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彩礼钱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彩礼钱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只是规定了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彩礼作为一种结婚的民俗,是由婚姻的双方协商而定的。彩礼是中国古代婚嫁习俗之一,又称订亲财礼、聘礼、聘财等。
彩礼钱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只是规定了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彩礼作为一种结婚的民俗,是由婚姻的双方协商而定的。“天价彩礼”陋习所引发的社会矛盾正日益受到关注,一些地区为此开展了多种行动进行整治。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一章总则中的第三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古代:订婚仪式上,男方家庭会以订婚男子的名义送给女方一份由寓意喜庆的物品构成的“彩礼”。女方家庭收受彩礼后,也会赠送男方价值相当的财物,称作“回礼”。女方出嫁时,娘家会在彩礼的基础上增添多倍的财物随女方嫁至夫家,称为“嫁妆”。
现代:在某些地域、某些家庭,彩礼被赋予了太多的物质含义,甚至成为沉重的负担,失去了本意。
如果是索要“天价彩礼”等,就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一章总则中的第三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中的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婚姻是建立在爱情的基础上的,而不是金钱。
未结婚彩礼钱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如果最后没有结婚的话,彩礼钱是要退还的。其他彩礼,属于贵重物品的,也是必须退还的。
彩礼钱法律是如何规定的2021
2021年彩礼钱法律的规定为: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如果彩礼钱是结婚登记之前一方取得的,则离婚时归个人所有;如果彩礼是在结婚登记之后取得的,双方没有约定的,应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进行分割。对于符合法律规定情形的,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会予以支持。
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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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订婚彩礼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你支付给女方家里定金了吗?
如果能出示你和女方的恋爱关系那么女方起诉是不成立的.
法律是要证据的.同居在你们处于恋爱关系的时候是正常的.法律不会去处罚男孩..
不过这种官司打起来男方都会稍微吃亏.除非你能出示有力证据证明你们俩是未婚夫妇关系.
比如你支付给对方家庭订婚的钱.或者有人肯为你作证女方完全处于自愿.
那么女方告也是白告.
法律如何规定彩礼和嫁妆
一、对于彩礼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在第十条中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下列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在第(二)项、第(三)项情形下,应当以当事人离婚为条件。
因此,对于彩礼,我国法律认为在以下情况下男方请求返还彩礼的,法院应支持:
1、给付彩礼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给付彩礼后,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没有共同生活的,而后双方又离婚的;
3、给付彩礼后,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导致给付彩礼人生活困难的,而后双方又离婚的。
二、对于嫁妆的规定
对于陪送嫁妆,我国婚姻法认为此时赠与行为,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1、在婚姻登记前的嫁妆,应认定为是女方家人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属女方个人财产,若离婚的仍是女方个人财产;
2、在婚姻登记后陪送的嫁妆,女方家人若未明确是对某方的个人赠与,则认为是对夫妻的赠与,属夫妻共同财产;
3、对于婚后赠与,男女双方可约定各归所有,或共同所有。
彩礼法律规定
1、《婚姻法》第三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在第十条中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下列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在第(二)项、第(三)项情形下,应当以当事人离婚为条件。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五条、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第十九条、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取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4、彩礼作为附条件的赠与,也适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