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胎政策最新消息
当前,生育第一个、第二个子女实行免费登记制度,不再实行审批。再生育子女继续实行生育审批制度。对于想要生育第三胎的夫妻,目前没有非常明确的政策,但是个别地方的政策有规定了特殊情况下还是可以生育三胎的,但是从本质上来说生育第三个孩子还是违反法律的,如果生了第三个可能要缴纳社会抚养费。
三胎上户口要钱吗
上户口从来就不需要钱。
但当事人如果是违法生育子女的,当地计生部门却要依法向当事人征收社会抚养费。
国务院办公厅1月14日印发《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已出台,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办理户口登记。
对违法生育子女的当事人,社会抚养费当然还需缴纳,但这是属于计生部门的法定职责。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陕西省产假是多少天?
基本产假:从国家规定。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假十五天,产后假七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产前假不足十五天的,与产后假合并使用。 晚育假: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根据《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规定) 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
符合哪些条件的可以生肓第三胎
1、居住在不实行计划生育的国家和地区的人,可以生育第三胎、第四胎、第五胎……;
2、中国政府实行鼓励生育政策的少数民族,可以生育第三胎、第四胎、第五胎……。
现在生育三胎必须应有的条件是什么?
1、夫妻都是农村的少数民族并且都为独生子女。现在民族大融合,会出现不同民族通婚的情况,假如夫妻一方为少数民族另外一个是汉族,而汉族到少数民族所在地落户并且居住在所在地乡或者村五年以上,这时可以生三胎。
2、如果为再婚夫妻,那么夫妻双方在再婚前一方育有一子而另一方没有,双方再婚后生了一个孩子的。这时也是可以再生一胎的。
3、前提是再婚夫妻,双方再次结婚前一方已经生育了两个孩子,另一方没有,或者双方再婚前各有一个子女的。简单说就是夫妻双方再婚前,加起一共有两个孩子,这时可以生育第三胎。
4、如果夫妻所生的第一个和第二个孩子中有残疾并且独立生活成问题,不能成为正常的劳动力,但是夫妻经过医学鉴定还可以生育的,可以生第三胎。
5、除了以上几种情况,如果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也是可以生三胎的。
所以,如果夫妻符合以上条例并且想生第三胎的,到当地相关的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提交申请说明有关的情况,核定情况属实的,生育服务证将在十五个工作日里批准并且发放。
再婚生育三胎新政策]:我俩以有两个孩子,可我们现在离婚了,如果我们再结婚可以生三胎吗?
有的城市已经实施了新的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对生育两个孩子以内的(含两个)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
准生证一般是在女方户籍所在的街道或者居委会办理,找管理计划生育的人员,会告诉你办理流程和所需要用的材料。具体以当地管理办法为准
离婚了又复婚,再要孩子就算第三胎,咨询当地管理办法
<<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规定城市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补助金如何领取,需要
《陕西省城市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发放办法》经省政府同意将开始执行,凡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城市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标准统一为每人每月106元。 陕西省城市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发放办法》,将城市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发放标准统一为每人每月106元,2009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 全省城市独生子女父母中,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均列入补助金发放范围。具体包括,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中符合领取补助金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符合领取补助金条件的城市独生子女父母;上述范围以外的其他城市居民中符合领取补助金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 《办法》中明确发放补助金所需资金由各级财政承担。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符合条件并已经办理退休的人员,本人向单位或养老保险代理机构提供户籍证明、身份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证),经审核确认后,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月代发。 省属机关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审核报经主管厅局同意后,由所在单位负责发放。其中,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办理退休的,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发放。 市以下机关、事业单位补助金发放程序和渠道由市人民政府确定。 上述范围外的城市居民由本人提供证明材料,经户籍所在地居委会、乡镇政府逐级审核,报县级人口计生局审核同意后,由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负责发放。
2021高考新规有哪些?
2021高考新规有加分最高不超过20分、增强试题开放性灵活性、优化校考内容和形式、部分领域扩大招生规模、贫困县脱贫后仍享专项计划、严查以设置奖金方式抢生源、高考分数不提供给中学、填报发挥中学主渠道作用、高校中学要加强衔接、设置必要的隔离考场。
加分:最高不超过20分
规定明确表示,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有以上情形之一的考生,省级招委会可根据本地投档录取办法决定,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此外,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分值不得超过10分。
命题:增强试题开放性灵活性
2021年高考命题要坚持立德树人,加强对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考查和引导。要优化情境设计,增强试题开放性、灵活性,充分发挥高考命题的育人功能和积极导向作用,引导减少死记硬背和“机械刷题”现象。各地要加强国家教育考试工作队伍建设,完善教师参与命题和考务工作的激励机制,提升国家教育考试队伍能力和水平。
强基计划:优化校考内容和形式
今年,各试点高校仍深入实施强基计划。教育部要求,各试点高校完善招生程序和办法,提高人才选拔的科学性;要优化高校考核的内容和形式,充分运用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考查思想品德、专业兴趣、科研志向以及吃苦耐劳的精神等,着力选拔“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优秀学生;加强与中学的衔接沟通,帮助学生了解强基计划专业的优势、培养模式和发展前景,引导适合的学生报考;要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模式,为学生设置多学科交叉培养的课程体系,提高学生服务国家战略需求的能力。
高职:部分领域扩大招生规模
各地各校要将分类考试招生作为高职招生的主渠道;统筹安排高职分类招考计划,重点向区域经济建设急需、社会民生领域紧缺和就业率高的专业倾斜;逐步取消中职本科贯通招生,适当在学前教育、护理、养老、健康服务、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扩大中高职贯通招生规模。
名额:贫困县脱贫后仍享专项计划
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核定的本科招生计划,不得随意更改招生计划;继续实施国家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综合考虑生源数量及学校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因素,继续将招生计划增量向中西部地区和考生大省倾斜。中央部门所属高校要严格控制属地招生计划比例,合理确定分省招生名额。
招生:严查以设置奖金方式抢生源
教育部要求,要全面加强规范管理,严肃招生工作纪律。要加强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招考管理,严格相关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审核查验,严格高校专业考试组织,严格考评人员管理,严格考生文化和专业考试成绩要求。加强高校招生录取批次管理,不得随意将普通批次招生专业安排至本科提前批次招生。各地要开展招生秩序专项治理,严肃查处违规宣传、通过设置奖金等方式违规争抢生源、违规承诺录取等行为。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于因疏于管理,造成考场秩序混乱、作弊情况严重、招生违规严重的,要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并追责问责;对违规承诺争抢生源的高校和工作人员,要追究相关责任。
成绩:高考分数不提供给中学
除教育部规定的特定事项外,只能将考生的高考成绩信息提供给考生本人及有关投档高校,不得向考生所在中学及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此外,严禁宣传炒作“高考状元”“高考升学率”“高分考生”等。严禁各地政府、学校、培训机构以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
志愿:填报发挥中学主渠道作用
加强志愿填报指导。各地各校要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为考生提供志愿填报的政策解读、参考信息和咨询指导。要充分发挥中学的主渠道作用,加强对高三年级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的政策培训,增强志愿填报指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加强志愿填报管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对虚假宣传、违规开展志愿填报指导的经营机构进行严肃查处。
改革:高校中学要加强衔接
教育部要求,稳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等第三批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要全力做好新高考落地的各项工作,精心制定命题、考试和录取工作方案。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要进一步总结完善试点经验,不断研究解决改革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高校要加强与中学人才培养衔接,进一步优化选考科目要求,完善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并向社会公布,逐步转变简单以考试成绩为唯一标准的招生模式。
防疫:设置必要的隔离考场
教育部要求,健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高考组织工作机制。结合疫情防控实际,进一步细化组考防疫工作方案,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标准,强化命题制卷、考点考场、评卷等场所防疫举措,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做好考生和考务人员日常体温测量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按要求为每个考点配备防疫副主考,设置必要的隔离考场、隔离设施,配备充足的防疫物资;认真落实入场体温检测、考场全面消毒、通风、保持间距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