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这篇微信
小编在开头必须和大家说
问题真的太!热!门!了!
要结婚的、要生娃的都来问了!
9月29日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表决通过了《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修改〈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
(以下简称《条例》”)
标志着三孩生育政策的配套法规
在我省正式实施!
《条例》加大了对生育保障的支持力度
其中引起最热烈讨论的是
婚假、产假、护理假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规定结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增加婚假十五日(婚假);增加产假九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三十日;在子女三周岁以下期间,给予夫妻双方每年各十日育儿假,以上假期基本都处于全国较高水平。
不得不说
一!级!棒!
伴随着政策落地
有许多准备结婚
或者处于备孕期、妊娠期的
网友以及宝妈
纷纷根据自身的情况进行提问
小编收集好来为大家统一回复了!
2021年职工产假
是否由158天增至188天?
正在休产假的
是否能享受188天假期?
对以上问题
江西省卫生健康委近日发布
关于印发
《关于实施中
有关问题具体应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回复如下
关于产假、男方护理假
9 月 29 日(含)之后生育子女的,生育后享受产假 188 天、男方护理假 30 天;
9 月 29 日(含)正在休产假(或男方护理假)的,产假延长至 188 天,护理假延长至 30 天;
9 月 28 日(含)之前已经休完产假(或男方护理假)的,不再补假。
咨询婚假问题
9 月 29 日(含)之后办理结婚登记的,享受婚假 18 天;
9 月 29 日(含)正在休婚假的,婚假延长至 18 天;
9 月 28 日(含)之前已经休完婚假的,不再补假。
咨询育儿假问题
子女分别在 0~1 周岁、1~2 周岁、2~3 周岁期间,夫妻双方各休 10 天育儿假;
夫妻育有多个 3 周岁以下子女的,不以孩次累计增加育儿假,仍执行夫妻双方各 10 天的育儿假;
育儿假 10 天指累计十个工作日。
面对这几项利好
小编就是这个表情
来源:新余市广播电视台记者黄若晨、新余市卫健委
编辑:黄若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