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儿指南

全国首份责令接受家庭教育令,向“生而不养”之恶说不

为人父母,生而不养是十分恶劣的行为。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收养关系纠纷案,一对离异夫妇先是将年幼的婴儿送走,后又起诉孩子养父母,要求夺回”抚养权。10月21日,该案主审法官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对逃避履行抚养监护义务的家长,发出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据悉,这在全国法院尚属首例。

全国首份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是针对抛弃孩子的父母”的。主要内容就是要求不合格的父母”在法律人士、教育专家指导下,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家庭教育技能,通过勤奋工作增强抚养能力,通过努力学习增强教育能力,积极主动承担起对未成年子女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的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子女养成良好的思想、品行和习惯,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倒逼不合格父母”尽快成为合格的父母”。

2021年6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立法精神,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无论是离婚或分居,都应当树立家长是实施家庭教育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如果家长失职,法院等相关部门可责令他们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也就是说,作为父母而言,不管你有着怎样的无奈,怎样的无助,怎样的困难,怎样的困惑,都不是生而不养”生而不教”的理由。这从法律的高度,对生而不养” 生而不教”之恶说出了法律的不”。

现实生活中,我们会遇到不少类似的生而不养”生而不教”现象。有的父母生育了残疾婴儿之后,感到经济压力大,就丢弃在了垃圾桶附近,丢弃在了马路边,甚至是厕所里;有的父母因为离异了,不愿意承担养育孩子的经济负担,将孩子送人了”;有的父母工作繁忙、生意繁忙无暇顾及孩子的教育引导,导致孩子成为了熊孩子”,甚至成为问题少年,走上了歪门邪道。

对于这种情况,民间往往是宽容的态度,认为家长也不容易,经济上有困难、情感上困惑,也是十分无奈的事情。情感上的包容是善良的,但是这结果导致的却是孩子不能健康的成长,失去了家庭的温暖,失去了父母的关爱,甚至是丢失了生命。中国每年有多少婴儿被遗弃?早在2010年发布的《中国儿童福利政策报告》就提到,相关部门保守统计,中国每年大约有10万名儿童被遗弃,大多为残疾儿童或女童,其中绝大部分是弃婴。还有不少是因为父母离异或者家庭经济问题、情感问题将孩子不合法的送给他人”的。这样的生而不养”是父母责任的丢失,违背了公序良俗。

不管原因是什么,总之生而不养”生而不教”就是父母之恶”。这样的观念必须形成,这既是对父母责任的倒逼,也是对无辜孩子最好的保护。希望通过全国首份责令接受家庭教育令的颁发,倒逼引起更多为人父母的警觉,生而不养”生而不教”再多的理由都是苍白的。

对生而不养”生而不教”的恶,法律不会总惯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