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二婚生育政策
2、再婚夫妻哪些情况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
依据《天津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对〈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中若干问题的答复》(津计生委[2003]65号),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再婚夫妻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
(1)再婚夫妻一方原有一个子女,另一方初婚或已婚未生育子女,可以再生一个。
(2)再婚夫妻均系离1婚者,原各有一个子女,均由对方抚养(根据离婚判决书或协议书),新组成家庭没有子女,可以再生一个。
(3)再婚夫妻一方初婚或已婚未生育子女,另一方原有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确已送养给外国公民或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并在大陆已注销户籍的,按原有一个子女计算,可以再生一个。
(4)再婚夫妻一方为本市常住户籍公民,系初婚、已婚未生育或已婚有一个子女的,另一方系香港、澳门、台湾同胞或外国公民,其原有子女均已在大陆以外定居的,可以再生一个。
(5)除上述第3种情况外,凡本人原有子女委托他人抚养或送养的,仍计为本人及新组成家庭的子女数。
2009天津市生育政策?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关于提高生育保险定额支付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2013年10月1日废止。据了解,天津市将提高产前检查费、自然分娩和人工干预分娩、引产、宫内节育器置(取)术等四项定额支付标准。
产前检查费定额支付标准方面,女职工妊娠不满12周终止妊娠的产前检查费限额由100元提高到400元;满12周至不满16周终止妊娠的产前检查费限额由300元提高到600元;满16周至不满28周终止妊娠的产前检查费限额由500元提高到800元;满28周以上终止妊娠或分娩的产前检查费限额由800元提高到1100元。
自然分娩、人工干预分娩定额支付标准方面,将自然分娩定额支付标准由1800元提高到3000元,人工干预分娩由1900元提高到3100元。
引产定额支付标准方面,将引产定额支付标准由1000元提高到二级医院1300元、三级医院1600元。
天津生育保险
不能啊
你是不是好像问过这个问题啊,呵呵
生育保险享受的一个条件就是,生育孩子的时候必须是参保状态的
生育保险属于即时保险,就是缴纳和享受同时成立的
不像养老保险,可以存着,以后才能享受
如果你非要说,之前上的就白搭了,也差不多吧
别动气!身体要紧!
天津生育津贴怎么算
生育保险享受待遇: 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1)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 (2)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3)生育保险待遇生育津贴发放标准,以生育(流产)时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计发: 1、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均缴费工资/30天 X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① 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② 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③ 晚育假增加15天; ④ 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⑤ 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⑥ 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话75天;
天津关于生二胎的政策是怎样的?
12种情况可要二胎 根据《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16条规定,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居民,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 1.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夫妻可以再生育的。 2.再婚夫妻(含一方再婚,一方初婚),原有一个子女的。 3.婚后五年以上不孕(育),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4.夫妻双方均系归国华侨或者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回国或者回内地定居不满六年的。 5.夫妻双方均系独生子女的。 6.从外地迁入本市的少数民族居民,迁入前经当地县级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并已怀孕的。 7.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特殊情况。 同时,夫妻双方或者女方为农村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 1.夫妻一方因伤残全部或者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是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的; 2.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3.男方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并负责赡养女方父母的; 4.劳动力缺乏的山区、半山区的农民,只有一个女孩的; 5.同胞兄弟中一人婚后没有生育能力或者因特殊原因不能结婚,其他人各生一个子女的,经协商一致,准许其中一人再生一个。 5种再婚夫妇可再生 依据《天津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对〈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中若干问题的答复》,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再婚夫妻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 1.再婚夫妻一方原有一个子女,另一方初婚或已婚未生育子女,可以再生一个; 2.再婚夫妻均系离婚者,原各有一个子女,均由对方抚养(根据离婚判决书或协议书),新组成家庭没有子女,可以再生一个; 3.再婚夫妻一方初婚或已婚未生育子女,另一方原有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确已送养给外国公民或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并在大陆已注销户籍的,按原有一个子女计算,可以再生一个; 4.再婚夫妻一方为本市常住户籍公民,系初婚、已婚未生育或已婚有一个子女的,另一方系香港、澳门、台湾同胞或外国公民,其原有子女均已在大陆以外定居的,可以再生一个; 5.除上述第3种情况外,凡本人原有子女委托他人抚养或送养的,仍计为本人及新组成家庭的子女数。
天津二胎生育条件是什么
天津二胎生育条件: 本市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居民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 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的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夫妻可以再生育的;再婚夫妻 (含一方初婚,一方再婚)原有一个子女的;婚后5年以上不孕(育),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夫妻双方均系归国华侨或者是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回国或者回内地定居不满6年的;夫妻双方均系独生子女的;从外地迁入本市的少数民族居民,迁入前经当地县级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并已经怀孕的;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特殊情况。 夫妻双方或女方为农村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要求生育第二个子女:夫妻一方因伤残全部或者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是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的 ;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男方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并负责赡养女方父母的;劳动力缺乏的山区、半山区的农民,只有一个女孩的;同胞兄弟中一人婚后没有生育能力或者因特殊原因不能结婚,其他人各生一个子女的,经协商一致,准许其中一人再生一个。
天津二胎政策何时全面放开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这就是自2016年1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的两孩生育新政策。天津当然不会例外。
也就是说,只要你们是只生育过一个子女的夫妻,都可以合法地生育第二个子女。
如果你想生育第二个子女,可直接与乡镇或街道计生办取得联系。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天津生育险报销标准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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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5年1月1日起,城镇职工自然分娩、人工干预分娩、剖宫产不伴其他手术和剖宫产伴其他手术(指子宫肌瘤切除术、卵巢囊肿切除术、子宫切除术或阑尾切除术)医疗费的定额支付标准,分别由3000元、3100元、3600元和3800元,统一提高到3800元。城乡居民生育医疗费、产前检查费、计划生育手术费三项费用支付标准提高。自然分娩、人工干预分娩、剖宫产不伴其他手术和剖宫产伴其他手术(指子宫肌瘤切除术、卵巢囊肿切除术、子宫切除术或阑尾切除术)医疗费的定额支付标准,分别由1500元、1600元、1800元和1900元,统一提高到2280元。分娩期出现生育并发症者的医疗费,报销比例由50%提高到60%。 希望可以帮到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