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视眼多少度可算为残疾
近视程度的划分来看,600--900度的近视为高度近视,900度以上的近视则为超高度近视,但实际上有少数近视患者的近视度数远超过900度,甚至达到2000度以上,至于多少度算残疾,我想应该是到带眼镜都看不见的程度.
近视眼多少度可以鉴定为残疾?
视力残疾包括盲和低视力两类。 视力残疾的分级: ⒈盲 一级盲:好眼的最佳矫正视力低于0.02,或视野半径小于5度。 二级自:好眼的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 0.02,而低 0.05或视野半径小于10度。 ⒉低视力 一级低视力:好眼的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05,而低于0.1。 二级低视力:好眼的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1,而低于0.3。
近视多少度算残疾
你好,不知道你心中对这个是怎么定义的,0-300度是低度近视,300-600度是中度近视,600度及以上属于高度近视,有50%的概率会遗传给下一代。1000度以上就属于重度近视了,眼睛只剩下感光功能,摘了眼镜基本不能视物。
眼睛近视几度才算残疾?
有视力都不能算残疾 按近视程度分: 轻度近视眼:小于300度 中度近视眼:300-600度 高度近视眼:大于600度 按病变性质分: 单纯性近视眼:一般小于600度 病理性近视眼:进行性,伴有眼底改变
近视多少能办残疾证
视力残疾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眼视力障碍或视野缩小,通过各种药物、手术及其他疗法而不能恢复视功能者,以致不能进行一般人所能从事的工作、学习或其他活动。包括盲和低视力两类。
盲
一级盲:双眼中视力较好眼最佳矫正视力低于0.02;或视野半径小于5度。
二级盲:双眼中视力较好眼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02,而低于0.05;或视野半径小于10度。
低视力
一级:双眼中视力较好眼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05,而低于0.1。
二级:双眼中视力较好眼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1,而低于0.3。
近视的话得看矫正视力为多少去凭残疾,具体多少可以办残疾证,建议去相关单位咨询。
近视眼几度能开残疾证?
视力残疾标准 1、视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眼视力障碍或视野缩小,通过各种药物、手术及其它疗法而不能恢复视功能者(或暂不能通过上述疗法恢复视功能者),以致不能进行一般人所能从事的工作、学习或其它活动。 视力残疾包括:盲及低视力两类。 2、视力残疾的分级 盲 一级盲:最佳矫正视力低于0.02;或视野半径小于5度。 二级盲: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02,而低于0.05或视野半径小于10度; 低视力 一级低视力: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05,而低于0.1。 二级低视力: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 1,而低于0.3。 列表如下: 类别 级别 最佳矫正视力 盲 一级盲 <0.02—无光感;或视野半径<5度 二级盲 ≥0.02—<0.05;或视野半径<10度 低视力 一级低视力 ≥0.05—0.1 二级低视力 ≥0.1—<0.3 《注》: 1.盲或低视力均指双眼而言,若双眼视力不同,则以视力较好的一眼为准。 2、如仅有一眼为盲或低视力,而另一眼的视力达不到或优于0.3,则不属于视力残疾范围。 3、最佳矫正视力是指以适应镜片矫正所能达到的最好视力,或以针孔境所测得的视力。 4、视野<5度或<10度者,不论其视力如何均属于盲。
近视眼算残疾吗?
近视不算残疾,高度近视可以做手术校正,现在学校追求分数,整个班级52人,44个戴眼镜的。要近视说残疾,那整个中国,没几个正常人勒 (⊙o⊙)
眼睛近视伤残标准
一级
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
二级
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2,或视野≤8%(或半径≤5°);
三级
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 %(半径≤10°);
2)双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半径≤10°);
3)一侧眼球摘除或眶内容剜出,另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24%(或半径≤15°);
四级
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32%(或半径
≤20°);
2)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1;
3)双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32 %(或半径≤20°);
五级
1)双眼外伤性青光眼术后,需用药物维持眼压者;
2)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3或视野≤40%(或半径≤25°);
3)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2~0.25;
4)一眼矫正视力<0.1,另眼矫正视力等于0.1;
5)双眼视野≤40% (或半径≤25°);
6)一侧眼球摘除者
六级
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一眼矫正视力≥0.4;
2)一眼矫正视力≤0.05,另一眼矫正视力≥0.3;
3)一眼矫正视力≤0.1,另一眼矫正视力≥0.2;
4)双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48%(或半径≤30°);
七级
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8;
2)一眼有或无光感,另一眼各种客观检查正常;
3)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6;
4)一眼矫正视力≤0.1,另眼矫正视力≥0.4;
5)双眼矫正视力≤0.3或视野≤64%(或半径≤40°);
6)单眼外伤性青光眼术后,需用药物维持眼压者;
八级
1)一眼矫正视力≤0.2,另眼矫正视力≥0.5;
2)双眼矫正视力等于0.4;
3)双眼视野≤80%(或半径≤50°);
4)一侧或双侧睑外翻或睑闭合不全者;
5)上睑下垂盖及瞳孔1/3者;
6)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者;
7)外伤性青光眼行抗青光眼手术手眼压控制正常者
九级
1)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两眼球突出度相着>2mm或错位变形影响
外观者;
2)一眼矫正视力≤0.3,另眼矫正视力>0.6;
3)双眼矫正视力等于0.5;
4)泪器损伤,手术无法改进溢泪者;
十级
1)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眼矫正视力≥0.8;
2)双眼矫正视力≤0.8;
3)一侧或双侧睑外翻或睑闭合不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4)上睑下垂盖及瞳孔1/3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5)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6)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术后人工晶状体眼,矫正视力正常者;
7)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Ⅰ~Ⅱ(或轻度、中度),矫正视力正常者;
8)晶状体部分脱位;
9)眶内异物未取出者;
10)眼球内异物未取出者;
11)外伤性瞳孔放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