15天的护理假; 3、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没有晚育假和独生子女产假。 5、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不论是生育一孩、还是二孩,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的,都可以享受增加30天产假的优待。
广东省产假有几天
女员工怀孕享受婚假产假,不受入职时间的限制,只要在职期间,结婚或生产就可以享受。
根据《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职工结婚可享受以下待遇:
(一)婚假: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二)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广东: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
“第三十六条 职工实行晚婚的,增加婚假十日;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日
女职工生育,产假98 天,其中产前休假15 天。难产的增加产假30 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 天。实行晚育者(24 周岁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 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者增加产假35 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 天。员工依法享受产假的,用人单位应当视为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工资,也就是说产假期间的工资应按员工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发放、
晚婚假或产假期间若经过周末或法定节假日,也应包括这些天数的,不能将这此天数排除外。
广东省江门市台山市产假最新规定是怎样的
产假最多休178天,包括法定产假98天以及地方规定80天。法律规定:《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产假国家规定多少天,广东省产假及二胎产假国家新规定
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产假期为98天,其中产前可休息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综上,立式:国家规定的98天+地方性法规规定的80天=178天。
第三胎男陪产假多少天
如果你们夫妻生育的第三胎是符合国家规定的生育政策的,可能享受陪产假。
由于各地对陪产假的规定是不相同的,因此,你可在网上查阅你省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的“奖励和保障”部分,那上面应该明确了陪产假的具体时间。
但如果你是不符合法定再生育条件违法生育子女的,一般情况下是不能享受陪产假这项待遇,且还会受到单位的行政处分和纪律处分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让你对政策的了解有所帮助。
农民户口三胎有产假吗
农村户口,第三胎是不符合目前计划生育条件的,是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但是员工还是可以享受产假的,只是产假期间的待遇无法享受。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依据《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劳动法第三胎有陪产假吗
你好,
深圳市劳动法关于男士陪产假的规定:
女职工满23周岁依法登记结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包括生育双胞胎和多胞胎)的初产妇,可延长产假30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10天。
《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第六条也有这样的规定!
希望对你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