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儿指南

临产孕妇含流动人口面临分娩等情况,教你在福建如何办理出生证明

本期小编整理福建我省临产孕妇(包括流动人口)面临分娩的情况,出生证明的办理问题;如身份证丢失临时身份证可否继续办理的问题。

根据《福建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医疗机构新生儿出生等医学信息管理的通知》(闽卫妇幼函〔2009〕1140号)文件要求,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对临产孕产妇(包括流动人口)应先接受住院、接生,安全分娩后再办理签发《出生医学证明》等有关资料登记手续。

临产孕妇含流动人口面临分娩等情况,教你在福建如何办理出生证明

签发《出生医学证明》时,所有项目必须真实、完整;应要求新生儿父母出示身份证原件,并查验身份证真伪,准确记录新生儿父母亲的身份证号码。对于无法识别的身份证,先复印留底,暂不签发《出生医学证明》,待提供真实身份后按规定的程序签发。

身份证原件丢失怎么办?临时身份证行不行?

目前各助产机构均使用身份证验证阅读器查验身份证真伪,并保存身份信息一年以上。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虽然属于有效身份证件,但无法使用身份证验证阅读器查验真伪,建议尽快补办身份证后签发《出生医学证明》。

科普一分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流程

孕妇建妊娠卡前请携带夫妻双方二代身份证原件至身份证读取机采集信息,护照、港澳台内地通行证等进行拍照采集信息(无法提供新生儿父亲信息的须提供单亲申请),采集后自动生成电子版《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申请表》,产妇分娩后新生儿信息自动存入《出生医学证明签发表》。产妇出院到出生证窗口领证并到就医服务中心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法定《出生医学证明》生效。《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后,证件里的信息不作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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