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不到一年,女方私自引产,男方可以追究女方法律责任吗?
男方不同意,计生办里是给开不了。必须男方同意签字,那么大了为什么不要了,有了结婚证不算是意外怀孕,除非是二胎,那必须打掉!
有结婚证女方私自引产被男方起诉会被追踪吗?
有结婚证说明你们是法律认为的正式有保证的夫妻关系,女方怀孕不能私自引产,男方起诉你,会追究你的责任的,不能不起男方允许引产,受法律保护的。
男女已领结婚证也拿到了准生证女方擅自去医院做了人流男方可以追究责女方或医院任吗
想过就忍着 毕竟没什么大不了的事她不会忍心拿掉孩子你们两个人或者两个家庭造成的事 不想过了就闹到底
未婚怀孕女方选择堕胎 男方有权反对吗或追究女方责任?
我觉得女朋友还不时结婚的时候!因为她还不够成熟,考虑问题还没主见!不全面!容易婚后出问题!到时的问题会更复杂!造成的伤害会更大!至于“男方有权反对拿掉孩子的权利吗?”我觉得没有!因为从他们开始是合法恋爱到后来的非法同居。导致了非法的严重后果!非法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所以男方权利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在这种情况下吃亏的还是女方。所以我在此告诫女同胞们,不要贪一时的冲动,反下大错,给自己造成伤害!要有原则的做人,学会保护自己,多点爱护自己!
老婆8个月引产,需要付法律责任吗?男方可以索取精神损失费吗?
8个多月的孩子直接剖腹产下来就能活了呀,你这什么老婆啊,直接残害了一条生命,她自己心里都不知道内疚的啊!不过她是你老婆,你没法追究法律责任,毕竟这孩子是她怀的。。。她有权力选择要或者不要,你们这事只能当作家庭纠纷自行解决
以离婚了,现在女方要引产又要男方签字,如女方在引产出意外要承担责任吗?
如果是你们夫妻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子女。
让男方签字也是理所应当,义无反顾的。
孩子不是你的啊。
我老婆被着作引产我能追她法律责任吗
不能。
虽然法律规定,夫妻双方都有生育权。但是,现实是孩子怀在女方身上,女方可以单方决定要不要孩子。如果因为女方自己做主打掉孩子,给男方造成伤害,而导致感情破裂,那么男方可诉讼离婚,同时可以申请女方赔偿。当然,以离婚为前提的索赔,就目前我国的情况看,也是比较超前的思路。如果不离婚,单纯追究女方的法律责任,法院更不会支持。
妻子单方面做引产手术,是否要付法律责任
具体不好说但是曾经有过案例:2004年3月,郭女士经人介绍与张先生结婚。婚后,两人性格不合,经常吵口打架。郭女士怀孕后,两人仍然会为生活小事争吵。郭女士对这种生活彻底失望,为了达到离婚目的,她瞒着丈夫去医院做了引产手术。手术后,她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在诉讼中,张先生提出,自己年近四十岁,郭女士未经他同意就将胎儿打掉,侵犯了自己的生育权,应当给予精神损害赔偿。法院经审理后,查明双方感情确以破裂,故判决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各占一半。对张先生提出的精神损害赔偿,不予以支持。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但对于男性的生育权,我国到目前为止却没有一部法律予以明确规定.因此才得不到法院的支持.但最后还是想说孩子是无辜的毕竟已经怀胎6个多月,总之自己多考虑考虑吧别做自己后悔的事情就行了.若是觉得自己想的那样真的会更好一些那就毫不犹豫的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