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的独生子女再生育政策
《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双方或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二)第一个子女经市或区县(自治县、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鉴定患有非遗传性疾病,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三)第一个子女患有遗传性疾病,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经医学干预后,市或区县(自治县、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鉴定可以生育正常婴儿的; (四)夫妻一方经市或区县(自治县、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鉴定不能生育,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 (五)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有一个子女或者丧偶再婚前一方依法育有两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 (六)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一方为二等甲级以上伤残退役军人或因公致残相当于二等甲级以上伤残的 (七)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居住在少数民族自治地区、聚居区,一方为少数民族的; (八)市人民政府认定的部分山区农村的独生女户、少数民族户或边远高寒大山区的独生子女户; (九)其他特殊情形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的,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认定并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单独夫妻再生育二孩的时间间隔: 按《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我市单独两孩政策,申请再生育的夫妻,女方不满28周岁的,申请再生育的时间应当间隔3周年以上。对应的,女方28周岁以上的,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夫妻再生育,不受时间限制。女方年满28周岁是以办理再生育服务证时间为准。 申办单独二孩再生育服务证的程序: 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夫妻,在生育第二个子女前须按规定办理再生育服务证。 1、申请再生育的夫妻,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内容包括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理由等。 2、再生育申请应经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审查并签署意见。在男方办理的,需经女方村居民委员会(或单位)、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查并加盖公章。 3、在申请再生育时,应当提供身份证、户籍证明、婚姻登记证明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独生子女一方父母的婚育情况证明及其父母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证据材料,女方1寸免冠近照2张。 4、提交申请后,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将按程序进行审核,最后由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批。从提交申请到获得批准,一般不超过30天。 在单独二孩政策实施前“抢生”的处理: 1、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后符合再生育条件但在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前已再生育子女的,按违法生育处理。 2、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夫妻,未经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再生育子女的,按《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重庆独生子女有什么奖励政策
现在谁不是独生子女啊,没什么奖励政策
就算有,也要你们退休后才能拿,假如现在给你,你过几年又生了咋办
重庆独生子女界定
对你母亲来讲,不是独生之女的母亲,不能享受独生子女待遇。对你父亲而言,是独生子女家长,可以享受独生之女的待遇。
对于你而言,属于独生子女范畴。
请问重庆地区的独生子女补贴政策
夫妇年满60岁以后,由中央或地方财政安排专项资金进行奖励扶助.奖励扶助的标准是,符合条件的农村计划生育夫妻,按人年均不低于60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直到亡故为止.已超过60周岁的,以该政策开始执行的实际年龄为起点发放,最好到计生办问一下,呵呵
重庆农村独生子女有哪些优惠政策
(1)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2)农村在推行养老保险制度时,应当为独生子女父母优先办理养老保险。农村安排宅基地,对独生子女父母应当给予优先和照顾;
关于重庆独生子女费
49岁,城市领取10元每月
农村领取8元每月
从领证之月起至独生子女14周岁止,每月发给8至10元或者一次性发给1000元至1500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
重庆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有什么优惠政策
建议你最爱好去当地计生部门询问,各地政策有时有差别,农村户籍和城镇户籍也有差别。一般的在16周岁以下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父母每人可以每月领取5元独生子女保健费,合计就是一孩10元。农村户籍的可以合疗减免一定的费用,中考中可以加分,高考中对贫困的家庭有教育资助等。各地政策不同,仅供参考!
重庆市独生子女费领取条件
领取条件: 独生子女父母凭《光荣证》领取。 1、办理《光荣证》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子女年龄在十八周岁以内的,可申请办理《光荣证》。 (1)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 (2)再婚夫妻双方再婚前累计只生育(包括收养)一个子女,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再婚后不再生育的; (3)夫妻生育的第一个子女死亡后,又生育了一个子女,不再生育的; (4)夫妻依法生育了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死亡,现只有一个子女,书面表示不再生育的; (5)夫妻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书面表示不再生育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无配偶的收养子女的,不予办理《光荣证》。 2、办理《光荣证》程序 办理《光荣证》,需由夫妻双方申请,并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和农民,由户籍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出具证明,报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审批发证。 具体发放办法: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夫妻双方各发给50%。原则上应当按月发放,经发放单位同意,也可以每年领取一次。当年没有领取的,不予补发。具体发放渠道: 1、有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发给。 2、在人才交流中心、职业介绍中心存档的人员,单位委托存档者,由委托存档单位发给;个人委托存档者,由街道办事处发给。 3、档案关系在街道办事处的无业人员,由街道办事处发给。 4、农村居民,由乡镇人民政府发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