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年计划生育条列
第二十一条 具有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二)经设区的市以上计划生育技术鉴定组确诊第一个子女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三)曾患不育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四)夫妻双方均为少数民族的; (五)夫妻一方从事矿工井下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六)夫妻一方从事外海、远洋捕捞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七)夫妻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或者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的; (八)夫妻一方因非遗传性残疾失去劳动能力,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九)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第二十二条 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且以农林牧渔业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具有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男方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与女方父母共同生活并履行赡养义务的(女家姐妹数人,只照顾一人); (二)兄弟两人以上,只有一个有生育条件,且只生育一个子女,其他兄弟均已丧失生育条件并未收养子女的; (三)在与内陆不连结的海岛定居的。 第二十三条 只生育一个女孩,母女均为农村居民且母亲居住在农村连续五年以上,以农林牧渔业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第二十四条 夫妻双方再婚前各有一个子女,均随前婚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请看看你符合第23条的条件吗??
84年计划生育有记录吗
84年计划生育是有记录的,就看是否资料存入电脑中,如果存入电脑中,让工作人员查询起来较轻松一些。还看看自己是否已经迁移过户口等情况。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全国人口发展规划以及上一级人民政府人口发展规划,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编制本行政区域的人口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1984年未结婚先生小孩属违反计划生育吗
1、1984年未结婚先生小孩属违反计划生育行为。
2、孩子父母应该按照本省有关规定,分别缴纳社会抚养费。
3、孩子父母如果在单位有正式工作,还要受到必要的处分,甚至被开除。
计划生育生育史
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确认条件和确认程序
2005年全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依据市人口计生委[2004]79号、88号、94号、95号和[2005]22号文件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确认
一、奖励扶助对象的确认条件(一)基本条件
凡申请我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的,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四个基本条件: 1、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2、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生育,生育的子女在二个以内(含二个); 3、现存一个子女或者符合地方性法规规定,经批准可以再生育子女的部分山区、边远高寒大山区、少数民族地区现存两个女孩或者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4、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
我国的计划生育那年开始的?
国内多数学者认为,可以把1970年作为计划生育开始的年份。虽然早自60年代中期开始,我国许多城市就已开始宣传和实施计划生育,但它们多是倡导性的、局部性的。只是到了1970年以后,全国广大城乡才普遍开展计划生育,而且力度越来越大,对我国生育率的下降产生了明显的作用。因此,我们根据许多专家和学者的意见,将1970年作为估算我国因实行计划生育而减少的出生人数的时间起点。 1982年党的十二大确定计划生育为基本国策. 2001年12月29日<>经全国人大通过2002年9月1日正式实施
80年近90年代,中央台出品,有关计划生育的电影不是很有名气
《 甜蜜的事业 》,编剧:周民震。导演:谢添。主演:李秀明,李连生。制作公司:北京电影制片厂。影片于1979年上映发行。该片获得1980年第三届电影百花奖最佳导演奖。
母亲1962年出生 女儿1984年出生 儿子1988年出生 有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条例??
计划生育真正开始是从1982年,当时已经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子女,因为是刚开始实行计划生育,当时对于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家庭奖励是非常优厚的,例如自行车、缝纫机等等。你所说的女儿1984年出生,儿子1988年出生,如果按照当时的生育政策,没有经过计生部门的批准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应该是属于违反计生政策。因为在那个年代计划生育是无法可依的,各省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都是在90年代初期制定的。牵扯到时间久远,现在一定要追究是否违反计生政策个人觉得没有任何意义!!!如果当事人在那个年代接受过处罚,就说明违反过生育政策,没有接受过处罚就没有违反!!!
1984年7月1日实施的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生育政策的补充规定是什么
福建省条例是1988年7月1日开始第一次实施的,1984年7月1日好像福建省人民政府没有发一份关于生育政策的补充规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