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2011年江西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1、医疗费、诊疗费;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正式发票或医院同意外购药品的发票计算。
2、后期治疗费;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或法医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计算。
3、误工费;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受治疗的医院出具的出院小结或医疗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来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不能证明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的,可以参照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4、护理费;
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可根据医院或鉴定机构的意见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护工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务时止,最长不超过20年。
5、住院伙食补助费;
按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30-50元一天)乘以住院天数。
6、营养费;
按照每天30元标准计算
7、伤残赔偿金;
城镇户口的伤残赔偿金为30962元。
农村户口的伤残赔偿金为11578元。
8、鉴定费;
根据鉴定机构出具的正式发票计算。
9、精神损害赔偿;
2000-3000元。
10、交通费用;
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并结合伤者提供的交通费发票综合确定。
11、住宿费用;
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并结合伤者提供的交通费发票综合确定。
12、残疾辅助器具费;
根据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出具的相关意见,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13、被抚养人生活费;
根据小孩年龄计算至18岁,被抚养人为父母的,满60周岁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多按20年计算。
14、直接财产损失费;
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
江西省城镇的赔偿费用大概在5-8万左右。
农村的赔偿费用在3-5万左右。
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你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你如果有固定收入,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你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参照所在省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参照误工费的计算方法确定。你这种情况,最多住院期间1个人。
4、交通费根据你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
5、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6、营养费根据你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残疾赔偿金,按照所在省份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的10%计算(伤残等级共十级,一级100%,每低一级少10%)。
8、精神损害抚慰金,法院会判,数额看法院了。
江西交通肇事十级伤残各项赔偿标准
1.残疾赔偿金:城镇22727元x20年x伤残系数。农村 9258元x25年x伤残系数。
2.医疗费:据实计算,包括后期治疗费(有鉴定报告做出后续手续费评估)。
3.误工费:住院天数至定残前一日总天数x95。
4.护理费:(住院天数+建议休养期)天x95x人数。
5.营养费:(住院天数+建议休养期)天x30元。
6.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x30元。
7.交通费。
8.财物损失。
9.鉴定费。
10.精神抚慰金:据伤残等级确定,一般一个等级5-8千元。
11.其他。
超过交强险部分,划分责任,不超过的交强险范围内12.2w的上限不分责任。
交通肇事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包括以下这些赔偿:1、医疗费;2、住院伙食补助费,沈阳好象是是35*住院天数,这个标准年年调整,3、误工费,超过60周岁已经退休的人员,你可以主张,不过一般的情况下法院不会支持。4、护理费,医院开护理证明,然后按护理人数,护理人员在事故前三个月的平均日工资*住院天数;(这里说的情况是恢复后可以正常生活,不需要人长期护理);5、二次手术费,如果有的话。6、残疾赔偿金:因为不知道你是哪个城市的人,也不知道是城市户口还是农村户口,所以具体数没办法查,只能说是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10%×17年。正常是20年,但你说的情况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交通费及住宿费;8、营养费和精神抚慰金可以要求,不过不一定能支持。
交通事故中,十级伤残鉴定标准,
你好,专业交通事故律师为你解答:
十级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十级交通伤残赔偿标准
赔偿项目 医疗费 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误工费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住院伙食补助费 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护理费 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残疾者生活补助费 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残疾用具费 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交通费 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住宿费 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财产直接损失费 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折价赔偿
交通事故伤残十级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十级伤残赔偿金是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20年再乘百分之十。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交通事故10级伤残赔偿标准?
我个人同意你的做法,交通警察虽然也有道路,但是交通肇事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尤其是在放任对方有可能造成重伤的情况下。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你们在交通队的调解属于行政调解,没有强制力,对方不满意是可以提起民事侵权诉讼的。
法律上是这样规定的。车辆和车辆是过错责任,有过错的赔偿没有过错的。车辆和非车辆是无过错责任,由开车的人在保险金额不能全部赔偿行人损失的情况下,赔偿行人(除非第三人侵害,或者是行人故意造成的除外)。
法院认定责任标准就是交通队认定责任标准,他是一个比例,也就是交通队认定你和行人是1:9的责任,那么她的确实损失如果是1万的话,你只赔偿1千。
总上,首先她可以去法院起诉你侵权(在事故发生1年内)。其次她得先行鉴定伤情,然后确定各项费用,才能主张。再次赔偿顺序是,根据交通队的责任认定比例,由保险先赔偿,保险不能全额的由你补充。(如果你提前支付了医药费,那么是要向法庭说明扣除的。)最后她主张的计算方式基本是不成立的。由于各地有自己的计算方式我就不详细说了,侵权的请求范围,楼上说的很细了,我不重复。
我说让她告好了,也不见得就比你给她的多。看她的意思就是讹人,没道路可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