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晚婚晚育的规定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男年满二十五周岁或者女年满二十三周岁初婚,为晚婚。女年满二十四周岁初次生育的,或者年满二十三周岁结婚后怀孕的初次生育,为晚育”。第三十条规定:“对晚婚的,延长婚假十天。夫妻双方晚婚的,双方享受;一方晚婚的,一方享受。对晚育的,延长女方产假三十天,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前两款规定的假期视为出勤,不影响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农村居民及城镇无业人员晚婚、晚育的,由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给予表扬和奖励”。
江苏省晚婚晚育产假多少天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一、必须享受的假
产假:90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产前假: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
二、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
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谓哺乳假六个半月。
保胎假:医生开证明,按病假待遇
江苏晚婚晚育产假多少天
1)国家规定的产假,由原来的90天增加到了98天,这个是肯定的。
2)因晚育(24周岁后生育的第一胎),再增加的产假,应该是根据各个省的地方规定来的。据我所知,江苏省的地方规定是增加30天。
江苏 苏州晚婚晚育男方陪产假怎么规定?
你好,
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条 对晚婚的,延长婚假十天。夫妻双方晚婚的,双方享受;一方晚婚的,一方享受。
对晚育的,延长女方产假三十天,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
江苏产假规定
产假:
98天+晚育产假30天=128天
晚育的,男方有护理假10天(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苏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办法)。(晚育产假及护理假不是劳动法规规定,属于奖励性措施,建议单位给。)
江苏省晚婚晚育的产假是多少天?指女方
产假90天连续算; 晚婚晚育加30天,这个是顺产的。
如果是剖腹产,在120天的基础上再加15天;
如果是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孩子再多加15天。
希望能够帮助你。
苏州最新的规定晚婚晚育的产假是多少天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
现在我国正式实施的产假标准依据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草案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相关待遇。
江苏常州晚婚晚育产假是多少天?
目前
据我所知
按照规定 顺产产假98天,晚婚晚育的,延长女方产假30天;难产(剖宫产以及产程中使用吸宫器、产钳等非正常顺产的平产手术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另外,晚婚晚育的 男方护理假十天
具体咨询常州市社会保障局
希望对你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