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陪产假多少天
在现行的《劳动法》中,只有女职工生育可以休产假的规定,并没有男职工休陪产假的明确规定。男士带薪休陪产假目前在法律上还是空白,主要还是参照各地的《人口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但不排除有的单位根据的是《劳动法》不予以男士陪产假,一般情况下,正常的是3天,若妻子属于晚育(生育时满24周岁),则再奖励7天,共10天。 你可以享受三天陪产假。
广州市产假的法律规定多少天
产假最多休178天,包括法定产假98天以及地方规定80天。 法律规定: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广州2O14年产假规定有多少天?
广州女职工晚育产假有多少天?广州市目前女职工产假为90天,符合计划生育生产增加35天,晚育增加15天。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 一、晚育还可增加15天假期 根据广州市生育保险的有关规定,广州市目前女职工产假为90天,符合计划生育生产增加35天,晚育增加15天(《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为晚婚晚育)。由于计划生育政策的普及,目前广州地区大部分女职工可额外享受35天的计划生育生产奖励。在国务院新的规定实施后,广州女职工的假期也将同步增加,从原来的125天增加到133天。在休假期间,女职工视同全勤参与劳动,可按时足额领取劳动报酬。 广州女职工产假其他现行规定如下:难产假含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男配偶看护假期按人口计划生育政策规定为10天。 二、所有用人单位都须执行 广州地区所有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都必须严格执行产假相关规定。无论是国企、外企还是私企,“只要有雇佣关系,受聘于用人单位的女职工都必须享受产假待遇。”他进一步表示,产假包括节假日,“当然也包括‘双休’周六、周日。” 三、年休假是否可以与产假一起休? 国家暂时未出台年休假和产假的衔接政策,用人单位可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个人可根据单位规定与用人单位协商决定。目前我国法律法规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如果满意请采纳,谢谢~
广州劳动法难产假多少天
广东
1、基本产假90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如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者),可增加产假30天;
3、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
4、怀孕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
5、自愿生育独生子女的,增加35天;
6、晚育的,增加15天;
7、女职工产假期满上班,应允许有一至两周的适应时间,使其逐渐恢复原劳动定额。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办理。
广州2016年最新产假规定休多少天
最新《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是全国第一个完成计划生育条例修订的省份。在条例中明确放开二孩生育政策,同时规定,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统一规定的98天产假外,女方享受30天的奖励假,男方享受15天的陪产假。
法律依据:
一、《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二、《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多生育子女的,属于超生。
第三十一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30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15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广州2016年最新产假规定休多少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草案中明确,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草案中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也就是说,明年1月1日起,晚婚晚育夫妻将不再有晚婚假、晚育假。法律修改后,自愿只生一个孩子的父母也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的相关奖励。
此前,女性产假一般为98天基本产假+35天独生子女假+15天晚育假=148天。调整后,则是98天基本产假+30天计生奖励(即二孩以内)假=128天,相比少了20天。但对于此前并不享受独生子女假(比如“超生”)和晚育假(比如“早育”)的妈妈来说,则是新增30天产假。
产假有多少天?
全国各地区不完全一样,新劳动法出台后产假一般如下:
产检假
• 怀孕第1—6个月,可享受 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申请生育指标,以及生产培训等。
• 怀孕第6和第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
• 怀孕第8个月,可享受2天假期。
• 怀孕9个月以上,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产假•
女员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包括15天的预产假。已婚妇女23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为晚育,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15天,难产增加产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 产假需提供的证件
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和独生子女证(产妇在子女出生后4个月内办理独生子女证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35天产假。)
另:晚婚晚育的四个月,正常的是三个月,剖的另外还有加15天!
广州女职工生育产假有多少天?
[导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广州的女职工在生育生产时可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并根据其自身情况增加。如难产和多生产一位婴儿可增加15天,晚育也可增加30天产假。 女职工生育,可享受多少营养补助?产假多长?昨日,广州市人社局发布通知,对生育保险一系列问题作了明确。其中,女职工生育产假最少为90天,并根据不同情况可以增加。 通知明确,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生育或流产时,享受多种待遇。其中,女职工按规定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人均缴费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拨付到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按职工的实际工资收入发放生育津贴。计算生育津贴的产假天数按自然天数。生育津贴即为产假期间的工资,女职工(含原领取非全额工资者)实际工资收入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计发。男配偶看护假期工资,按生育津贴的规定执行。 生育医疗费,包括女职工因怀孕、生育、流产发生的医疗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及生育出院后产假期内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相关的医疗费符合本市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诊疗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范围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女职工生育顺产按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5%计发,难产或多胞胎按50%计发。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用人单位要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拨付的标准支付给女职工。 对于产假是多少天,通知明确女职工生育按有关规定享受下列产假:正常产假90天;办理独生子女证的计划生育假增加35天;晚育假增加15天;剖腹产等增加30天,吸引产等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男配偶看护假期按人口计划生育政策规定为10天。对于流产假,通知也作了明确。 按照通知,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上年度全部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0.85%缴纳生育保险费。 通知还明确,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是用人单位为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缴费累计满1年以上,并同时继续为其缴费的;二是符合国家和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但在当年转业、复员、退伍的人员及当年的机关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调入企业的人员,已按规定及时参加生育保险者,不受累计满1年的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