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儿指南

读《不比聪明比努力》有感-读后感500字(集锦6篇)

我和高尔基比童年-读《童年》有感650字

一直以来,我以为所有人的童年都是快乐的、幸福的、美妙的。但是,自从读了高尔基的《童年》后,才知道我的想法是错误的。高尔基的童年是那样的恐怖,那样的悲惨。

《童年》的主人公阿廖沙的原型就是前苏联伟大的作家高尔基。他自幼就永远地失去了父爱亲,随着母亲到了外祖父的一个小染坊。从此,高尔基的生活就陷人了无比的黑暗之中。贪婪而专横的外祖父经常毒打外祖母和孩子们。两个舅舅自私、粗野,对高尔基漠不关心。高尔基受尽折磨和苦难,十一岁就被外祖父赶出了家门。为了能生活下去,高尔基只好去捡破烂赚钱。

高尔基的童年是黑暗的,他的周围充满了贪婪、残暴和愚蠢。家人之间没有亲情可言,他们互不关心。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为抢夺财富经常为一些小事争持、斗殴。

与高尔基相比,我的童年是快乐的、无忧无虑的。我是父母的掌上明珠。我的生活中没有烦恼与痛苦,就像在蜜罐里一样。在家里,父母无微不至地照顾我,穿着漂亮的衣服,吃着可口的饭菜,喝着香甜的饮料。如果哪一餐的饭菜不合口味,我就给父母脸色看,甚至会大发脾气。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都宠着我、疼爱我,从来不会对我高声呵斥,从来没有拒绝我的要求。在学校,老师们和蔼可亲,就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爱我。不但毫无保留地向我们传授知识,而且还教育我们怎样做人。

与高尔基的童年相比,我的童年是彩色的,是充满关爱、充满阳光的。祖国母亲关怀着我们,老师父母疼爱着我们。

与高尔基的童年相比,我的童年是天堂,他的童年是地狱。一个幸福无边,一个痛苦万分!读了高尔基的《童年》,我深深地感到,我应该感谢老师和同学们给我的温暖,感恩家人对我的关爱!

“自古雄才多磨难,纨绔子弟少伟男。”高尔基在那样艰苦的环境下都能成为举世闻名的大作家,而我,现在条件这么好,更要珍惜时间,努力学习,发奋图强,长大以后成为建设祖国的栋梁之才!

读《不比聪明比努力》有感-读后感500字(集锦6篇)

不畏艰难,努力前行-读《永远追随》有感500字

这个暑假,我看了《永远追随》这本书,书的作者是柳建伟。

书中讲述了毛泽东在豆腐陶家住了几晚,借走了毛驴去给前方的红军战士送药,说一天之内送回来,结果几天都没有回来,两个孩子因此开始寻找毛驴,他们用自己的双眼,看到了国民党反动军队的凶残,红军战士的英勇顽强和宁死不屈。最后他俩和红军大部队一起,踏上了遥远而又艰难的征途。

书中的陶百川虽然年纪不大,却如同一个大人。当他的弟弟周三才想放弃的时候,他鼓励弟弟继续前行。当小王侮辱他的时候,他抄起手枪,试图用生命换取尊严。他不害怕炮火漫天的战场,在困难中不断磨练自己。

在【https://www.yuerzhinan.com】现实中我也要像他那样,为达到自己的目标不懈努力。下象棋是我的挚爱,我现在的目标就是想打败我的数学老师。以前我连班上很多同学都下不过,经过这两个学期在学校象棋班的认真学习,空闲时间和同学们的不断切磋,我的棋艺可谓是长进不小了。现在班上的象棋高手,比如高睿逸、奚文昊等,被我打败也不是一次两次了,初步得到了“小小棋王”的称号。在以后的日子里,我要以陶百川为榜样,在困难中磨练自己,向高手发起挑战,在失败中提高自己,争取早日下赢老师,早日为我的梦想画上圆满的句号。

看完这本书,我还懂得了当下的和平来之不易,今天幸福的生活是无数革命先烈用他们的热血、甚至生命换来的,为此我们要倍加珍惜。从现在开始,我要努力学习,积极锻炼身体,长大为祖国的建设贡献一份力量。

读《不比聪明比努力》有感-读后感500字(集锦6篇)

努力前行 迎光成长-读《盲马》有感600字

最近,我读了一本寓意深刻的书《盲马》。

《盲马》这本书主要写了先天失明的下马“小白头”遇见了勇敢、倔强的农家少年来福。一人一马在书中造就了一章章动人心弦,传承革命红色记忆的故事。大家且听我娓娓道来……

出生便因先天缺陷差点被判“死刑”的小白头在少年的陪伴与训练下,自强不息、脱胎换骨,成为部队运送物资、救人性命、卓有战功的传奇战马;少不更事的懵懂少年来福在战争岁月中追随父辈、师长的足迹,最终蜕变成坚定、可靠的共产主义战士。

《盲马》的故事笔触细腻,情节跌宕起伏,深入细致地描摹了超越物种的深厚情谊;深植于鄂豫皖边区的红色文化;复现了当时当地的人文风貌、乡土风情,讴歌了以伟大建党精神为源头的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谱系。

我很喜欢《盲马》的第一章。这一章节主要写了小白头刚出生就因缺陷而失明,尽管经过全镇最好兽医长达三个月的治疗,最后还是没能恢复光明。这时,它遇到了这一生中最重要的人——少年来福,来福是一个连一只蚂蚁都不愿踩死的有爱少年,在来福的努力下,小白头来到了来福家成长,也是在此时与来福结下了深厚的情谊。读完这一章让我知道,我们做人不能取人之短,歧视别人,每个人、每个物都有他的闪光点,都有他们的灵性,我们要有一双善于发现的眼睛。

《盲马》教会了我很多做人的道理。当小白头在生命垂危时,还能突破敌人的防线,冒着枪林弹雨,最后取水挽救大家的性命。这就告诉我们,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轻言放弃,不能因为眼前的困难而退缩,我们必须迎难而上,不坚持到最后,你永远不知道结果是好是坏,当然也无法享受成功的喜悦。

《盲马》这本书中的一人一马教会我勇敢、自信,不抛弃、不放弃,努力前行,我们都在迎着光成长。

读《不比聪明比努力》有感-读后感500字(集锦6篇)

读《我比新娘还漂漂》有感500字

假如给我三秒钟的记忆,我的小小脑瓜里会装哪三件事?嗯,除了新娘、新娘还是新娘!——题记

这就是卷毛花童人气王田乐吟所说的。田乐吟是个活泼快乐的女孩,开朗,喜欢做小花童,她觉得婚礼像地球之外的另一个美好星球!但故事中的小姑娘田乐吟的生活经历可不是一帆风顺!

当年和妈妈结婚,爸爸居然没出现在婚礼上,跑去做它痴迷的蛋糕了!而重视婚礼的新娘们,为了在婚礼上看起来漂漂,不惜去跟肥肚腩和高跟鞋作战,甚至冒着受伤的危险。于是有了一个在这些冒险婚礼上神奇穿梭的小姑娘田乐吟,她觉得婚礼像地球之外的另一个美好星球。她经历了烤鱼薯条婚礼、拉链门婚礼、高跟鞋婚礼,和小公主郑欢喜之间花童大PK,和小食神庄姓李发生奇特友谊…………

总之,一切发生的不可想象。我从买了这本书,一直到现在,我从头到尾的看了三遍。呵呵,这可不是吹的。因为这几次,每当我看得如痴如醉时,总会忘记一切。周边的杂吵声、喧哗声我统统不在意。除了偶尔我回过神来向四周瞧一瞧,望一望时,我才会脱离于书中的情景。

我想:这本书为什么有那么大的魔力呢?最大的还是——每一次看书时,你总会感觉到你是旁观者,但你又确确实实目睹了一切!?真神奇!别的书也不例外!这仿佛沉醉在书的王国,遨游在书的王国,漫步在书的王国。

多么神奇的书啊!就让我们跟随着狄金森的《神奇的书》,共同打开书的王国,唱响书的世界吧!

朋友比敌人更好_读《雄鹰飞翔》有感1200字

友谊,一个简单的词包含着无数的力量。在友谊面前,无数的隔阂都可以迎刃而解,即使是在动物界依旧拥有的着友谊的存在。敌人与朋友,后者是最令人满意的回答吧。

鹰是天空的强者,对鹰来说“同性相斥”。这个原理是并不奇怪的,强者嘛,都是孤独的。所以,鹰的世界里没有“同性朋友”这个概念。鹰是孤独的强者,习惯独来独往,鹰的领地意识很强,对于陌生雄鹰“光临”自己的领土,这意味着不是把对方赶出自己的领土外,就是自己的领土被抢夺。孤傲,是每一只雄鹰的代名词。只要有雄性入侵者,它们就会以死相拼。对他们来说捍卫自己的领土,就是捍卫自己的生存权益,它们不惜流干自己的最后一滴血。

这本书的开头就讲述了一只叫金闪子的雄鹰的领地,遭到了一只叫白羽臀的雄鹰的觊觎。身为一只孤傲的雄鹰,是可忍,孰不可忍?战斗拉开了序幕,白羽臀的爪子还是很稚嫩,并没有什么搏击经验,哪里是金闪子的对手?金闪子已经准备好了杀手锏,把对方打得落荒而逃了。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他敏锐地看见了一条银环蛇,蛇身上那块梅花状疤痕,让它勾起了自己的复仇之心,这条蛇杀害了他的妻子和儿女,复仇的火焰让她忘掉了白羽臀,向银环蛇发起了进攻。没想到却失手被银环蛇反捕。蛇身越缠越紧,金闪子危在旦夕。这时一个黑影从天而降,白羽臀从天空下来参战了!两鹰VS一蛇,战斗毫无悬念的结束了。不打不相识,两鹰因为刚刚一起猎杀了银环蛇,白羽臀也对金闪子有救命之恩,这是一份沉甸甸的情感,金傻子怎么好意思翻脸不认鹰,把对方立刻赶出自己的领地呢?于是白羽臀就在金www.yuerzhinan.com闪子的领地安了家。

金秋时节,是不是能力弱的鹰的葬礼,而白羽臀却和金闪子配合默契,一起捕食了幼豺。两只雄鹰搭配,所向披靡,顺利渡过了荒饥……一只美丽的雄鹰来到了纳壶河谷――金闪子的领地。毫无疑问,这只期货可居的雌鹰成了它们之间的导火索。两只雄鹰或许可以共享食物领地,但却不能共同拥有一只雌鹰,不能共享爱情。这是友谊的弱点,一场夺偶之战在所难免。难道两个朝西相处、共同协助的朋友要反目成仇了吗?金闪子的心里十分矛盾,这时白羽臀想到了一个好办法:在不接触对方的情况下,展示了优秀的搏杀技巧,决斗风范。最终,还是金闪子赢得了胜利。但它还有一个未了的心愿,在不久的将来,他希望还有美丽的雌鹰飞临纳壶河谷,让白羽臀也能有一个称心如意的伴侣。自己活,也让别人活,共享,会让彼此之间更快乐。

虽然雄鹰是孤傲的强者,在鹰的历史上没有两只雄鹰可以在一起捕食。友谊却可以创造这个奇迹。两只雄鹰在一起不一定非要斗个你死我活,也可以互帮互助成为朋友。友谊就是互相包容,互相谦让,退一步海阔天空,没必要针锋相对。赠人玫瑰,手有余香,有时候帮助别人,也能让自己获得幸福。这就是友谊,对我们来说又何尝不是这样呢?所以我们要像他们学习。

读《不比聪明比努力》有感-读后感500字

我读了乐多多的《不比聪明比努力》有很大的感触。

文中,胡小闹开始遇到的奥数天才林聪,可谓是聪明绝顶,但是他教人装可怜,乞讨。最后聪明反被聪明误,被警察抓走了。后来胡小闹认识了在京华大学读书的眼镜哥哥,没想到的是,眼镜哥哥原来并不聪明,但是他通过自己的努力,最后取得了了不起的成就。最后胡小闹得出结论——真正聪明的人,是懂得努力的人。通过对这本书的阅读,我也明白了努力比聪明重要。

在现实学习生活中,也是努力比聪明更重要。我的数学成绩很好,自以为很聪明,一些基础的练习也是眼高手低,懒得去做。老师让我们好好练习口算,妈妈也买了口算练习让我做,可是我觉得那些口算很简单,自己又很聪明,没有必要努力练习口算。别人都在努力练习的时候,我却在偷懒。慢慢的同学们的口算速度越来越快,我却越来越慢。开始自己还觉得没关系,就差一点,反正自己很聪明,都会做,依旧不肯努力。直到后来口算能力测试自己有十几道题都没来得及做,而很多同学都做得又快又好,甚至很多平时成绩比我差的同学都可以全对。光聪明,不肯努力又有什么用呢!

看到自己的退步,我开始听老师的话,每天努力练习口算,最后终于把口算速度提了上来。所以说努力确实比聪明重要啊!

正所谓天道酬勤,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我一定要以眼镜哥哥为榜样,努力学习,不断提升自己,做一个真正聪明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