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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三胎政策 三胎政策最新消息今天

湖南省第三胎政策

湖南的计划生育法规不见得不健全,广东的计划生育法规不见得就健全,不能说就你说的这情况就说湖南的计划生育法规不健全,各地的法规不一样这是客观存在的,美国各州的法律就不一样。
你说要生,有钱就行,这种说法是错误的,要是这样,你给一万,为什么他不要,征收社会抚养是对违法生育的一种惩罚,收了你的钱,肯定是要开收据的,而且是省里统一制定的收据。要犯法是自己的事,没有人逼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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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胎政策最新消息

1. 正常情况下,目前放开了二胎。
2.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在领取《生育证》后,可以再生育一胎:
(一) 已生育两个子女的夫妻,其子女死亡的;
(二)已生育两个子女的夫妻,其子女经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主管部门设立的技术鉴定组织确诊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
(三) 再婚(不含复婚)前已生育一个子女且婚后又生育一个子女的,或者再婚(不含复婚)前已合法生育两个以上子女的;
(四)夫妻婚后满五年未怀孕生育,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鉴定一方患不孕或者不育症,依法收养一个孩子后又生育一个子女的或者依法收养了两个孩子的。
3. 另外,规定之外的其他情形申请生育。由省卫生和计划生育主管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以及本省有关规定批准并公示。
4. 少数民族地区另有规定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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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还是基本国策,放开二胎(二孩),还没有放开三胎,所以生育三胎是违法生育,是要按照法律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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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条例提出,“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公民,经批准可以再生育子女。”其中明确了六种符合条件的情形,经批准可以再生育子女: (一)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有子女经依法鉴定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二)夫妻曾患不孕不育症,依法收养两个子女后女方又怀孕的; (三)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或者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无共同生育子女的; (四)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 (五)再婚夫妻各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 (六)省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有允许生三胎的政策了吗

符合以下情况是可以生育三胎的 第一种情况:夫妻已经生育两个子女,但是如果有子女经过鉴定是病残儿,无法成为正常的劳动力,并且在医学上也认为其能够再生育的; 第二种情况:夫妻无法生育,依法收养了两个孩子后,有能力生育的,可以再生一个孩子; 第三种情况:再婚的夫妻一方已生一个子女,而另一方未生育,在再婚后双方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第四种情况:再婚的夫妻一方已生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或已生一个子女,双方再婚后未生子女的; 第五种情况:再婚的夫妻各生一个子女,且再婚后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 第六种情况:省人民政府计划生育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况。

湖南省计划生育条款对生三胎的政策2016年

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年新条例: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经设区的市、自治州或者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定的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两个子女中一个有残疾或者第一胎系多胞胎均有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二)再婚(不含复婚,下同)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数量合计为两个的;
(三)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无子女,另一方有一个子女,再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
前款所称子女,是指存活的亲生子女。收养的子女、以前婚姻形成的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不计算子女数。

计生委最新三胎政策有哪些

经批准可以生三胎的人有:   1、两个子女中有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夫妻可以再生育的。   2、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已有两个子女另一方没有子女,或者双方再婚前各有一个子女的。   3、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没有子女,另一方已有一个子女,双方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   4、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少数民族农村居民的。   (夫妻一方为汉族,一方为少数民族,汉族一方到少数民族一方落户,居住在少数民族乡、村五年以上,所生子女按有关规定定为少数民族的,适用这一款)   5、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胎上户口新政策有哪些

一、第三胎上户口新政策 其父母可以到所属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咨询在不同情况下所应提供的相关资料,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后,依法办理户口。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 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 (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二)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