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案例分析题!
1、某甲在某百货公司购买服装,在甲到收银台交款时,因地面太滑而摔伤,甲即找公司经理要求赔偿。该公司的保安人员认为甲在购货中有盗窃行为,就强将甲带入办公室。
试析:甲与百货公司间因何法律事实发生何法律关系?
答:本案中,甲与百货公司间在三个法律事实发生三种法律关系:一是因买卖服装发生的买卖关系;二是甲因地面太滑而摔伤这一侵权行为而发生的侵权损害赔偿关系;三是因甲被保安人员误为盗窃并被强行带入办公室这一侵权行为引起的侵权损害赔偿关系。
2、某甲长期下落不明,经其配偶乙向法院申请,法院判决宣告甲死亡。其后,乙就与丁结婚,并将一6岁的儿子送给丙收养,双方办理了收养手续。实际上甲并未死亡。经甲请求法院撤销了对其死亡的宣告。甲回家后发现儿子被人收养,乙也改嫁他人,幸丁已死亡。因此,甲就要求与已恢复婚姻关系,并以自己未同意将儿子送丙收养主张收养无效。
问:甲可否与乙自动恢复婚姻关系?甲的儿子与丙间的收养关系是否无效?
答:甲乙间的婚姻关系不能自行恢复。因为在甲宣告死亡后乙与丁结婚,已另存在一个婚姻关系,甲乙若要同意结婚,则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丙与甲的儿子间的收养关系有效。因为在甲被宣告死亡期间甲的儿子被丙依法收养,甲虽说被撤销死亡宣告,但甲的儿子与丙间的收养关系并未解除。
3、甲企业与乙企业订立了一买卖合同,约定由乙企业向甲企业提供一设备,甲应于收货后付款20万元。后甲企业因原厂长经营不善被撤换。新厂长上任后改变了企业的生产计划,原订的设备不再需要。因此,在乙企业按合同交货时,甲企业的新任厂长指令拒收,并提出这是原厂长订的合同,现要对以前的合同进行清理,原订的买卖合同无效。
试分析甲企业拒收乙企业提供的设备是否合法?
答:甲企业拒收不合法,属于一种违约行为。因为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与法人的关系是同一人格的关系,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实施的行为就是法人的行为。法定代表人是法人的组成部分,法定代表人的更换虽属于法人的变更,但法定代表人的职责未变,法人的主体资格未变。因此,甲企业厂长的更换不能改变其法人的主体资格,原订立的合同仍然有效。
4、某甲从商场购得一台原装进口电视机,甲并未拆开包装。1999年10月30日甲又将该电视机转卖给乙。乙买回后发现该电视机并非原装进口的,而是由国内组装。乙使用后发现该电视机视听效果太差。2001年5月乙以受欺骗为由向甲提出退货,甲不同意。双方发生争议诉至法院。
问:该案应如何处理?
答:该案中甲乙之间的买卖行为不属于受欺诈的民事行为。因为甲并未故意隐瞒真实情况,也未故意告知虚假情况。该行为应属于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因为乙是在对标的物电视机有重大误解的情形下实施买卖行为的。乙可撤销与甲间的买卖行为。但因自乙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已经超过1年,且其已经使用电视机,乙的撤销权消灭,不得再撤销。因此,该案应驳回乙的诉讼请求。
上门女婿家庭纠纷
那也不能怪他,毕竟谁让自己没有钱,他脾气不好你就努力赚钱做事摆脱对他的依靠,到时候你自己就不用再受气了
谁有闽南语故事《傻女婿》和《我的故乡》?
从前有个傻女婿。有一天他岳父要来拜访,父亲刚好要出远门,不放心,所以就教他,如果你岳父问你:“这些院子的牛马是怎么照顾的,长得这么好。”你就说:“小小畜牲何必介意!”如果他问你:“家中事业是谁在管理的?”你就说:“小婿无能父亲掌管!”如果问起墙上那幅画,就说:“这是唐伯虎名画。”还叫他复颂了一遍,才放心离开。
当他岳父来了,一见他就问:“你父亲呢?”答道:“小小畜牲何必介意!”他岳父一听,心想不对,又问:“那我女儿呢?”答道:“小婿无能,父亲掌管。”他岳父一听,大为生气,便喝叱道:“你说的是啥么话?”他一听很高兴,很有自信的说:“这是唐伯虎名画!”
我是一个上门女婿,小孩子两个了,大的八岁,小的两个月,老丈人总是一直已来对我挑三拣四的,最近一段时
我觉得你应该做了很多,毕竟是上门女婿,你的岳父岳母对你的要求多很正常,人在屋檐下怎能不低头,你的岳父岳母对你不满是他们的问题,他们认为上门女婿应该做更多,可是你已经尽力做到最好了,他没有真正的意识到你能力可以做到的,一味地想要你付出这么多,人不可以那么自私,他要顾及你的尊严和你的感受,不过做为上门女婿,这个尴尬的位置真的很难向你的岳父岳母提出意见,对他的不理解,你可以尝试选择无视,你面对指责的时候,不要将这些指责放在你的心里,不要让这些不合理的要求影响你自己,锻炼自己的内心,继续努力工作,提升你自己的地位,总有一天你的岳父岳母会对你刮目相看
东床快婿为什么选择王羲之作为他的女婿。?
这个故事发生在晋代,《晋书》上这样写着,晋代有两个世家大族,一个是谢家,一个是王家,就是王导和谢安。王谢家族就是刘禹锡的诗“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中提到的两大家族。王家在东晋时代非常有名,而且他的子弟都非常出色,他的领头人是叫王导,是一个高官。
当时朝廷上有一个太尉叫郗鉴,他希望给自己的女儿招一名乘龙快婿。他听说王家的子弟都非常优秀,所以他派了一个门生去找王导讲明此意。王导同意了,并邀请他到东厢房去看,王家的子弟,包括儿子、侄子等都在那。门生逐个观察以后,就回去向太师禀报。他说,王家的子弟看上去个个是青年才俊,藏龙卧虎,但是他们一听,我们是要来招女婿以后,态度就显得非常矜持,不自然。但是唯有在东厢房的东床上面有一个青年人,他躺着,袒腹而食,就是露着肚子在吃东西,独若不闻,根本不把这个消息当成一回事。太尉一听到这里,马上脱口而出,可以了,此人真是佳婿。第二天,他再去派人去打听这个青年人是何许人也,原来此人就是历史上鼎鼎大名的书法大家——王羲之,人称他的书法是古今之冠,描绘他的书法是飘如浮云,矫如惊龙。这个故事说明一点,一个人主要是在于内在的才华,而不在于外表。
我老公是上门女婿,我姐妹连我四个,三个出家,父母伤亡,我第一胎是男孩能生第二胎吗
可以 有两个女孩就算姑娘户 当时你母亲生完你们后 应该也杰扎了吧 ? 国家的政策是允许生二胎的 我们家就是姑娘户 我就准备生二胎。
一个哭丈人的女婿,一个哭女婿的丈人,问死者与这对夫妻是什么关系
死者是妻的爹,因为(一个哭丈人的)女婿,一个哭(女婿的丈人),前头那一个是夫,他哭的是妻子的爹,后头那一个是妻,女婿的丈人不就是自己的爹吗?
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事例
上个世纪90年代的一天傍晚,我们一行4位来自深圳的公务员在韩国大田乘公共大巴,上车后没有座位,我们便扶着把手聊天。
车上人发现我们是中国人(其中一位年过半百),离我们最近坐着的一位少妇连忙欠起身来让座。我们忙说:“不用,不用。”女士坐下后局促不安,指指我们手头拎的包,再拍拍她的双膝,意思是可以放在她的腿上。我们几个大男人当然不好意思,不想这反而加重了她的不安,一时坐在附近的几位韩国人几乎都让出了座位。
伦敦街头的“恶作剧”
伦敦街头的十字路口人行道旁的路灯杆下有个按钮,行人欲过马路时按一下钮,汽车路上的绿灯就会变成红灯,人行道上的灯就变成绿灯,等行人过去后再恢复为汽车行驶的绿灯,而没有行人时则有电脑监控,合理变换来往红绿灯。
一天早晨,我和一位同行者到街头散步,在一个三岔路口,我们突发奇想,想知道英国的司机是不是真的那么“听话”。也不知是谁提议同时将三条路口的按钮全部按下,顿时3条汽车道上全部变为红灯,汽车全部停下来了。站在路中央“孤岛”上的我们才感到“玩笑”开大了,落荒而逃。回头再看那些车辆,既不按喇叭,也不伸出头来谩骂,只默默等待着绿灯的出现。
冒险违规为助人
假日里女儿驾车在美国南部的一条高速公路上行驶,深深被沿途巍峨起伏的山峦风光所吸引,便和同学在一处便道上停了下来,准备观赏美景。公路上来往车辆不多,很长时间才有一辆小车驶过。几分钟后,先前那辆小车居然沿着高速公路倒了回来,也停在便道旁。面对荒郊野外的陌生人,女儿心里不由一紧。陌生人下车后询问:“发生了什么事吗?车有问题吗?要帮忙吗?”女儿一颗紧张的心才放下来了,忙说:“不用,我们在观赏风景。”陌生人笑了:“祝你们愉快!”遂驾车而去。
“一元一袋”的小生意
美国西部湾区离住宅不远的一条小路旁,一位美 国老太太在路边将一些日用品铺在地上,纸牌上写着“一元一袋”。女儿女婿抵美不久,日用品很缺,便在摊位上挑了一袋锅、碗、瓢、盆之类炊具,准备付款。老太太问:“是买回去自己用吗?”女儿说是。老太太从女儿手上接过已装满的小袋,顺手全部倒进一只大了四五倍的大口袋里:“你们挑满吧,还是一元一袋。”
事后女儿打听到,美国人非常崇尚物尽其用,自己用不着的东西尽可能送给别人用,那位老人“一元一袋”就是最佳的办法。
深夜发生的汽车碰擦
女婿早上起来发现车前挡雨刷上夹了张纸条:“车主:我不小心撞了您的车,我愿意赔偿1000美元维修费,您同意的话可以按下列号码致电给我。”女婿前后检查了一下,发现只是车门旁被擦了一道痕,便致电对方表示同意接受赔偿。第二天,撞车者用照相机拍了照片,要求女婿到车行打了价后将单据给她,不久女婿账户上就收到了赔偿费。
区区几件小事让我想到一个国际化城市首先需要的是这个城市的主人、是软环境、是普通市民所体现出来的高素质、高文明、高道德,这就需要我们每个市民努力,人人为我,我为人人,体现社会的包容性和爱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