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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做伤情鉴定如何处理 被害人拒不同意进行人身伤害鉴定,该如何处理?

不做伤残鉴定,如何处理求答案

居民甲、乙之间打架,由于甲方防卫过当.打瞎了乙方的一只眼睛.甲方被关押看守所,按法律程序,一定时间后,案件交法院,可是,乙方迟迟不做伤残鉴定,法院无法判决,案件只好又转到公安局.甲方还关押在看守所.
··属于伤害刑事案件,公安部门侦查终结就应当有伤残等级,否则,没有证据,不能移交公诉。
··那是司法部门的问题,应当在诉讼程序解决。 当事人家属只能催促,或去检察院请求督办。

拒绝做伤情鉴定如何处理

工人拒绝做工伤鉴定怎么办?

东莞工伤专业律师田发园解答如下:您好!
1、先到劳动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应当在受伤后三十日内提出;单位不申请的受害人或其亲属应当在出事故受伤后一年内提出。申请认定时需提交A、身份证复印件,B、劳动关系证明,C、看病的病历资料[职业病的还需要职业病防治所诊断证明书]。D、其他必要的资料。再向劳动社会保障局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病情恢复之后即可),然后根据伤残等级要求赔偿。2、赔偿范围主要有医疗费、陪护费、住宿费等,还有工伤期间的工资(原待遇不变)。3、工伤待遇?一般是5级76个月、6级62个月、7级43个月、8级29个月、9级18个月、10级11个月本人月平工资。

拒绝做伤情鉴定如何处理

被害人拒不同意进行人身伤害鉴定,该如何处理?

刑事诉讼中,对一些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名的指控,都将鉴定意见作为主要证据之一,尤其是故意伤害案,鉴定结论是决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与非罪、罪轻罪重的关键证据,也是审判实务中控辩双方辩论的重点,没有伤情鉴定很难认定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
  实践中有的被害人拒绝做伤情鉴定,这给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带来难题。《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19条规定,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对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对于被害人不愿配合做伤情鉴定的难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予以解决:在涉及伤情鉴定案件中,公安机关立案前,应向被害人告知应当履行鉴定的义务以及不配合鉴定的法律后果。立案后被害人拒绝配合进行伤情鉴定时,司法机关可以强制鉴定,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需要注意的是,该措施仅适用于需要进行伤情鉴定的公诉案件,并且该伤情鉴定对证明犯罪构成事实必不可少,并且被害人明确表示拒不配合或存在故意逃避鉴定的情形。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七十六条 对需要进行伤情鉴定的案件,被侵害人拒绝提供诊断证明或者拒绝进行伤情鉴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并可以根据已认定的事实作出处理决定。
  经公安机关通知,被侵害人无正当理由未在公安机关确定的时间内作伤情鉴定的,视为拒绝鉴定。
  《公安机关刑事办案程序》第二百一十二条 为了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征、伤害情况或者生理状态,可以对人身进行检查,提取指纹信息,采集血液、尿液等生物样本。被害人死亡的,应当通过被害人近亲属辨认、提取生物样本鉴定等方式确定被害人身份。

拒绝做伤情鉴定如何处理

公司拒绝申请工伤鉴定怎么办

公司拒绝申请工伤鉴定。劳动在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以自由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自己申请就可以了。

受害者不要求做伤情签定公安机关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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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不要求做伤情鉴定,公安机关可以在案卷中注明,然后就案情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如果调解达成协议,按调解案件处理。

如果调解达不成协议者,就现有的材料,对行为人进行处罚,然后就有关民事赔偿告知双方到法院诉讼解决。

法律链接:《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公安局不给做伤情鉴定怎么办?

公安局不给做伤情鉴定,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或检察院或公安局督察部门投诉,也可以找律师。
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可以找专门的司法鉴定机构中从事法医临床鉴定的机构,自己委托鉴定机构出具伤情鉴定,司法鉴定机构决定受理鉴定委托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书。律师可以帮你出面要求伤情鉴定,也可以通过律师事务所出一份法医司法鉴定委托书去申请鉴定伤情。所谓的开伤情鉴定实际上就是派出所的那个委托单,律师也可以出一份委托单的,完全有效。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八条 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第十九条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对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六条 司法鉴定机构决定受理鉴定委托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书。司法鉴定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名称、司法鉴定机构名称、委托鉴定事项、是否属于重新鉴定、鉴定用途、与鉴定有关的基本案情、鉴定材料的提供和退还、鉴定风险,以及双方商定的鉴定时限、鉴定费用及收取方式、双方权利义务等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刑警队不给鉴定伤情怎么办

经鉴定被侵害人所受损伤为轻微伤,属于治安案件,双方达不成调解协议的,公安机关应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对违法行为人进行处罚。如果迟迟不处理,可以去询问,不满意可以向上一级申诉。
治安处罚包括:警告、罚款、行政拘留、行政拘留并处罚款。所以,不能达成民事赔偿协议的,公安机关会根据事情的起因、情节来判断应给予违法行为人怎么的治安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至于民事赔偿部分,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待公安机关处罚完毕后,由被侵害人自行打法院提起诉讼。

故意伤害罪 伤者不做伤情鉴定 怎么量刑

一丶故意伤害罪的情况比较复杂,原则上没有伤情鉴定或伤情查体后的初步鉴定意见是不能立案的!但对伤情明显构成重伤的可考虑追捕犯罪嫌疑人的需要予以立案!
二丶没有伤情鉴定前,公安机关抓人是可以的,对法定时限不能进入刑事程序的可以先依治安程序办理,待伤情鉴定意见出具后再视情况而定!
三丶对伤者拒绝作伤情鉴定的,要视伤情程度而定,对明显达不到重伤的,公安机关可不予受理;对明显构成重伤的,公安机关一般会想办法进行鉴定;对重丶轻伤难以确定的,公安机关一般会劝导伤者进行伤情鉴定。
四丶以上只对轻伤以上的一般情况所述,特殊情况个案考量!希望对你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