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古代女的要裹脚?
古代女人裹脚是因为南唐后主李煜喜欢观看女人在“金制的莲花”上跳舞,由于金制的莲花太小,舞女便将脚白绸裹起来致脚弯曲立在上面,跳舞时就显得婀娜多姿,轻柔曼妙,本来是一种舞蹈装束,后来慢慢地从后宫向上流社会流传,在以后,民间女子纷纷仿效,逐渐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习俗,成为一种病态的审美
古代的砍脚酷刑
古代有一种砍脚的酷刑叫 “刖” ! “刖”,古时与“剕”的意相同,就是断足。早在殷商时代即有此刑。《尚书·吕刑》篇有“剕避疑赦”一句,后传云“刖足曰剕刑。”后又疏云:“剕,刖也。”许慎《说文解字》也说:“刖者断绝之名,故削足曰剕。”周代的五刑,《周礼·秋官·司刑》说是“墨、劓、宫、刖、杀”,《尚书·舜典》说是“墨、劓、剕、宫、大辟”,其中的刖和剕其实是一个意思,都是指断足。但也有人说,剕和膑的意思相同,“膑”字作“髌”,本意是人的膝盖处的那块活动的骨头,引伸为指用刀把膑骨剔去的刑罚。《国语·鲁语》载:“中刑用刀锯”。韦昭注:“割劓用刀,断截用锯”。又《汉书·刑法志》颜师古注引韦昭曰:“锯,刖刑也。”《白虎通·五刑篇》将“剕”写作“腓”,云:“腓者,脱其膑也。”《汉书·百官公卿表》颜注云:“剕,去膑骨也。”其他书中谈到刖刑,有的说是断足,有的说是剔膝盖骨,也有的说刖、剕和膑的意思相通,诸说纷坛,莫衷一是。今天,我们也难以把它们严格区分开来。总之,它们都是施加于人的腿或脚使人不能行走的酷刑。 在中国历史上,刖或膑的名称很早就出现了,只不过真正实行这种刑法应该说是从夏商时代开始。 上古时期,三苗的虐刑之一就有膑。尧舜时作象刑,规定用穿草鞋代替刖足,用黑布蒙住膝盖并画上标记代替膑刑。可见,在这时刖和膑的名称都已经出现了,但当时中原还没真正实行这种刑罚。夏朝开始有肉刑,当包括刖足在内。 到了周代,刖刑普遍施用,文献中有很多记载。。春秋时诸侯各自为政,各国国君对臣下或百姓动辄使用刖足之刑,法律规定的应受刖刑的条款也相当繁多,如“卫国之法,窃驾君车者罪刖”。《左传》记载,公元前六七八年郑国刖强鉏之足,公元前六三二年卫侯刖针庄子之足,公元前五七四年齐国刖鲍牵之足,等等。此外,公元前六七五年,楚国的鬻拳谏楚王,楚王不听从,鬻拳就用武器进行威胁,强迫他接受,楚王害怕,只好照鬻拳说的办。鬻拳知道这样威逼国君是要判死罪的,就自动刖足请罪,楚王赦免了他。楚国还有和氏得玉璞,楚王以为狂,先刖其左足,又刖其右足。和乃“抱其璞而哭于楚山之下”。齐国在景公时,刑罚特别重,受刖足之刑的特别多,以至于有“履贱踊贵”的说法。踊是刖足以后安装的假脚,有人专门制造假脚出售。由于许多人都被刖去了脚,所以踊的价钱暴涨,鞋子的价格却便宜了。鲁国有“兀者”王骀,又有“兀者”叔山无趾。李颐集解:“刖足曰兀”。以上是齐、鲁、郑、楚、卫等国都有刖刑的记载。秦有刖刑,称断足或称斩趾。《秦简·法律答问》载:“五人盗,赃一钱以上,斩左趾”。 春秋时将人判处刖刑时,视所犯罪行的轻重,有的刖去一只脚,有的要刖去双脚。刖去一只脚者称为偏刖,或者叫做“介”。《庄子·养生主》篇云:“公文轩见右师而惊曰:‘是何人也?恶乎介也?’”这位右师就是个受过刖足之刑而后又做了官的人,他受的刖刑当是偏刖。郭象为《庄子》作注云:“介,偏刖之名。”至于犯什么罪需要刖左脚,什么罪需要刖右脚,可能也有一定的规定。如《管子·地数篇》云:“有犯令者,左足入,左足断;右足入,右足断。”一般说来,较轻的罪行只刖一只脚,特别重的罪才刖去双脚。 春秋时,也有对死去的人施行刖足的事例。齐桓公的儿子商人和邴歜的父亲争夺田产,没有占有到便宜,后来商人杀死齐昭公的儿子,篡夺了王位,成了齐懿公,就把已经去世的邴歜的父亲从坟墓里挖出来,刖去双足,让邴歜作自己的奴仆。懿公又强占阎职的妻子为妃,让阎职为他赶车。公元前六○九年夏天,邴歜和阎职一块儿在池塘里洗澡,邴歜用鞭子打了阎职一下,阎职大怒,邴歜说:“别人夺走了你的老婆你都不生气,鞭梢碰你一下还值得生气吗?”阎职反唇相讥说:“你的父亲死后还被人刖足,你又能怎样?”二人不再争执,就一同商议,杀死了懿公,把他的尸体仍在竹林里,又一同逃走了。 关于刖足之刑在许多典籍中都有记载,受到这种刑罚的典型事例也很多。如《庄子》一书里多处谈到受到刖足之刑的人,其中《德充符》篇所说的“兀者”王骀、申徒嘉等,是被刖去一只脚的。此篇中又说:“鲁有兀者叔山无趾,踵见仲尼。”这位叔山受刑后没有了脚指头,却可以用脚跟走路去见孔丘,说明当时有的人被处以刖刑时,并不是把一只脚全砍掉,而只砍去前半截。崔撰为《庄子》中的这句话作注说:“无趾故以踵行。”沈家本《历代刑法考》据此认为:“是则刖轻干膑者。”沈氏仅从刖叫去半截脚来断定刖足比剔膝盖骨的刑罚要轻,是不全面的。实际上刖足在施行时大都是把一只脚或两只脚从脚脖处整个砍下来,其残酷程度并不次于剔膝盖骨。 战国时,刖足也是常见的刑罚。不仅国君可以随意别人之足,地方官吏也有权对人施用刖足之刑。赵国梁车任邺城县令,他的妻子去看望他,赶到那里已经城黑,城门关闭了,梁妻就从城墙的缺损处翻过去进了城。当时有条禁令,如果夜里私越城墙者要处以刖足之刑,于是,梁车就严格执行法律,把他的妻子刖去一只脚。赵成侯听说这件事,认为梁车为人不仁,就罢免了他的县令之职。 战国时著名军事家孙膑的故事更是一桩典型的事例,据《史记》记载,魏惠王时,庞涓仕魏为将军,他忌妒同学孙膑的才能,把他召来,设计“以法刑断其两足而黥之”。所谓“刑断其两足”,显然是刖足的意思。《潜夫伦》记此事云:“孙膑修能于楚,庞涓自魏诱以刖之。”这更明言是刖足。但也有人说孙膑受的刑罚是被剔去双膝盖骨。历史上关于孙膑所受刑罚的两种说法,具体地证明了前面所谈到的关于刖、剕、膑的含义彼此混淆的情形。
为什么古代的女子要绑足?
为什么中国会流行裹脚呢?大致有两个原因,一是统治者的意志对天下百姓的影响,另外就是文化人欣赏和赞美。裹脚就起源,就与统治者相关。据说裹脚是起源于那位吟唱“春花秋月何时了”的南唐后主李煜,他的嫔妃们用布把脚缠成新月形,在用黄金做成的莲花上跳舞,李后主认为这是至美,于是后宫中就开始缠足,后来又流传到民间。只要皇帝喜欢什么,民间一定会流行什么,唐代的皇帝喜好道教文化,唐玄宗甚至号称自己是道教皇帝,所以,道教在唐朝达到了发展的颠峰,乾隆皇帝酷爱书法,所有推动了书法的发展,李后主喜欢小足女人,所有就流行了裹脚。关于裹脚的起源,还有几个说法,有说是起于南朝齐废帝妃潘玉奴,有说是起于唐末,有说是起与隋炀帝等等,但是无一例外地都与统治者们发生了关系,这也说明了这个原因。 除了统治者的意志之外,那就是文人对社会风俗的影响。古代妇女很注重头饰,然后就脚了,成语“品头论足”、“品头题足”都有议论妇女的容貌体态的含义,头和足,成为文化人眼里女性美的一个重要标准。文化人有很多对小脚的赞美之词,什么“金莲”、“三寸金莲”、“香钩”等等,都是文化人赋予小脚的赞美之词,苏东坡《菩萨蛮》咏足词云“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甚至还制定出了小脚美的七个标准:瘦、小、 尖、 弯、 香、 软、 正,又总结出了小脚的“七美”:形、质、资、神、肥、软、秀,真是博大精深。
为什么中国古代女子要缠足?
据考证:这是由南唐后主李煜引起来的.这位儒弱无能的皇帝,复国无望,成天在那儿"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成天与妃子宫女混在一起,等着灭亡的到来.宫中妃子,争相向皇帝献媚.其中有一位妃子,别出心裁地把自已的脚用布缠起来,缠得很紧,一双脚看上去似三寸金莲,走起路来一摇三摆,因为疼痛,又紧皱双眉,见了皇帝,又相勉强笑一笑,那李煜见了,真是又疼又怜,于是就特别地宠爱这位妃子,后来竟让她当了皇后.这事一出来,宫中所有的女子,全都学着她的样,也裹起小脚来.后来,凡寻找民间美女,均要看脚是不是小的.这样就造成了当时一种时尚,凡大脚女人就是难看的妇人.全国的女子,不得不也全裹起小脚来.后来的宋,元,明,清各个朝代,也都推崇小脚,那些明主贤相,文人墨客,从王安石到曹雪芹,满腹经论,却没有一个人出来反对.历经一千年,害了多少人啊! 这种现象,直到五四新文化运动,才遭到以陈独秀,胡适,鲁迅与周作人等人的猛烈批判,此后,才渐渐绝迹!
古代中国的女人为什么缠脚?
究其原因,大致有四:
一是有利于把妇女禁锢在闺阁之中,对她们的活动范围加以严格的限制,以符合“三从四德”的礼教,从而达到按男子的欲望独占其贞操的目的。元代伊世珍的《琅环记》说:“吾闻圣人立女而使之不轻举也,是以裹其足,故所居不过闺阁之内,欲出则有帏车之载,是以无事于足也。”又如《女儿经》中说:“为什事,裹了足?不因好看如弓曲;恐她轻走出房门,千缠万裹来拘束。”
二是由此引起妇女本身体态和性生理等变化,从而更好地承当延嗣后代的生育工具。因为缠足以后,足的形状成为畸形,当足部接触地面时,全身的重量集中于踵部。也就是说,缠足后的女子是用踵部走路的,因此,每走一部,就会牵动腰髋部,长此以往,使妇女的腰髋部发达,影响骨盆,那么,对妇女的性以及生育都有影响。
三是统治者的意志对天下百姓的影响,在五代以前,虽然也有过缠足的记载,如“足下蹑丝履,纤纤作细步”等等,但大概是指把脚裹小一点而已,使步态轻盈、优美,起舞时婀娜多姿,而并未折骨缠裹,使脚弯成弓型。裹脚的起源就与统治者相关。据说裹脚是起源于那位吟唱“春花秋月何时了”的南唐后主李煜,他的嫔妃们用布把脚缠成新月形,在用黄金做成的莲花上跳舞,李后主认为这是至美,于是后宫中就开始缠足,后来又流传到民间。只要皇帝喜欢什么,民间一定会流行什么,唐代的皇帝喜好道教文化,唐玄宗甚至号称自己是道教皇帝,所以,道教在唐朝达到了发展的巅峰,乾隆皇帝酷爱书法,所有推动了书法的发展,李后主喜欢小足女人,所有就流行了裹脚。关于裹脚的起源,还有几个说法,有说是起于南朝齐废帝妃潘玉奴,有说是起于唐末,有说是起与隋炀帝等等,但是无一例外地都与统治者们发生了关系,这也说明了这个原因。
四是封建士大夫病态的审美观使然。许多封建文人士大夫视女人如玩物,病态审美,赏玩小脚成为癖好。明清时代的文人有许多咏小脚的浓词艳句,如“瘦欲无形,越看越生怜惜”,“柔若无骨,愈亲愈耐抚摩”;“第一娇娃,金莲最佳,看凤头一对堪夸,新笋脱瓣,月生芽,尖瘦帮柔绣满花。”文人对社会风俗的影响,使古代妇女很注重头饰,然后就脚了,成语“品头论足”、“品头题足”都有议论妇女的容貌体态的含义,头和足,成为文化人眼里女性美的一个重要标准。文化人有很多对小脚的赞美之词,什么“金莲”、“三寸金莲”、“香钩”等等,都是文化人赋予小脚的赞美之词,苏东坡《菩萨蛮》咏足词云“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甚至还制定出了小脚美的七个标准:瘦、小、 尖、 弯、 香、 软、 正,又总结出了小脚的“七美”:形、质、资、神、肥、软、秀,真是博大精深。
古代惩罚女犯的阴邢
阴刑又叫宫刑,它是中国古代五刑之一,始于商纣王时期,也是最残酷的刑罚之一。执刑人用刀子剜掉受刑男子的睾丸,对受刑女子同样是破坏其生殖机能。总之,这是一种对人格施以极大侮辱的惩罚。
为什么女人脚古代不能看,现在怎么看都没问题?
不存在的,仓廪实而知廉耻,古代农家女下地插秧不赤脚?那是统治阶级的变态讲究,朱子之后还要求女人裹脚呢。
为什么古代女孩要缠足
缠足给妇女带来身心扭曲的痛苦,在世界上也属罕有。从记载所见,这缠足是用5尺长2寸宽的布条,紧紧地缠在女童的足上,把足背及4指下屈,压至足心,被缠者痛得汗如雨下,甚至鲜血淋漓。亲自动手的往往是母亲,缠一层,还要抹一些唾沫以便防滑收紧,不管女儿如何哀哀痛哭,做母亲的毫不怜惜,说是“娇女不娇足”。长大后双足因肌肉挤压,指甲软化,嵌入肌肉,肌骨变形成弓状,腿部不能正常发育,瘦削如棍。脚长以三寸为佳,因此称为“三寸金莲”、“弯弓”,所谓 “小脚一双,眼泪一缸”,真切地反映了女性缠足被摧残的痛苦。这种违反人性的陋俗,并非没有人抨击,早在宋代车若水就指出,妇女自幼“无罪无辜,而使之受无限之苦,缠得小来,不使何用?”清初张宗法痛斥缠足之害说:“今俗尚缠足,堪伤天地之本元,自害人生之德流,而后世不福不寿,皆因先天有戕。”著名诗人袁枚痛斥这是男子的主使:“三寸弓鞋自古无,观音大士赤双趺。不知裹足从何起?起自人间贱丈夫。”真是一针见血。 缠足的原因 在古代,母亲们流着眼泪,把女儿的脚一层一层裹了个严实,为的是给她找一个 好丈夫。“让你忍一时之苦,是为了你一生不吃苦。”或许现在的人看来,当时裹足 的女子真的很愚昧,不过如果她们不裹足的话,她们的一生往往是很悲惨的。山东有过这样的童谣:“缠小脚嫁秀才,吃白馍,就肉菜,缠大脚嫁瞎子,糟糠饽饽就辣子。”浙江也有:“一个大脚嫂,抬来抬去没人要。”就连台湾也不例外,有说:“大脚是婢,小脚是娘。”四川的就更生动了:“做人莫做大脚婆,吃糖咽菜当马骡,家人嫌我脚儿阔,丈夫叫我大脚鹅,白天不同板凳坐,夜里裹被各睡各。” 追溯起裹足的目的来,起初的时候只是缠足的舞女为了让舞步更加优美如此单纯。可慢慢的发展下来却成了一种社会风尚。当中的原因并不是西方观察家所说,为了美丽,他们把19世纪的美国女人缠胸束腰和我们妇女的裹足混为一谈,事情并不如他们想象那样的简单。 我国古代妇女的裹足有这深刻的社会根源,它是时代的产物,它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首先,裹足的大小是门第高贵的标志。那时的人以小脚为美,脚越小,就代表越美丽。而裹足又是要在幼童阶段3-5岁时开始的,而且年纪越小越好。一般的人家,解决生计,养活全家已经够他们忙了的,哪有精力花费在强迫自家女儿裹足上。而且一般的农家女都分担家计,一旦裹足,就意味着成为家里的负担,干不了活了。试问,穷人家哪有闲米养闲人。富贵人家则相反,他们衣食无忧,而且当时裹足已经成为一种社会风尚,彼此都在互相攀比。父母让女儿裹足一来为了女儿能嫁得豪门,二来是为显示自家的身份尊贵。 第二,裹足的大小是男婚女嫁的择偶标准。古代,大户娶妻选媳的标准首先是处女;其次就是是否有裹足。媒人婆到有女儿家来,见姑娘样貌还是其次,首要的带回闺女的绣花鞋和生辰八字。为男家的就以是否有裹足和所裹足的大小来定优劣。即使到了大红花轿送上门了,在入门前也要先看看新娘的脚才定夺是否让她进门。 第三,裹足迎合扭曲的审美观。古代,女性没有什么生产力,只是作为男性的附庸和玩物,存在世上似乎只为迎合男性需要。缠足后,足部与地面接触面积减小,以双脚站立,身体的重量向下,使站立变得困难,必须将腰挺出,才能尽量使身体稳定,走起路更加不易得重心学步,平衡身体,方能行出一种柳腰款 ,一步、一步,柔弱,需人搀扶,惹人怜的气质与步伐。男人心疼女人那份缠足的勇气和坚忍及那双缠足,于是对女人的爱怜与宠溺又更深了……似乎那绣花鞋的大小决定了闺阁内的女子的美丽程度,同样也决定了女儿婆家的富贵程度,没有一个大户人家愿意接受一个大脚或者脚不够小的女人的。“以裹脚为美,以天然足为丑”的审美观应运而来。这一风尚的流行,就使得更多人去裹足,此风尚也愈演愈烈,最终成为当时绝对的审美标准,迫使更多人去迎合。 第四,裹足是为了要控制女人,这是产生裹足这一现象的根本原因。古代,以“三纲五常”作为道德标准,当时的社会潮流是要女子谨守妇道,而且缠足明显的区分“男女有别”。加上缠足后,造成女子行动不便。使得古时中国男子能够更加为所欲为享受一夫多妻制,男人可以因妻妾行动不便,有利于控制逃跑或与他人偷情的可能。而往深里说,小脚是为了彻底地把女人关在家里,女人在卧室厅堂里走走便可,最远的地方也只能是自家的后花园,女人不必知道家以外的世界,不必结识父亲丈夫儿子以外的其他男人,无才让她对父训夫言深信不疑,女人之道。温良恭俭让中没有一个字是有关原则是非的,女人可以做的就是顺从,她只需顺从,顺从丈夫而无需顺从道理,因为她对道理是无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