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不动产证需要哪些资料
不动产登记时,所需提交的材料,《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有明确的规定,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 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办理不动产权证需要哪些资料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2)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
(3)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
(4)房地产调查或者测绘报告;
(5)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6)其他必要材料。
西安市办房产证都要什么资料?
办理流程
1.购房者要审查发展商的资格手续是否健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五证是否完备。
2.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产权证 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3.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屋产权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4.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5.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办理不动产权证需要哪些材料
申办不动产权证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中国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3、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4、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5、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扩展资料:
一、办理不动产证流程
1、申请人前往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权籍调查
2、申请人前往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窗口递交申请材料
3、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初审后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
4、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准并将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
5、申请人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窗口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二、申请不动产证条件
1、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2、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3、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4、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5、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6、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办理房产证所需资料
需要的资料:1、《房屋交易与权属登记申请表》在房地局领取,并有开发商盖章
2、《个人房屋土地登记申请表》房地局领取 3、《商品房权属证明书》开发商处领取 4、购房人身份证 5、购房合同原件两份 6、房屋平面图(《商品房权属证明书》附图 7、《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证明》到开发商处领取并盖章 8、购房发票 9、购房人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户口)
办理不动产证需准备哪些材料?
2015年3月,不动产登记制度确立,如今各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也相继成立。不同类型的不动产登记所需要提交的材料是不同的。
部分情形申请材料如下:
一、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申请材料
1. 登记申请书,原件
2. 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 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和复印件
4. 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5. 房屋已竣工的证明,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质检合格证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质监部门出具的房屋已竣工的证明,个人自建房屋需提交建设单位出具的房屋竣工证明)
6. 房屋测绘报告,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属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还需提交房屋面积界定报告)
7. 房屋地址证明,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民政部门出具的房屋地址证明)
8. 经适房、单位集资房、廉租房、公租房等房屋还需提交发改委或军区的立项计划和省或市或军区房改办的批文,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9. 属合作修建(联建)建筑工程的,还需提交合作(联建)协议和产权分割清单,原件
10. 建设单位申请业主共有的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还需提交规划部门确认业主公有房的证明或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的书面约定,规划部门确认业主共有房屋的证明为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的书面约定为原件
11.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建账证明,原件
二、商品房买卖转移登记申请材料
1. 登记申请书,原件
2. 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 房屋所有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核准通知书,原件,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办理初始登记且同幢房屋一部分已直接办理了转移登记的,需提交被登记房屋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质监部门出具的房屋已竣工的证明(原件和经比对的复印件)
4. 买卖合同,原件
5. 购房发票,个人申请提交原件,单位申请提交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6. 房屋测绘报告,原件
7. 已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的还需提交预告登记证明,原件
8.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证明,原件
三、个人存量房买卖转移登记申请材料
1. 登记申请书,原件
2. 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经比对的复印件
3. 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
4. 买卖合同,原件
5. 房屋测绘报告,原件
6. 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的还需提交预告登记证明,原件。
办理不动产登记证需要哪些材料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中国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收到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应当分别按照下列情况办理: (一)属于登记职责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二)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人当场更正后,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三)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四)申请登记的不动产不属于本机构登记范围的,应当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登记权的机构申请。 不动产登记机构未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视为受理
办房产证需准备哪些资料
如果您够买的是期房.需要带;夫妻双方都去.单身带民证局开的单身证明1购买房屋合同原件一份.2三证原件.复印件一份.3不动产税票:4办理房产证审请表一张(售楼出并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