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查询四川平昌县云台镇低保人员名单
一般网上肯定是没有的,我帮你查了下,你可以到你们那里的什么市长信箱县长信箱之类的反应情况,他会让民政局的给你答复。但这一般是有通知下达,说需要公示之类的才行。如果过了这个期限,一般是查不到的。除非你有内部关系,比如公务员的亲戚朋友之类的话,可以找他们帮帮忙。
四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查询
1、百度搜索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找到其官网后点击打开该网站。
2、进入到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以后,下拉页面找到社会保险个人查询按钮,点击进入。
3、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查询系统的登录界面输入账号和密码点击登录。
4、登录进入后台以后,点击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查询按钮。
5、页面跳转进入城乡居民养老个人缴费信息查询,点击我要办事按钮。
5、页面跳转进入查询界面,点击左侧的导航栏,选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下的个人缴费信息查询。
6、在查询的主界面即可看到个人的养老保险缴费情况了。
请问四川通江麻石个人低保能否查到?(就是低保余额查询)
查询余额??不太懂你意思,能否说详细点。 低保金是打到个人存折上的,每次领过钱不就看到余额了?并且基本上每月领取的金额都是一样的,那就是你家(包括家庭成员)享受的低保金。偶尔有不一样的时候,多了可能是有补助或当地调高低保标准了,低了可能是某种原因给你调低了。 助人为乐,请采纳答案,谢谢
盐亭农村低保是多少
要看分的是区级还县级或镇级,据我所知区级应该是每月200元/人,镇级每月应该在100元左右,县级会超过200元,请向县民政局咨询,或上四川政府网查询,如有基层领导作梗,可直接向四川人民政府网投诉,注意哦,一定要真凭实据哦。
谷城城区低保和农村低保是多少
给予城市低保金,不同的农村低保农村低保支付一次6个月,一年低保金的全额为683元,346元补差价是,城市低保金是每月支付,每个低保金满月的是180元,上涨80元的差价是。但是,按照保障救援人员之间的差异的实施原则,低保人员享受大部分是低保的区别,只有那些谁失去了他们的工作能力还是有些孤儿享受到全面的生活津贴。
医疗保险和其他商业保险有冲突吗?谁知道
一般来说,有社会医疗保险的,在出险后,先在社保那里报销50%-80%的费用。剩下的部分,就可以在保险公司报销,记得在医院里拿收据发票等凭证的时候要给医院说明你社保医疗和商业保险都有,都要报,医院会给你两份凭证的,一份在社保那里报销的时候用,报完后让社保给你出具以报部分的证明,凭这些证明和单据到保险公司报销剩余的部分。我是中德安联人寿保险公司四川分公司的寿险代理人,希望我的答复能让你满意。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标准:被征收土地为耕地、农村道路、农田水利用地和工矿用地,根据有关规定确定耕地平均年产值为1400元/亩。耕地补偿费确定为10倍,即14000元/亩;农村道路、工矿用地补偿费确定为20倍,即28000元/亩。 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平均年产值的10倍计算,即14000元/亩。
查询网址: http://www.scdlr.gov.cn/adminroot/site/site/portal/sc/index.jsp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征地补偿和农房拆迁补偿安置,
规划和建设部门负责城镇房屋拆迁补偿安置,
民政部门负责失地无业农民的最低生活保障,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失地无业农民的就业和有关社会保险,
财政部门负责土地收益资金的征管,
信访部门负责依法处理信访案件、综合分析......
北京本地人,有工作,没买房,没租房,因为结婚钱不够想把住房公积金取出来,有人有好办法吗?有的告诉我
2014年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方法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17日
2014住房公积金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取,主要有哪些条件,又该怎样提取。本文为大家整理目前最新的住房公积金知识,如有最新消息,我们会及时更新。
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
(八)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九)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参照公积金中心网站的“部门文件”栏目),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大病提取
有的城市住房公积金出现吃紧的现象。什么情况下才能提取公积金?我国现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目前各地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基本包括: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离休或退休,因各种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本市且迁入地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租赁自住房等。但一些城市出台办法,允许患有重大疾病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取公积金救急。
不久前,青海省出台《关于住房公积金使用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按照这个意见,职工因患特种病、慢性病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凭职工医疗保险主管部门出具的医疗证明,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此做法并非是青海省的创新。几年前,四川省宜宾市、湖南省湘潭市也开展了职工患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业务。租房提取
申请条件
租房自住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必须是申请人在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所租房屋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才有资格申请。(国内各城市租房自住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详细条件有差别的,以本市条件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