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险可以补交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中的规定,对于生育保险具体的费用需要由用人单位来承担,而作为职工其实是不需要缴纳生育保险的。
当然要是没有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也就是属于个体户或者自由业者,那么是不允许参加生育保险。而在符合生育保险报销条件的时候,自然也是可以享受到相应的生育保险待遇。
目前在我国,不管是女职工还是男职工都是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但前提都是要满足了规定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扩展资料:
保险待遇
1、申报条件
(1)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的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并履行了缴费义务,且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累计满3个月的企业职工。
(2)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职工。
2、申报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
(5)《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
(6)《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
(7)《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
(8)《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
(9)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10)收款收据
办理程序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生育保险
关于杭州生育津贴报销问题
你可以报的,
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在职工产后或手术后 18 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申办时应填报《杭州市职工生育待遇申领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一)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发的生育证明;
(二)生育医疗证明、门诊病历、出院小结、计划生育手术记录等原始材料;
(三)婴儿出生证。
生育津贴如何补贴
根据《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五条:“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生育津贴和产假期间工资是一个性质,有的单位既在产假期间正常发放工资,又在生育津贴申领后全额发放给个人,是不对的,那样就发重复了.那么在苏州也是这样执行吗
如何补支生育津贴
关于申请生育津贴的时间LZ貌似是有些误解,所谓的第三个月应该是这样的:生育津贴应在生产后的次次月开始申报,意思是生产后第三个月才能申报,前两个月是不予受理的,这个时间是卡前不卡后的。至于3个月以后什么时候报,没有明确的要求(当然,赶早不赶晚)。至于不满九个月的,当然要生产后缴满12个月才能报的
生育保险补贴
女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一是要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二是女职工在分娩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不间断正常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6-12个月(各地时间不一样)。
生育津贴 工资补偿 问题
无论乡卫生院还是县医院发放产假工资待遇,产假工资待遇是按本人近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发的。
如果发放单位少发工资,只能找该单位。
生育津贴及补助什么条件发放
生育津贴是按你单位参保的基数核定的,小产和生育津贴的基数是一样的,只是时间不同,小产无论单位给不给你工资医保都会给你21天的补助。剖腹产生育津贴给4个半月,正常产给3个月。
生育金的补贴问题
1、生育保险个人不能缴纳,除非有特殊原因,单位征得社保同意,才能补缴,一般需要连续缴费满6个月以上,有些地方是一年,才能享受生育津贴 2、社保卡半年停缴,再次补缴,会有6个月的观察期,之后才能使用。如果不补缴,以前缴纳的医保年限作废,养老保险不会作废,可以断开累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