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决就业难问题
解决就业难问题的措施: 就业问题关系到民生问题,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因此,国家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强对劳动者的劳动技能培训,适当发展有市场需求的劳动密集型产业,积极开展对外投资,促进对外劳务输出,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充分发挥服务业对吸收劳动力就业的显著作用。劳动者应该转变就业观念,树立多元化的就业观念。
如何解决就业难的问题
1、审势度时,分解目标,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采取“终身学习”策略,不断学习和进取,及时更新知识结构,适应职业变化的需要,使自己立于不败之地。
2、要改变“一次就业定终生”的传统观念,重新确立自己的择业目标,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就业观,“先就业,后择业;先生存,后发展”,不能总是盯着当前的“热门”职业,还要以发展的眼光发现和选择有潜力的就业和创业点,以一种积极的现实的主动的态度调整自己的就业目标,“从基层做起”,实现“宽口径就业”,在实践中不断积累社会经验和自我发展的资本。
3、做好自我评价,找准职业定位。
4、转变传统观念,自主创业开辟就业新天地。
有没有法律可以帮助困难职工争取工作
建议联系司法局或当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机构的法律帮助时不要钱的,当然前提是你能满足法律援助的条件
《法律援助条例》规定·,个人申请法律援助需要具备的条件是
1、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确需法律帮助;
2、受援人确因经济困难,无力支付部分或全部法律服务费用。其中,农村的属社会救济对象;城镇的其家庭成员收入不超过市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线,且无其他经济来源 3、申请事项符合法律援助的受案范围。
所谓受案范围 《法律援助条例》第二章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的规定,公民有下列事项,没有委托代理人或辩护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或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七)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询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八)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九)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十)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
(十一)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无须对被告人进行经济状况的审查。 只要能证明自己确实经济困难,法院则可以为您指定诉讼代理人。
从经济生活角度提出如何解决就业中的用工荒就业难的怪像
①.提高劳动者的待遇,使劳动者有尊严的工作和生活②贯彻落实发展观,大力发展经济,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③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强引导完善市场就业机制,改善就业结构④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使人才结构适应经济发展需要
有什么办法可以解决就业难这个难题?
面对现实,不说大道理,自己的前途,自己来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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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追求理想时,当然不能忽略了实际问题。 最完美的是能将理想和实际相结合,
找一份你最爱的工作。 当理想和实际有分歧时,你要分三步走。
1)面对现实,只要能得温饱,有了一定的收入,你能从中得到物质的享受
2) 从实际出发,做你不是最喜爱的工作。把不爱做的工作做得“足够好”,然后再说去追逐什么理想。
3)逐步实现理想,做你不是最爱的工作,而在你不爱的工作上拚命,
赚够了钱,解决了吃饭的问题,再去做你最爱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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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与实际是可以兼得的。但是你必须有计划,必须付出,必须执著。
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所以不能说什么工作好什么工作不好。
许多做出成就的人其实都是从小事做起,兢兢业业,然后才取得成功的。
一个工作只要你喜欢,而且这个工作又特别适合你,能最大限度地发挥你的长处,
那么,这就是个好工作。我不太赞成找不到工作就不就业的做法。在就业的同时能实现择业当然好,
但是,在就业形势比较严峻的形势下,很难在就业的同时实现择业。
在这种情况下,先就业后择业未必就不是一件好事,在这个过程中你会发现自己积累了好多社会经验,
积累了许多职业技能,而现在企业越来越看中经验。所以先积累经验,
这也有助于你以后找到更为理想的工作。 打工,实践,积蓄,有一定条件后自己发展。
应该说哪一行都不好做,只要努力哪一行都能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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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你成功!
当代大学生该如何解决就业难的问题?
大学生应对就业难题的对策 首先,努力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包括素质与能力。当代大学生必须有把自己事业与国家进步、社会的发展及人类的文明融为一体的品格,崇尚真善美,坚持真理,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大学生要争取知识广博,具备合理的知识结构,有一定的科学文化素养,具有创新精神,随机性、灵活性的思维方式,做到因人、因时、因事而异。有良好的心理素质,面临更加激烈社会竞争,能视变化为机遇,视困难为坦途,有顽强的自制力,坚定的信念,及对生活充满期望,充满热情。同时,要有良好身体素质,健康欠佳会减弱人才的决策能力,因为如果要达到目标需要体力与耐力,一个人就可能因体力不支而放弃。除素质外,还需要注重能力的培养,能力是一个人素质的外在表现,是在社会中直接产生作用的那部分内容,当前社会大学生必须尽可能培养自己,处理信息的能力、处理人际关系的能力、系统看待事物的能力、处理好人与资源的能力、运用技术的能力等。其次,加强社会实践。大学生可利用假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将所学的理论知识与实际工作相结合,提高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积累工作经验。第三,正确就业定位。当前大学生求职择业应当面对现实,根据市场实际状况更新观念,转换思路,到最适合自己的岗位上工作,而不应过分关注工资水平及地理位置等,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最终实现人生价值。第四,借助各种渠道,把握就业机会。当前大学生可利于人才交流会、网络资源等途径,寻找合适就业岗位,主动大胆把自己真实才干推销出去,珍惜和抓住来之不易的就业机会。第五,先就业后择业。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不得已时,大学生应转变就业观——先就业后择业,求职择业不可再像过去那样追求一步到位,如果斤斤计较眼前的职业岗位是否理想,那就会失去许多起步的机会,可以在先就业过程中积累工作经验,使自我价值得到较大的提升,为以后找到理想的工作奠定基础。
高一政治:面对巨大的就业压力,应如何促进劳动者就业?
①党和政府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努力改善就业和自主创业的环境。②劳动者个人要发扬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精神,破除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相适应的旧思想、旧习惯,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自主择业观、竞争就业观、职业平等观、多种方式就业观。此外,要不断提高自身的劳动技能。
针对城镇失业人员的就业扶持政策有哪些
扩大享受就业扶持政策范围,将范围由持《再就业优惠证》的国企下岗失业人员扩展为所有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具体为: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承包土地被征用,符合规定条件的;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除劳动教养的;哈尔滨市各区、县(市)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中,在常住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以上的失业人员;市政府确定的其它失业人员。失业人员可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免费申领省统一印制的《就业失业登记证》,享受有关政策。 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登记失业人员自谋职业的、符合条件的企业吸纳失业人员就业的,可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登记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按规定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扶持期限为3年。 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扩大小额担保贷款扶持范围,对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军队退役人员、军人家属、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和外出务工返乡创业人员,有创业愿望、创业能力和创业项目的,经审核认定后均可获得小额担保贷款扶持,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5万元,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对能够自行提供担保的借款人,可直接到经办银行申请贷款,经办银行可适当提高贷款额度,符合贴息政策的,给予贷款额度不超过5万元的贴息。 鼓励灵活就业。对2008年、2009年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将其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一次性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完善就业援助政策。鼓励企业等各类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对与就业困难人员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补贴;各级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符合岗位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并视其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在相应期限内给予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麻烦采纳,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