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对我写的作文_关于我的描述作文700字
不知是我的人缘好,还是咋的,总之同学们对我的评价很高呢(我自己看来)。于是在此摘录了我的好朋友写我的一段:
她有一张瓜子脸,全身都很黑,据她自己说是因为小时候晒太阳造成的;淡淡的眉毛总会一挑一挑的,显得很活泼;她自己说,她是面瘫。在我看来,确实如此.....不过她的那双眼睛会说话,喜怒哀乐全装在里头。生气时眼神仿佛是高配版的激光炮,扫一眼就能吓死一个人;开心时眼神仿佛是蒙上了一层棉花糖,盯着她不出一秒,就算是心情极度不好的人也会大笑起来。
嗯,对于这段,我想说,比喻夸张了点吧......我又没瞪过那同学,她怎么知道我的眼神会杀人,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话不多说,来看看下一段:
她不仅学习很好,还是一个值得依赖的人。在我眼中,她是只属于我的心理咨询师。我与她当朋友三年了,可我俩的学习成绩简直是相差了整整一条黄河。有一次数学考试,我有两道题没做,光扣分,我就连九十分都得不到了,再加上错掉的......我奶奶说,如果这次考试上不了九十,想出卧室的机会都没了。果然,试卷一发,“闪闪发亮"的七十七分虎视眈眈的等着我。我忍不住大哭起来。就在我濒临崩溃的时候,救星出现了。王艺霏(本人姓名)看着我,先是拍拍我的头,轻轻地说:”不就是一次考试吗,何必痛哭,又不是没机会了,下次我陪着你努力。要差一起差,要棒一起棒!“见我不领情,她装作严肃的样子,呵斥我:”忘记老师说要节约用水了吗?你再哭,以后属于开心的泪水就被你花完啦!“这话还真管用,我听了破涕为笑。
这位的比喻也有些夸张,七十七和一百的差距没那么大吧。还有,我看这位作文写得挺好,用点心能把数学成绩提上去。
从这两段可以看出,我是真的很优秀。千万别说我自恋,本人后来者居上,希望各路勇士多多包容哦!
手机控的我写人作文500字
大家好,首先介绍下我自己!
我是一个活泼开朗,就读六年级的女孩,但我又是一个手机控。
相信大家对手机并不陌生吧。手机就是通讯设备,每个人用来通讯联络的。可是呢?现在的学生有了手机之后,除了打游戏就是打游戏,不然就是利用app查找作业答案。我也不例外,吃完饭躺床上玩手机,上厕所玩手机,走路也玩手机!虽然我知道这种行为是不对的。
上次,我到晚上九点钟该休息的时候,我忍不住看看那静静的躺在我身边的手机。心中有一股想玩手机的力量蠢蠢欲动,但是又有一股力量似乎在说:明天要上课啊,现在已经九点钟啦!玩?还是?不玩?好纠结……玩!没错,就玩一会,不会怎么样的,玩一会就睡了。嗯,随后,我一伸手把手机夺过,开始玩起来。啧啧啧……一玩就玩到两点钟,怎么办!怎么办!只好赶紧睡觉了。
不出我所料,第二天上语文课的时候我就在打瞌睡,老师虽然没有说什么,不过一直看着我。再也不敢晚上睡觉的时候玩手机啦!
要想学习好,手机千万别碰,不过偶尔玩玩小游戏放松放松还是可以的。记得以前迷上一款游戏,一有【http://www.yuerzhinan.com】时间就拿起手机打游戏,然后那一段时间成绩下降得特别快,后来妈妈就为了我的学习,把手机没收了。
小朋友们千万不要做手机控,好好学习吧,大人们也不要做低头族,低头瞅这手机,特别是过马路没注意要是被撞了那啥的,或者遇到碰瓷咋办?
好啦!这就是我自己简单的介绍了,您认识我了吧!
最初,是糖葫芦使我写日记-记叙文作文700字
有人说,女孩子喜欢把秘密写在日记本上,放在梳妆盒里,而男孩则喜欢把秘密藏在心中。我虽然是一个大男孩,但我的性格是属于写日记的那种女孩的,因为我渴望把我的每一个脚印都留下来,让它绽放成一种永恒的风景。
——写在前面的话
我与日记是很有感情的。
10岁那年,父亲到浑源师范进修,其时,我正读小学三年级。当父亲走后一个星期,我便哭着要找父亲,母亲唬我不住,就为我买了一个塑料皮本,安慰我说:以后想父亲了,就在上面写下来,等你父亲回来,他给你买糖葫芦吃好吗?
以后的日子里,我就每天在那个本子上写,要不就画个很难看的图。
两年很快过去,父亲也要回来了,我的本子也写满了两个,可我依然没有忘记糖葫芦,也许,那时在我幼小的心灵里,糖葫芦就是我写满两个本子的唯一渴求。
父亲回来那天,我把塑料本交给他。他看了只是笑,我满以为他会给我买一个又香又甜的糖葫芦,没想到父亲给我买的仍然是一个塑料皮本,并且告诉我:以后要认真地把所见所闻写上去,标上日期,才成为日记,不可再乱写乱画,等你写完这个本,我给你买很多的糖葫芦。我虽然不高兴,可还是认真地点了点头。
这一写便放不下笔了,写得忘记了糖葫芦,到发表处女作那年,我已写完了第8个日记本,里面密密麻麻的,有写花草树木,风云雷电,飞禽走兽的;也有写人世间的一些真、丑、美、善,还有我的许多秘密,其中都倾注了我的感情。我觉得写日记不仅可以练笔,还可以陶冶情操,帮助我解除烦恼。
到现在,我仍然坚持写日记,我与日记不再是一串糖葫芦所能分开的,抽屉里那12本日记扶我在文学道路上由姗姗学步直至逐步走稳,也教会了我怎样做人、处事。
这就是一个大男孩与日记的故事,由一串糖葫芦引起的故事,如果朋友们问我这几年写作的方法,你猜我会怎么说?我会说:“不妨你们也写写日记看。”
我写作文_说明文700字
作文这个名词在我们的生活中经常出现,我们并不陌生,可是有的同学喜欢他,有的同学讨厌他,害怕他,但我却觉得没有必要。今天,我就和大家讨论一下我自己对作文的看法以及写作文的方法。
著名教育家叶圣陶曾经说过:“你写完了文章,在这屋念,那屋听的人以为你在念稿子,这说明你的文章写得不行;听的人以为你在说话,那才行。”我很赞同。写作文就是说话,只不过换了一种表达方式而已,你心里想什么,你就写什么,写得自然,怎么说就怎么写。因为我觉得,聊天使得气氛,使人思维特别活跃,能够说出平时意想不到的话语,并且,说话是人从小就练就的功夫,作文是上小学以后的事了,所以,写得不如说得好听。
我认为写作文不是为了写作文而写的,如果你是为了完成一个任务,或者只是为了敷衍一下,那你的作文永远都不会写的精彩,写的动人,写得扣人心弦。作文从来都是来源于生活。只有你认真观察生活,仔细品味人生,在平时有感而发,想把某件事情记录下来,才能把作文写好。19世纪法国著名作家莫泊桑就是一个成功的例子。
第三点,就是写作文时的具体操作。首先,写作文之前,有必要列出一个提纲,要层次分明,表达的感情亲晰,再来按着提纲写,就会简单、目标明确一些。还有写作文时要注意运用自己学会、掌握的修辞手法、表达方式,注意描写。把这些融入到作文里去,才能使人觉得你的作文不是流水账。其次,写作文时一定不要格式化了,比如先介绍,在写经过,最后写感受。你可能写得很生动活泼有趣,但是,大家不会喜欢,因为没有创意,没有创新,所以我们不喜欢。所以,写好一篇作文还是要写很多功夫的。
以上的这些仅是我个人的意见,可能你会觉得我还没有资格说这些,觉得我说的都是不对的,但是,我想说:“作文这神奇的东西,会带这作者的性格特点,不是一定的,没有完全的评判标准,完全的对与错,作文是自由的。”
忘记戴红领巾了!_小学写事作文600字
某日上午,我行至校门边。一阵寒风吹过,脖子凉冰冰的。潜意识令我低下头去。糟糕!忘记戴红领巾了!我把全身上下包括书包最隐秘的夹层都找遍了,却连红领巾的影子都没看见。
这可不太好!学校门口可有人把守,疏而不漏,把守的监督岗那叫一个火眼金睛啊!绝对比得过《西游记》里的孙悟空:肯定连那边那个家长身旁的小花狗身上有几只跳蚤都一清二楚。现在我过去,被那些监督岗拦住询问我所在的班级,那样我就完了!要是旁边有认识我的人,告诉班上的同学,不仅评比活动的“流动红旗”会“流”到其他班,而且同学会拿我“问罪”,就像上回忘带红领巾那样……
正想着,我已经走到校门口,门口的监督岗却把我当做空气一样,仍然在校门边说笑。这还不好!我心中暗喜。于是我正大光明、趾高气扬地从校门走到教室,没有半个人拦我。
第二天,我大摇大摆走到学校门口,又一次发现忘记戴红领巾了。我有些胆怯,上回混进校门已经是不幸中的万幸了,这回又忘记戴,不知道那些监督岗会不会好说话……
这时,前面有一个小同学,他也没带红领巾,被抓了个正着。我看见那群监督岗正忙着记忘带红领巾的同学所在的班级,根本没注意到我,我第二次得意洋洋的走过校门。
事后,我对自己说:“既然不戴红领巾都能蒙混过关,那么以后我爱戴不戴得了。”
一周后,我第三次忘记带红领巾,我也不怕,直接走过校门。好像监督岗也没有拦我的意思,我更加“无所畏惧”,往教室走去。
这时,一个人影忽的一晃,窜到我的面前,吓得我往后倒退了几步,差点撞在一个同学的身上。只见我面前的这位像警察抓违规的人一样敬了一个礼,随即,我耳边传来读书一般朗朗的声音:
“同学,请戴好红领巾。”
完了!谁能告诉我我该怎么办?
永不会忘记_六年级写事作文900字
是的,时光匆匆,它转瞬即逝,不会为任何人停留。一转眼,毕业了,结束了。回过头来,看着这一年的时光,不长,也不短。靠在椅子上,手里拿着我们的毕业照,一个个纯真无邪还带着丝丝不舍的笑容印入我的眼帘,镶进我的心里。窗外的太阳穿进来,射进小屋,几道碎光抚摸着大地,我一人的身影倒映在地板上。闭上眼睛,静静地,留恋地回想着曾经的时光,那时的我们,失望过,期待过,哭过,笑过……
记得我是五年级转来这个学校,初来乍到的我,对着一张张陌生的面孔,身在一处处不熟悉的环境,人地生疏的,不习惯,很不习惯。一下课,我就一人待在座位上,跟谁也不交流,直到那一天……
那天,正在上体育课,做完体操后老师让我们解散开始自由活动,所有同学都找到自己的伙伴玩耍。只剩我一人站在原地,低着头,耳边响彻着同学们的欢笑声。我尴尬,很尴尬,不知该干些什么。偷瞄了一眼那些同学,发现其中有个女同学也向我看来,我们双目正好对上,她对我友好地笑了笑,随后往我这边走过来。站在我的面前,道:“你怎么一个人站在这儿? ”,我没回答,而是仔细地打量着她,她身着淡黄色连衣裙,配上白皙的皮肤,圆圆的脸蛋,怎么看怎么可爱。柳叶似的眉毛让人看来十分养眼。一双大大的眼睛像是会说话,一眨一眨的。鼻子端正高挺,下面是粉嫩的小嘴儿,嘴边还有一颗淡淡的小痣。她对我的不语并没有不满,而是接着道:“我叫周亦欣,以后来跟我们玩吧,我们可不建议再加上一个人哦!”不知从何时起,我心中也很渴望自己能有个朋友,在无聊时能互相调侃,困难时能互相帮助,快乐时能一起笑。还没等我点头,她便拉起我的手,把我牵着往一个方向走。“刘晓雨,林沛,你们看,这是咱的新朋友!”周亦欣朝着不远处的两个女生喊道。我顺着周亦欣的眼睛方向看向她们,是两个瘦小的女生。我对她们笑了笑,她俩也对我回笑了一下。接下来很快的时间,我跟他们仨已打成一片,从刚认识升级为死党,原来的三人组因为我的加入变成了四人组。在以后每次下课,我都会和她们聊天,谈话,玩耍。我在学校逐渐开始变得开朗。我永远不会忘记,在一个学校,有三个同学,是她们让我习惯学校的环境,是她们在我难过的时候扮鬼脸逗我笑,是她们在我困难时伸出援手。是她们,我永远也不会忘记。
看着毕业照上那三个笑的最甜的女孩,我颇有感叹,那么快,一年了,小学时光就那样结束了。没错,那三个女孩便是周亦欣,刘晓雨,林沛。
是啊,转眼间,时光便过去,不会停留,抓也抓不住。转眼间,那时的我们,现已经成为了初中生。虽已分离,虽已过去,但我却永远也不会忘记,那个学校,那里的同学。
