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的强盗逻辑让孩子有多绝望
孩子 这就是成长的烦恼99%人都曾有过类似的经历、令尊大人及其他人之所以这样对你是因为、他们不能站在你的角度看问题、他们以他们的社会及人生经历来处理你的事情!你们看待问题的角度不统一造成的!其实他们说的也很大一部都是可取之处!因为...
逻辑学三段论中典型例子有哪些?
三段论推理
由亚里士多德提出来的“三段论”,是人类最基本的逻辑推理方法。
一个三段论就是一个包括有大前提、小前提和结论三个部分的论证。最为人所熟悉的典型例子是:
凡人都会死(大前提)。
苏格拉底是人(小前提)。
所以:苏格拉底是会死的(结论)。
这是一种最常用的推理形式,基本规则是:第一,它只能有三个概念;第二,每个概念分别在两个判断中出现;第三,大前提是一般性的结论,小前提是一个特殊陈述。
一、三段论定义
指借助于一个共同词项,将前提中的两个性质命题联结起来,从而推出一个新的性质命题的推理。比如:
所有哺乳动物都是有脊椎的;
所有人都是哺乳动物;
所以,
所有人都是有脊椎的。
这个推理从两个包含着“哺乳动物”这个共同项的性质命题,推出了一个新的性质命题“所有人都是有脊椎的”。显然,三段论由三个性质命题构成。两个包含共同项的命题是前提,推出的新命题是结论。
又比如:大前提:所有阔叶植物都是落叶的
小前提:所有葡萄树都是阔叶植物
结论:所有葡萄树都是落叶的
二、无处不在的三段论
进一步讲,从思维过程来看,任何三段论都必须具有大、小前提和结论,缺少任何一部分就无法构成三段论推理。但是,在具体的语言表述中,无论是说话还是写文章,人们常常把三段论中的某些部分省去不说,或是大前提,或是小前提,或是结论。举例来看:
①你是经济学院的学生,你应当学好经济理论。
②企业都应该提高经济效益,国营企业也不例外。
③所有的人都免不了犯错误,你也是人嘛。
例①省略了大前提“凡是经济学院的学生都应该学好经济理论”。
例②省略了小前提“国营企业也是企业”。
例③省略的结论是“你也免不了犯错误”。
要正确运用“三段论”,还必须遵循亚里士多德提出的逻辑推理的三大规律,即同一律、矛盾律和排中律。这样才能逻辑全面的面对问题解决问题。
金田一少年里的经典案例
1、异人馆村杀人事件: 这个事件我很喜欢! 最经典的不素杀人手法,而是六具干尸变成七具的这个手法,简直就是神作了(这个手法最早是出现在岛田庄司的《占星术杀人魔法》中的,所以最佩服的是岛田)! 然后那个密室也很经典,逆向思维,不能进去杀人就用吊车连人带床吊起来杀掉…… 2、雪夜叉传说杀人事件: 冰桥这个手法,太神奇了,就素在悬崖处建冰桥,缩短往返两地的时间,以此造成不在场证据,完事后一把火烧掉,一了百了。 3、校园七不思议杀人事件: 利用镜子的手法也素很强的!就素在没有尸体的房间前面放置一个大镜子,然后反射另一件房子的景象,当人去到那个房间之后却发现什么都没有。 4、绞首之学园杀人事件: 这个印象最深刻的是那几个血字的心理暗示。就是每杀一个人都留下一个血字(这些血字按顺序可以组成一个词),杀死前一个人却留下后一个血字(前一个人和后一个人的死亡时间差不多),令人以为后一个人是先被杀死的,从而制造出不在场证据。 5、异人馆旅馆杀人事件: 密室的手法很妙,就素给灯罩上红色纸,让红光充满整个房间,使远处观察的人以为是旁边的红色房间,从而造成密室假像。 6、飞(马单)机关宅第杀人事件: 这个密室看似复杂却很简单……就是简单的旋转门……就是说凶手甲在这边出,金田一在那边进,然后凶手甲把钥匙交给凶手乙(MS讲得不明不白……) 7、蜡人形城杀人事件: 凶手自己装成蜡人,这样做是因为房间里面没有可以躲藏的地方。这个也素很妙的说。 8、天草财宝传说杀人事件: 空间补完效果的应用,就是一张地图,某个地方被一个小点覆盖了,然后把两条本来不相通的路连起来像是一条通路,然后让受害人看到之后以为是捷径就走了那条路结果饶了个大弯,让后来的凶手可以杀她。 9、电脑山庄杀人事件: 这个神作……简单来说,就是一帮人互相不知道真名的,然后凶手让某人假扮自己和另外一个人(一男一女)在一起,自己去杀人,以此获得不在场证明,最后把那两个人都杀掉……(口头表达果然没有那种震撼……) 10、歌剧院第二次杀人: 这个事件的手法就是用镜子遮住死者(有一定特定条件),然后大家看到镜子反射周围的物体后以为剧场里面没有尸体,又锁了门。但是过了一阵之后,自动装置把吊灯的绳子弄断,玻璃吊灯掉下来砸碎死者的身体和镜子……
营销学中什么叫强盗逻辑
销售把客户看成对手;营销把客户看成资源 强盗为什么做强盗,因为他觉得自己拥有的不够多;强盗凭什麽横行,因为他觉得自己有能力在争夺中获胜!他们从来不会自己制造任何东西,除了用来掠夺的武器。 强盗逻辑的有效性体现在两点:第一你必须深刻的认识到你的资源还不够多,具有占有资源的欲望;第二你必须对自己获得资源的能力充满强烈的自信,锻造占有资源的能力。这两点都是必须的,而且都是基于资源的。 销售与营销的区别就是:销售把客户看成对手;营销把客户看成资源。在销售的逻辑里,销售人员与客户在进行一场智慧和力量的比拼,以一方击倒或者臣服另一方为胜利!营销的逻辑不同,与客户在进行一场不一定公平,但却绝对公正和公开的合作,以双方的互利和团结为胜利! 强盗从来不在乎你的学历和外貌,他只在乎你有多少东西可抢!企业营销的强盗逻辑中,面对市场和客户,眼里也只有资源。客户是市场中不可再生的重要资源。在某个具体市场中存在的某个大客户,不是企业营销创造出来的,你进入这个市场之前,他就是已经存在的资源;如果不能与之合作,你也不可能再复制一个这样的人出来!所以在营销的逻辑中,客户绝对不是培养出来的,而是选拔出来的。这就象最好的销售人员从来不是培训出来的,而是选拔出来的一样。只可惜销售导向的企业仅仅把这个逻辑用于自己的销售人员,而没有运用到客户的身上。所以他们那些优秀的销售人员一旦离开,他们优秀的客户也就离开了! 销售逻辑总想把客户培养成为,帮助自己而绝对不帮助竞争对手赚钱的工具。于是那些销售导向的企业,总是宣称他们制造了多少富翁,却避而不谈每个富翁都有的艰辛历程。如果制造富翁真的象制作罐头那麽容易,富翁也就不能再称为富翁了!但销售的逻辑就是要把这样简单的问题复杂化。事实是:就算每个行业的行业前十名,都在同一天关门倒闭,市场和客户根本不会受到丝毫影响。 营销逻辑就是不断从现有的市场资源中,把自己的客户选拔出来,团结一致进行互利的合作!这种合作与这个世界上所有的活动一样,根本没有所谓公平不公平的标准,但是必须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并坚决执行这个标准,这就是公正;让合作双方都清楚这个标准,这就是公开!所以营销并不是要制造富翁,营销要做的事情就是:不断的把现在的富翁客户,和最有潜质成为富翁的客户,选拔出来,团结起来!从选拔的角度讲,营销的逻辑确实不如销售的逻辑有人情味,显得很强盗!但事实就是这样:每年你都可以排出世界500强;每年你都可以排出世界100富豪!强是越来越强,富也越来越富,但肯定每年的名单都不同! 从销售的逻辑出发,从市场铺市率和市场占有率的角度出发,你的销售永远面临成长的烦恼;你要不要增长? 越是不断增长,分销深度越深,你的烦恼就会越多越大,最后多到大到死掉的程度。现在深度分销已经走到了尽头,是该彻底反思一下的时候了!根本原因就在于,你一直想凭借企业自身的力量,去编织一张大网,总是想自己制造一个帝国称王,所以你必须所有的问题都自己扛,所以你的资源枯竭,所以你无法解决成长的烦恼,所以你不能再成长,开始萎缩,分化成一个空壳后逐渐消失! 从营销的逻辑出发,你根本不必对着所谓的铺市率和占有率的数字发呆,也没有必要为如何继续成长而烦恼;因为你只是个资源的掠夺者,而不是制造者;那些资源本来就不是你的,你来与不来,那些市场资源都一样的存在;今天是你的,明天不一定还是你的,或者说你今天需要,可能明天已经不想要!营销者所要做的事情,就是不断掠夺自己需要的资源。这样做的结果就是:也许你的铺市率和占有率在“量”上没有增加,但你拥有的资源在“质”上有飞跃,你就是永远的赢家! 销售逻辑的烦恼在于,它总想把好的变的更好,实际上是自己为了别人的事情而烦恼! 营销的逻辑很简单:就是要把那些最好的资源掠夺过来,不断的掠夺。这就象打牌一样,销售者总是期望别人的牌比自己更差,想尽办法用特异功能把自己的牌变好!营销者却只研究一件事,每一轮都把最好的牌拿到自己手中! 如果你真正想实现从销售到营销的跨越,请记住:营销真正要做的事不是自己去制造资源,而是与时俱进的把最好的资源掠夺到自己的阵营。
抢劫型犯罪心理矫治的案例!
1.你为什么要抢劫
2.告诉他,你不能抢劫
3,我国矫正的方法是用人体水枪射它
4.存在的原因是对方有糖,我想吃,所以抢他,对策是糖上撒泥巴
5.你不要吃糖
5个强盗分硬币(数学与逻辑)
设每一个海盗都是绝顶聪明而理性,他们都能够进行严密的逻辑推理,并能很理智的判断自身的得失,即能够在保住性命的前提下得到最多的金币。同时还假设每一轮表决后的结果都能顺利得到执行,那么抽到1号的海盗应该提出怎样的分配方案才能使自己既不被扔进海里,又可以得到更多的金币呢?
此题公认的标准答案是:1号海盗分给3号1枚金币,4号或5号2枚金币,自己则独得97枚金币,即分配方案为(97,0,1,2,0)或(97,0,1,0,2)。现来看如下各人的理性分析:
首先从5号海盗开始,因为他是最安全的,没有被扔下大海的风险,因此他的策略也最为简单,即最好前面的人全都死光光,那么他就可以独得这100枚金币了。
接下来看4号,他的生存机会完全取决于前面还有人存活着,因为如果1号到3号的海盗全都喂了鲨鱼,那么在只剩4号与5号的情况下,不管4号提出怎样的分配方案,5号一定都会投反对票来让4号去喂鲨鱼,以独吞全部的金币。哪怕4号为了保命而讨好5号,提出(0,100)这样的方案让5号独占金币,但是5号还有可能觉得留着4号有危险,而投票反对以让其喂鲨鱼。因此理性的4号是不应该冒这样的风险,把存活的希望寄托在5号的随机选择上的,他惟有支持3号才能绝对保证自身的性命。
再来看3号,他经过上述的逻辑推理之后,就会提出(100,0,0)这样的分配方案,因为他知道4号哪怕一无所获,也还是会无条件的支持他而投赞成票的,那么再加上自己的1票就可以使他稳获这100金币了。
但是,2号也经过推理得知了3号的分配方案,那么他就会提出(98,0,1,1)的方案。因为这个方案相对于3号的分配方案,4号和5号至少可以获得1枚金币,理性的4号和5号自然会觉得此方案对他们来说更有利而支持2号,不希望2号出局而由3号来进行分配。这样,2号就可以屁颠屁颠的拿走98枚金币了。
不幸的是,1号海盗更不是省油的灯,经过一番推理之后也洞悉了2号的分配方案。他将采取的策略是放弃2号,而给3号1枚金币,同时给4号或5号2枚金币,即提出(97,0,1,2,0)或(97,0,1,0,2)的分配方案。由于1号的分配方案对于3号与4号或5号来说,相比2号的方案可以获得更多的利益,那么他们将会投票支持1号,再加上1号自身的1票,97枚金币就可轻松落入1号的腰包了
关于抢劫的案例分析
1.为抢劫财物而故意伤害他人的,伤害行为属于抢劫罪中的暴力行为,不需要单独评价。甲要求丙帮助自己,由于丙未满14周岁,所以甲属于抢劫罪的间接正犯,而不是教唆犯。甲自己单独对抢劫行为负责,与丙无关。
2.甲得知乙有性病后,基于自己的意思而停止犯罪,属于中止行为。犯罪中止,未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
3.甲利用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实施危害行为,属于间接正犯,而不是教唆犯,故不能适用《刑法》第29条关于教唆犯处罚的规定。丙没有达到刑事责任能力,属于绝对无刑事责任的人,对其帮助甲实施抢劫的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4.丁构成抢劫罪的共犯,属于承继的共犯。
承继的共犯是指先行为人已经实施一部分实行行为,后行为人以共同犯罪的意思参与实行或者提供帮助的情形。丁路过现场,明知甲要抢劫乙的财物,而与甲一起将乙的钱包拿走即属于承继的共犯。丁虽然与甲构成抢劫罪的共同犯罪,但是其不需要对乙的重伤结果承担刑事责任,而由甲对乙的重伤承担刑事责任。承继的共犯属于共同实行犯,而不是帮助犯。
5.丁与甲共同实施抢劫行为,并实际取得财物,犯罪已经达到既遂状态。在犯罪既遂以后,将被害人送往医院的,属于有悔罪表现,但并不能成立犯罪中止。不过,在量刑时,根据其悔罪情节,可以适当从轻处罚。
什么是PVP,“红名就是怪”强盗逻辑
一个主动攻击玩家,一个不主动攻击玩家
如果觉得答案解决了你的问题,,有问题可继续追问,如未回答追问,可能是不在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