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儿指南

育儿假期2022年新规定 国家规定假期

2021年新规定产假多少天?

98天

根据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对于一些适龄适婚女性来说,生孩子都是人生道路上必经的旅程,很多人结婚之后都会有备孕的打算,我国对于怀孕女性也是有一些权益保障的,比如说产假就是女性劳动者的基本权益,这也是很多怀孕妈妈需要了解的内容,根据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2021年产假新规定

1、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向单位申请并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

2、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并且在女性生育之后,婴儿一周岁内,每天都两次的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可以合并使用。

3、保胎假:医生开证明,按病假待遇。考虑到各地的实际情况有所不同,建议准妈咪到当地相关部门咨询清楚,以免乌龙。

2021年二胎休产假规定

1、不管是一胎还是二胎,单胎顺产为90天,难产或多胞胎各相应增加15天。

2、取消晚婚晚育假,将原来的独生子女母亲产假调整为奖励假30天。这意味着,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不论是生育一孩、还是二孩,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的,都可以享受增加30天产假的优待;同时,丈夫的陪产假从10天增加到15天。

育儿假期2022年新规定

2021年最新规定的婚假有多少天?

对于符合我国法定结婚年龄的新人,即男性年满22周岁,女性年满20周岁,可享受三天的婚假。对于符合晚婚年龄的新人,即男性年满25周岁,女性年满23周岁,不再额外的奖励婚假,即只有三天的法定婚假。

婚假是国家给予新人的福利政策,因为每个地方婚假政策都不一样,对于符合我国法定结婚年龄的新人,即男性年满22周岁,女性年满20周岁,可享受三天的婚假。对于符合晚婚年龄的新人,即男性年满25周岁,女性年满23周岁,不再额外的奖励婚假,即只有三天的法定婚假。

休婚假注意事项

(1)婚假是新人的法定假日,是新人在结婚后的福利,因此婚假是带薪休假的。公司不能够用任何理由扣除新人休婚假期间的工资。

(2)结婚之后婚假是有有效期的,具体有效期多久不同公司有不同的规章制度。一般来说婚假需要在领证之后的半年或者是一年之内休,过了有效期的话,就没有该福利了。

育儿假期2022年新规定

国家规定假期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3、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4、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5、符合上述条件的劳动者享有休婚假的权利,劳动合同中具体约定不能对抗该权利,即如侵犯了劳动者的休婚假权利的,合同条款无效。
二、晚婚婚假多少天、晚婚婚假规定、法定晚婚婚假几天?
1、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2、《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25条规定: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陪产假这个劳动法对此没有规定,一般《计划生育条例》里面有进行规定的。男士陪产假十天。

育儿假期2022年新规定

新的节假日规定?

1、国家法定节假日总天数增加1天,即由目前的10天增加到11天。   2、对国家法定节假日时间安排进行调整:元旦放假1天不变;春节放假3天不变,但放假起始时间由农历年正月初一调整为除夕;“五一”国际劳动节由3天调整为1天,减少2天;“十一”国庆节放假3天不变;清明、端午、中秋增设为国家法定节假日,各放假1天(农历节日如遇闰月,以第一个月为休假日)。 3、允许周末上移下错,与法定节假日形成连休。

计划生育的假期是怎么规定的

2013年产假规定如下:
  女职工产假分别按下列情况执行(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四条)
  第一,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九十八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休息八十三天。
  第二,难产者,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98天产假
  女员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包括15天的预产假。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为晚育,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30天,难产(剖宫产以及产程中使用吸宫器、产钳等非正常顺产的平产手术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放假新规定怎么样的?

国家法定节假日总天数增加1天,即由目前的10天增加到11天。元旦放假1天不变;春节放假3天不变,但放假起始时间由农历年正月初一调整为除夕;“五一”国际劳动节由3天调整为1天,减少2天;“十一”国庆节放假3天不变;清明、端午、中秋增设为国家法定节假日,各放假1天(农历节日如遇闰月,以第一个月为休假日)。

新规定的假期,时间是怎么安排的?

·200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 [元旦3天]:2007年12月30日-2008年1月1日放假,共3天。 [春节7天]:2月6日—12日(即农历除夕至正月初六)放假,共7天。 [清明3天]:4月4日—6日放假,共3天。 [五一3天]:5月1日—3日放假,共3天。 [端午3天]:6月7日—9日放假,共3天。 [中秋3天]:9月13日—15日放假3天。 [国庆7天]:9月29日—10月5日放假7天

二胎国家规定假期有多少天

  二胎产假规定
  1、生育二胎需要符合一定的实体和程序要件,依法取得再生育证明之后即为计划内生育。除计划外生育和非婚生育外,无论第几胎,只要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均可依法享受相应的产假等福利待遇。
  2、二胎产假的长短
  不管是一胎还是二胎,单胎顺产为98天,难产或多胞胎各相应增加15天。《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三天。晚育是指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时,年满二十四周岁。从上述规定来看,生育二胎不是晚育,晚育假三十天和其配偶的晚育护理假三天无法享受。当然,如果单位能多给你30天晚育假,那就更好了。如果单位批准的话,你还可以申请两个半月的产前假,产前假期间的工资收入不得低于以前月工资性收入的80%。
  3、产假期间的待遇
  产假期间,依法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和生育医疗费补贴。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为本人生产或者流产当月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当月缴费基数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如果本人工资标准高于社会保险支付标准的,超出部分,仍应由用人单位补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