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期间有工资还有生育津贴吗
看单位是否给你缴纳了生育保险!
1、缴纳了生育保险:享受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上述费用均有社保基金支付;
2、用人单位未给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照发,这里的工资应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岗位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应是女职工休产假之前的月工资标准。另外,女职工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及疾患生育手术费用。
休产假期间生育津贴跟工资同时发吗
多数地区的地方性法规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依法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的,用人单位可以不再发放该期间的工资。但一般生育津贴为产后领取,有的用人单位仍会按月发放工资,然后在领取生育津贴的时候将已经发放的工资先予扣除。
仅供参考。
生育津贴和产假期间的基本工资是同一个吗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
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0天; 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0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产假是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给予职工在生育过程中休息的期限。具体解释为女职工在分娩前和分娩后的一定时间内所享有的假期。产假主要作用是使女职工在生育时期得 到适当的休息,使其逐步恢复体力,并使婴儿得以受到母亲的精心照顾和哺育。
1、经核定的生育津贴、男配偶假期工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拨到单位,由单位管理和发放。用人单位要依据《广州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 、《广州市实施〈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支付给职工本人。职工按规定享受的待遇低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标准的,由用人单位按职工的实际支付,若职工本人平均工资低于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全市最低工资标准计发;职工按规定享受的待遇高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标准的,超过部分由用人单位自行解决。 2、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一次性补贴,用人单位要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拨付的标准支付给产妇。
纵横法律网 贵铸律师
生育津贴和产假期间的基本工资是同一个吗
不太清楚你想问什么。
女职工生育,可以得到产假,产假待遇。
产假是法定产假90天+晚婚晚育假15天+独生子女假35天,如果是难产或剖腹产,还可以得到30天假期。
产假待遇包括:产假工资,是女职工的全额工资。还包括生育津贴,但数额不多,顺产少点,剖腹多点。和缴纳生育保险基数有关。
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能够兼得吗
生育津贴的另一个名字就叫产假工资。
所以,如果社会保险支付了生育津贴,则企业就不需要支付产假工资了。
如果不符合享受生育津贴的情况下,企业需要支付产假工资。
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能可以同时享受吗
不能。
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的,由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原工资标准支付产假期间的工资。
能同时领取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吗
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是一回事,生育女工产假期间领取的生育津贴相当于产假期间工资的性质。这就意味着,生育女工在领取生育津贴期限内,其所在单位不再支付产假期间工资. 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我能不能同时享受 李秀婷读者来信说:我上个月刚休完3个月的产假,产假期间公司给我正常发放工资和缴纳社保,我回到公司上班后,公司人事科长告诉我,因为我已经领取了社保中心发放的生育津贴,所以我应退回由公司发放的3个月工资。请问,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是一回事吗?我能不能两者同时享受? 现就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有关生育保险的相关规定,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按规定参加了生育保险的,在产假期间可从社保中心领取生育津贴。 一般来说,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是一回事,生育女工产假期间领取的生育津贴相当于产假期间工资的性质。这就意味着,生育女工在领取生育津贴期限内,其所在单位不再支付产假期间工资;超过生育津贴发放时间的产假,产假工资由企业按有关规定发放。
关于产假期间工资是否能和生育津贴同时领的问题
你不可能既领工资又得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这其中实质上就是包括了工资在内。
目前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 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