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基数
momo
应该通过女方的生育保险进行报销,符合晚育的,按当地规定,男方可以申请享受晚育津贴。
生育保险,可以享受的待遇主要有:
(1)生育津贴(产假期间的工资);
(2)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因怀孕、生育发生的医疗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品费等)。
具体可以咨询你当地的社保中心,咨询电话是当地的12333社保咨询电话。
无锡是现在你用医疗卡住院生产,医院就直接会跟社保结算,然后,你产假期间公司付给你的工资,社保局也会直接付到公司账户。
生育津贴基数是什么
生育津贴基数就是当月本单位人均缴费工资基数。 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 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0天; 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0天。 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还有的地区对参加生育保险的企业中男职工的配偶,给予一次性津贴补助。
生育险津贴领取基数
您好!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1)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2)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 X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① 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② 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③ 晚育假增加15天; ④ 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⑤ 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⑥ 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 若您还想了解更多信息,可以点击我下方的logo,抑或在是在网站上查看“甄嬛传食品的“宫心计” 准妈妈们连呼伤不起!”和“龙年准妈妈扎堆 孕妇险如何选购”的文章,希望以上权威的回答可以帮到您!
生育津贴怎么算
不知道你是哪个地区的,所以我拿北京的举例,给你做个参考。
2、生育津贴=所在单位上一年平均缴费基数X3(产假3个月)。如果你是晚育(24岁以后生育为晚育),那么就是X4(晚育产假为4个月),如果你的缴费基数高于单位的平均基数,则多出的部分由单位补齐。如果你的缴费基数低于单位的平均基数,那么按照单位基数计算。
例如:你单位上一年平均缴费基数为5000,你的缴费基数为7000且你是晚育,那么你的生育津贴=5000X4+(7000-5000)X4=28000元。其中:5000X4是由社保中心支付,(7000-5000)X4是由单位支付。
生育保险基数和生育津贴计算基数是一个吗
不一定的
目前各地关于生育津贴计算办法不尽一致的,以当事人当前缴费基数、当事人所在单位平均缴费基数进行计算的地方都有,因此需要向你们当地社保机构具体咨询当地政策,也可以向你们单位经办人具体咨询当地政策。
生育津贴怎么计算?
生育津贴=劳动单位月平均缴费工资/30天X产假天数。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对职业妇女由于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可在终止妊娠6个月内,拿相关资料到社保中心申请办理。
生育津贴怎么计算?
生育津贴金额与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产假天数相关,不能直接用月工资金额计算。
计算公式:生育津贴=劳动单位月平均缴费工资/30天X假期天数。
如果你的缴费基数高于单位的平均基数,则多出的部分由单位补齐。如果你的缴费基数低于单位的平均基数,那么按单位基数计算。
假期天数:劳动法规定,产假的正常天数为98天,高龄、难产、多孩会根据情况增加产假天数。
生育津贴一般是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由于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把生育津贴称之为生育现金补助。男职工在配偶生育期间的看护假假期津贴向统筹地区生育保险基金报销的程序,所以需要注意相关的规定。
领取程序
在终止妊娠6个月内,拿相关资料到社保中心申请办理。
材料有:准生证,出生证,病例,出院小结,单位证明材料,社保卡。
生育津贴体现了非常国家政策人性化的一面,希望咱们的福利待遇越来越好。
生育津贴的具体算法是什么?
生育津贴计算公式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产假天数的计算为,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8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30天。难产、多胞胎生育和晚育假可与正常产假累计计算。女职工妊娠不满16周(含)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妊娠16周以上流产的,享受产假42天。
问一下谁知道生育津贴是怎么算的
生育津贴是“基数除以30乘以产假天数”。 (一)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满6个月; 2、符合法定条件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手术或复通手术的。 (二)生育保险待遇 1、生育津贴的发放:按照国家规定的女职工产假期限,以本人生育或者流产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计发。 (1)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7个月以上早产的,享受9O天的生育津贴; (2)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50天的生育津贴; (3)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含自然流产、人工流产)或者因子宫外怀孕实施手术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 按照上述第(1)点规定享受生育津贴的女职工,还可以按照下列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①分娩时遇有难产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②多胞胎生产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③分娩时遇有难产实施助产手术的,增加7天的生育津贴。 2、生育医疗费的支付:因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指女职工因生育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以及分娩并发症的医疗费用,不包括新生儿的医疗费)实行定额补偿。 3、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实施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流产术、引产术)以及符合生育政策实施复通手术所需的医疗费,实行定额补偿。因未落实节育措施而施行流产术(含药物流产)、引产术发生的费用,不列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 4、生育医疗费和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的定额补偿标准,由市劳动保障、财政、卫生等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制定。 生育保险待遇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计算和社会化发放。 三、待遇申请 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职工,应在产后或计生手术后3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申请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 (二)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就是准生证) (三)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就是出生证) (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 受委托代为申领的被委托人,需提供申领人出具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补充,到申请部门填写一张“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四、其他 (一)用人单位依照本意见应当参加生育保险而未参加的,其职工发生的生育费用,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意见的规定支付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 (二)本意见从2008年7月1日起实施。 所以说,生育补贴由三部份组成:1、9O天的生育津贴;2、剖宫产手术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3、生育医疗费和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的定额补偿。 计算方法:首先,去你所在公司了解下你的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是多少。目前浙江省生育保险最低缴费基数是1230。那我们以1230为例,1230元/30天=41,也就是说,每天有41元的补贴。 1、怀孕7个月以上(含7个月),可领取90天补贴,90*41=3690元。 2、如果剖腹产,可增加15天补贴,15*41=615元。 合计:4305 3、定额补偿部份不清楚,要由社保定。 望采纳 么么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