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儿指南

河南二胎补助标准 河南计划生育二胎政策法规

河南二胎政策有补贴吗

如果当地政府有生育补助的规定,你可直接向当地计生部门咨询。
如果当地政府没有这个规定,那么也就没有这个补助政策的。因为国家和省市是没有这样规定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河南二胎补助标准

河南省的二胎标准是什么样的?

你好

河南省二胎标准如下,望采纳:
《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十七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要求生育的,经批准可以按计划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经县级计划生育医学鉴定组织鉴定,报省辖市计划生育医学鉴定组织确诊第一个子女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二)经鉴定患不育症,合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
(三)夫妻双方系归国华侨或回本省定居的港、澳、台同胞,身边只有一个子女的;
(四)夫妻一方为六级以上伤残军人的;
(五)夫妻一方连续从事矿区井下采掘作业五年以上,只有一个女孩,且继续从事井下采掘作业的;
(六)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七)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第十八条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除适用第十七条的规定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要求生育的,经批准可以按计划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夫妻只生育一个女孩的;(二)男到有女无儿的家庭结婚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的(若姊妹数人,只照顾一人);
(三)在深山村定居五年以上,并继续定居的;
(四)夫妻双方为少数民族的。户籍原在城镇,后转入农村或农村居民被聘用为国家工作人员的,不适用前款规定,但因依法结婚从城镇转入农村的除外。

河南二胎补助标准

河南计划生育二胎政策法规

 第十二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要求生育的,经批准可以按计划照顾生 育第二个子女:

  (一)经县级计划生育技术鉴定机构鉴定,报市(地)计划生育技术 鉴定机构确诊第一个子女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二)经鉴定患不育症,婚后五年以上不育,女方年龄在30周岁以 上,合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

  (三)夫妻双方系归国华侨或回河南定居的港、澳、台同胞,身边只 有一个子女的;

  (四)夫妻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残废军人或者烈士的独生子女的;

  (五)夫妻一方连续从事矿区井下采掘作业五年以上,只有一个女孩 ,且继续从事井下采掘作业的;

  (六)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第十三条 农业人口除适用第十二条的规定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要 求生育的,经批准可以按计划照顾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夫妻只生育一个女孩,家庭又确有困难的;

  (二)男到有女无儿的家庭结婚落户,并赡养其父母的(姊妹数人, 只照顾一人);

  (三)在深山村定居五年以上,并继续定居的;

  (四)夫妻双方为少数民族的。

  第十四条 夫妻一方为农业人口,只生育一个女孩,且为农业人口的 ,按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一项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对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规定的,仍鼓励和提倡自愿只生育 一个子女。

  符合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女方年龄应在28周岁以上,并有四年 以上间隔时间。

河南二胎补助标准

求河南省计划生育二胎新政策

处罚的标准是按你的夫妻年收入为标的计算的,超生一个孩子是2倍
如果你没有工作,则按全省人均收入计算

河南省计划生育对生二胎有什么政策

二孩生育证办理程序如下: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要求生育的,经批准可以按计划生育第二个子女: ①经县级计划生育医学鉴定组织鉴定,报省辖市计划生育医学鉴定组织确诊第一个子女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②经鉴定患不育症,合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 ③夫妻双方系归国华侨或回本省定居的港、澳、台同胞,身边只有一个子女的; ④夫妻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或者烈士的独生子女的; ⑤夫妻一方连续从事矿区井下采掘作业五年以上,只有一个女孩,且继续从事井下采掘作业的; ⑥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除适用上述规定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要求生育的,经批准可以按计划生育第二个子女: ①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②经鉴定,夫妻一方因伤残或严重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③男到有女无儿的家庭结婚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的(若姊妹数人,只照顾一人); ④在深山村定居五年以上,并继续定居的; ⑤夫妻双方为少数民族的。   户籍原在城镇,后转入农村或农村居民被聘用为国家工作人员的,不适用前款规定,但因依法结婚从城镇转入农村的除外。 (2)要求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向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①夫妻双方身份证; ②户口簿; ③结婚证(属再婚的,还需提供原离婚的判决书、调解书或协议书和其它相关证明); ④计划生育技术部门出具的女方健康检查证明; ⑤按规定填写的《二孩生育证审批表》; ⑥足以证明符合法规、规章规定生育第二个孩子条件的技术鉴定或其它材料。   乡(镇)、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将生育二孩审批表及有关材料报县(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县(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生育证审批小组作出审批决定。符合生育二孩条件的,由县(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根据审批小组的决定发给二孩生育证,并由夫妻双方各自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分别张榜公布。材料欠缺的,应予补齐。不符合生育条件的,退回申请,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理由。   (政策依据:《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豫计生〔2003〕35号文件《河南省生育证发放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 成人伤残鉴定程序如下: (1)申报条件: ①夫妇双方为农村居民,一方因伤残或严重慢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只生育一个女孩的,均可申请参加成人伤残鉴定。 (2)申请程序: ①夫妇双方向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提出申请,提供完整的申请资料; ②村委会对申请人的病残情况及递交的申请资料进行核实,病残情况属实的,上报乡镇计生办; ③乡镇计生办做好鉴定对象及有关原始材料的调查核实工作,对鉴定对象的病残情况要进行社会调查,发现疑点,认真核实,及时澄清;对申报手续不齐全的,应及时补充完整,要对鉴定对象及有关原始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鉴定方法:在市、地计生委指导下,定期组织和实施成人伤残及严重慢性疾病的鉴定工作,鉴定由市、地计生委统一组织,本市、地异县技术人员进行。鉴定结束后,应向市、地计生委写出专题报告,包括鉴定工作组织情况,本年度申请人数、鉴定批准人数。对鉴定符合标准者,在安排生育指标之前,应在本人所在行政村张榜公布,半个月之内无异议者,由乡计生办写出书面报告,确认鉴定结果有效。对疑难病例和有争议的病例,可申请市级鉴定。   政策依据:豫计生科字〔1993〕12号文件《河南省成人伤残及慢性疾病鉴定暂行规定》第十四条

河南二胎产假又加3月,工资怎么算

增加的产假由用人单位按照产假前工资标准支付。

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第八条、《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河南省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河南省女职工生育的,享受产假98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合法生育的,增加产假3个月。

女职工产假期间,停发工资,改发生育津贴,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女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工资水平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女职工所在单位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由所在单位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支付。

国务院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七条 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八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婚假七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给予其配偶护理假一个月;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河南省人民政府
《河南省职工生育保险办法》
第十一条 女职工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在下列法定产假期间由领取工资改为享受生育津贴:
(一)妊娠满28 周以上生产或者引产的,享受90 天的生育津贴;难产的增加15 天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 个婴儿增加15 天的生育津贴;晚育的增加90 天的生育津贴。
(二)妊娠满12 周不满28 周流产、引产的,享受42 天的生育津贴。
(三)妊娠满8 周不满12 周流产的,享受30 天的生育津贴;妊娠不满8 周流产的,享受15 天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日标准按照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 计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工资水平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国家机关和其他由财政负担工资的用人单位的女职工生育、终止妊娠,不享受生育津贴,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照发。

2014河南省邓州市二胎新政策是怎样的

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法》《河南省计划生育条例》对照允许生二胎的法条和缴纳社会抚养费的条文,符合法定生育二胎条件的,未办二胎证生育罚款2000元,有熟人可补办并免交罚款。 不符合法律生育二胎的,夫妻双方都是农村户口,按邓州市统计局标准计算,14年大约是49000元。各乡征收标准不一,大约缴纳一万至两万不等,其余可缓交或免交。 双方都是非农业户口,按标准14年大约是110000元。计生委大约需缴纳3万至五万元,其余可办理缓交或免交。

生二胎能够享受哪些福利政策 产假津贴怎么算

具体可以享受的福利政策还没有看到权威部门的相关文件。

不过,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享受以下的政策。 

单独二胎的政策落实后,相信符合政策的爸爸妈妈都非常开心,但是单独二胎是否能享受到国家的生育津贴也是她们最关心的问题。
  二胎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吗
  只要生育二胎时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应当同时具备的两个条件,即可享受生育保险:
  (一)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二)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也就是说,只要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不管是生第一胎还是第二胎,都可以享受生育保险。
  符合政策允许生育二胎的,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在领取二胎待遇时,有两种情况需分别处理:
  一种是之前已有生育二胎的计划,没有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那男职工就不享受15天的护理津贴;女职工一胎和二胎待遇一致,即可领取98天的基础产假工资(难产、剖宫产在98天的基础上增加15天)和生育医疗费。
  另一种情况是之前已办理独生子女手续,领取了一胎生育保险待遇,这种情况在领取二胎待遇时,需男职工退回15天的护理津贴;女职工在正常享受二胎待遇的同时,扣回60天产假的生育津贴,即只能领取38天产假的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4)难产假
  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
  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5)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6)流产假
  怀孕不满2个月15天;
  怀孕不满4个月30天;
  怀孕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
  怀孕满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