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儿指南

孕囊偏小的标准 怀孕46天,妊娠囊偏小,未见胎芽及胎心搏动

怀孕6周,孕囊太小,怎么办

是有点小啊,之前是不是吃过什么药之类的,如果有用药物,最好咨询一下医生,药物对胎儿有无影响,如果没用用过什么药物,只是孕囊小应该没有多大事,不用担心。安医生说的,在复查一次应该没问题。如果自己身体很好,应该没有问题。

孕囊偏小的标准

孕8周的妈妈们孕囊和胎芽的大小怎么样呀?我的好像偏小哎

孕56天去检查,宫腔内可见一大小约3.9CM*3.1CM*1.7CM孕囊回声,内见卵黄囊及胚芽回声,芽长约0.9CM,可见原始心管搏动。觉得我的好小。好担心。

孕囊偏小的标准

怀孕46天,妊娠囊偏小,未见胎芽及胎心搏动

正常的,不用担心
  以我个人的经历认为你不要太急可以再等一个星期到10天再去正规医院检查一次,心情放轻松。
  我05年怀了小孩,由于是第一次怀孕没有经验,怀了50天没有任何不舒服也没有妊娠反映,只是月经迟迟不来,担心其间用早孕试纸测了一下,结果显于怀孕了,由于没有经验随后就到医院做相关检查,医生就又给我验尿,又做B超,结果B超显示没有发现任何受孕囊,医生就又给我做血绒毛检查,结果还是提示已受孕约46天,然后医生就给我下了宫外孕的诊断结果,让我立即住院。因为我夫妻晚婚且好不易怀了孩子,心情极度悲伤。在医生一再强调宫外孕的历害关系下交了3000元住院金,在办理入院手续的过程中我就往老家打电话咨询一位亲戚(也是妇产科医生),以我没有任何反映的情况她建议我不要乱走动在家静养一周做检查,我就坚决要求不住院,医院的医生要我和老公身份证还要签字划押,并注明一切后果自负才放我回家。
  在家的一个星期,我是小心又小心生怕是宫外孕大出血,说话都不敢大声,好不容易过了7天,我又到另外一家二级医院做检查,B超显示宫内可见一个孕囊(具体多大我记不得了)反正确定不是宫外孕,但是没有博动,不能确定胎儿是否存活,医生让我过两周再去复查。我们就又坚难的过了两周,再次去复查的结果是胎儿已有原始博动存活的一切正常,只是发育的大小比实际月经期算的偏小2周左右,至此一家老少的心才算落下来.现在我的宝宝已3岁多了,健康聪明可爱。
  其实每个人的排卵期不一,受孕时间也不一,(我的月经不准,比较后错)所以不能用检查一刀切,不能排除个别特珠情况,希望我的经历能给你带来帮助。

孕囊偏小的标准

我怀孕75天了,可是医生检查孕囊长的太小,请问是怎么回事

这个具体是需要根据您的体质及胎儿的发育情况来判定的,您这种情况可以加强营养,定期到医院复查,医生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详细指导您的

看看我的B超数值是怎么回事?妊娠囊怎么会缩小?

LZ不必太过担心,医生讲了宝宝正常就好了,12周正是胎盘、脐带形成的阶段,很可能就是你说的原因,放轻松点,宝宝一定很健康的!!!

各位宝妈20周B超的双顶径是多少呢?医生说我的偏小了

我20周bb双顶也是45mm,但是股骨32,双顶45还在范围内不要紧,可能宝宝头比较小或者测量位子的关系。医生没说啥。但20周bb腿长应该在30mm以上。你月经期准吗

满8周的BC结果,胎儿是不是太小啊?

其实孕囊大小应该不是最重要的吧?我在52天的时候B超孕囊31MM(不知道为什么只有一个数据),胚芽7MM,有心管博动.当时医生说大约是7周的大小,而B超结果上写上是如6+周大小,医生也说这没什么,很正常的.只是胚胎着床晚的原因.后来我也没想太多,医生说只是要把预产期推后一个星期就是了..所以楼主也不必担心[em02][em02]

市乡镇村县庄这些怎么划分大小级别?

从大到小级别:
1、国务院
2、省、直辖市、自治区、特别行政区
3、市(地级市)、自治州、区(直辖市辖区)
4、区(地级市辖区)、县、旗(自治县)、市(县级市)
5、镇、乡、民族乡
6、村(行政村)
7、村(自然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条 
(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

(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

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

第三十一条 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



扩展资料
据宪法规定,我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
1、全国
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2、省、自治区
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
3、自治州
分为县、自治县、市;
4、县、自治县
分为乡、民族乡、镇;
5、直辖市和较大的市
分为区、县;
6、国家在必要时设立的特别行政区。
中国划分为:
1、省、自治区、直辖市;
2、副省级城市;
3、省会城市、地级市,直管市;
4、一般市、县、区;
5、镇、乡、街办为最低行政划分。
国家一级行政区共34个:

1、 4个直辖市;
2、23个省;
3、5个自治区;
4、2个特别行政区。
地级(含副省级城市)共333个:
1、287个地级市;
2、13个地区;
3、30个自治州;
4、3个盟地级;
5、5个直管市。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行政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